發表時間: 2002-04-14 23:43:00作者:
近日,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小學生將雷管帶到教室玩耍發生爆炸而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據千龍新聞網4月14日報導:吳勇是該區某小學二年級的學生。去年下半年的一天,他將一隻帶有導線的雷管帶到教室玩,並對同學稱該物通上電後就可以響,於是同班同學虞軍將自己玩具汽車上的電池卸下,交由同學顧鵬,顧鵬將電池與導線相連接,隨後管狀物引起爆炸,致使顧鵬與虞軍均被炸傷。顧鵬受傷後經多方治療,花去醫療費10000餘元。在與有關方面協商未果的情況下,顧鵬父母將學校、吳勇及虞軍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賠償有關費用。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