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5-09 19:07:00作者: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長副廳級官員陳六斤,因涉嫌濫用職權和收受賄賂,日前被武漢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現查明:1977年10月至1998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陳六斤在任省工商局副局長期間,與社會不法份子及基層工商部門少數工作人員串通一氣,先由不法份子提供走私車輛車架號、發動機號、車型等情況,然後由基層工商部門對無進口證明車作出虛假立案和行政處罰決定,報經陳六斤簽批上報國家工商局,騙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共計240餘份。其中由陳六斤直接指使並參與辦理的有20餘份。
犯罪嫌疑人陳六斤指使省工商局幹部張某、武漢市洪山區工商局副局長姚某等人為不法份子黃某在襄樊、老河口、洪山等地工商部門作虛假立案和假沒收決定,為黃某騙取國家工商局《罰沒證》13份。在明知麻城、黃岡工商部門是虛假立案和假處罰的情況下仍予以簽批上報,為不法份子彭某等人騙取《罰沒證》9份。
現已查明的車的銷售去向就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79.6萬元。另一些車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3.6萬元,共計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383萬餘元。
另外,1997年至1999年,陳六斤利用任省工商局副局長的職務之便,多次違反政策規定為他人騙取《罰沒證》,使不法份子獲取了非法巨額利益,陳六斤先後收受賄賂共計9萬餘元。
現查明:1977年10月至1998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陳六斤在任省工商局副局長期間,與社會不法份子及基層工商部門少數工作人員串通一氣,先由不法份子提供走私車輛車架號、發動機號、車型等情況,然後由基層工商部門對無進口證明車作出虛假立案和行政處罰決定,報經陳六斤簽批上報國家工商局,騙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共計240餘份。其中由陳六斤直接指使並參與辦理的有20餘份。
犯罪嫌疑人陳六斤指使省工商局幹部張某、武漢市洪山區工商局副局長姚某等人為不法份子黃某在襄樊、老河口、洪山等地工商部門作虛假立案和假沒收決定,為黃某騙取國家工商局《罰沒證》13份。在明知麻城、黃岡工商部門是虛假立案和假處罰的情況下仍予以簽批上報,為不法份子彭某等人騙取《罰沒證》9份。
現已查明的車的銷售去向就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79.6萬元。另一些車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3.6萬元,共計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383萬餘元。
另外,1997年至1999年,陳六斤利用任省工商局副局長的職務之便,多次違反政策規定為他人騙取《罰沒證》,使不法份子獲取了非法巨額利益,陳六斤先後收受賄賂共計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