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暴行,任何人都無法為之辯護,就連中共當局都只能以一再否認的方式來逃避。這本身就說明,對法輪功學員人權的殘暴踐踏根本不存在是否對錯、是否合法的問題,而只存在著是否發生了的問題。
如同對SARS嚴重情況的遮蓋欺騙一樣,中共當局一直否認對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的人權迫害,酷刑折磨,以至虐殺。不少中國同胞或受矇騙或因為長期受中共毒害而相信了中共為鎮壓法輪功而編造的種種謊言。
然而,如同世界衛生組織的調查無情揭穿中共有關SARS的謊言一樣,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人權監察專員連續幾年在多項報告中指證譴責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嚴重的人權迫害。這些報告屬於聯合國官方文件,由聯合國印刷出版,並登錄在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的網頁上。
這裡我們特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人權監察專員年度報告中對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嚴重的人權迫害的指證譴責部分翻譯彙編,以幫助人們認清事實真像,不受中共謊言的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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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酷刑折磨問題」監察專員的年度報告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酷刑折磨問題」前後兩任監察專員,羅德裡伯爵和範.波文教授,都對中共當局對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的酷刑折磨做出了嚴厲的指證與譴責。這裡摘錄如下:
2000年度報告,原文見
(http://www.unhchr.ch/Huridocda/Huridoca.nsf/0/fda77707cc9206c4802568ba004b47b1/$FILE/G0010567.pdf,由羅德裡伯爵提交)
(原英文報告49頁第218小節起)本專員與「任意拘捕問題」工作委員會主席就法輪功學員受到逮捕與酷刑折磨的問題於1999年7月23日向中國政府遞交了緊急呼籲信。據信,自1999年7月起,法輪功學員,包括老人和兒童,遭到警察的逮捕、監禁、侮辱和毒打。有指證說,警察使用了包括高壓警棒等刑具。一種叫「地牢」的刑具將受刑人的手腳用交叉十字的鐵鏈銬在一起,使人不能移動由不能坐下。
本專員特列舉以下三例報告:
趙金華於1999年9月27被張星鎮警察逮捕,在關押期間被打死。10月7日,她曾因被打昏迷而送入急救室,隨後又被警察帶回並用警棒拷打審問有關法輪功的情況。她死於當日。煙臺市法醫的檢查報告證實她除頭部外全身多處受傷和瘀血,並指出她的死因是鈍物打擊。(編者註:有關趙金華被折磨致死的詳細情況請看http://media.minghui.org/gb/case/zhaojinhua0810.html)
湖南省的法輪功學員受到虐待。於漢新 (音)於1999年7月24日在他的書店被岳陽市公安局逮捕,法輪功書籍被查抄,他的腳被公安局副局長打至骨折。李 菊華(音)於1999年7月25日被當地聯防隊逮捕並被強姦。周治 (音) 於1999年7月25日被抄家並當場遭受毒打。1999年7月26日,楊 鞠華(音) 被 湘塘市的 第七聯防隊毒打受傷。
張小紅於1999年9月9日被捕。在獄中她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被背靠背綁在一起達23個小時,並不准吃飯睡覺或上廁所。從9月10日至9月14日,她們又被背銬著而不能躺下睡覺
2001年度報告,原文見
(http://www.unhchr.ch/Huridocda/Huridoca.nsf/0/90826bb67fa905b1c1256a2300464476/$FILE/G0110682.pdf,由羅德裡伯爵提交)
(原英文報告59頁第247小節起)本專員已告知中國政府他收到了關於中國當局正在對法輪功,法輪大法和其他氣功團體進行的大規模鎮壓的信息。修煉者被強迫放棄他們的信仰。收到的報告顯示修煉法輪功學員遭受公開侮辱。數萬法輪功學員遭到不同期限的關押。其中許多人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被送往勞改營遭受長達三年的勞動教養;有的被關進精神病院並遭到連續幾週的強迫藥物注射。許多人被酷刑折磨和虐待。 監察專員已遞交如下個人案例:
1999年10月25日,浙江省海鹽縣項進英和其他三名法輪功修煉者去了天安門廣場。他們被帶到附近的一個派出所,那裡已經有五六十名修煉者被關押。警察用手銬把十二名修煉者銬成很痛苦的姿勢:雙手一上一下背到後面,用力拉,然後拷上手銬。警察還迫使他們跪著,把頭往牆上撞。項進英的手臂被拉折。10月26日,一個醫生因為她是法輪功修煉者而拒絕為她診斷。10月27日,她被送往醫院。
1999年9月22日, 河北省唐山市劉菊華和楊雪真因拒絕一個警察企圖從她們手裡拿走法輪功書籍而在北京被捕。她們被帶到北京清河看守所遭受審訊,不許睡覺。警察將她們的手反扣在背後和腳綁在一起,用煙頭燙她們的手。她們又被送到唐山市開平看守所。
同被關押在開平看守所的另一位修煉者遭受電擊酷刑和大棒毆打。
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張曉紅被抓捕並關押在拘留所15天。9月9日,她向拘留所要求准許煉法輪功,但遭到拒絕。同一天晚上,她和另一位法輪功修煉者被背靠背銬起來。她們被迫坐在木板地上,不許睡覺,不許用廁所,不許吃飯。9月10日, 兩人被單獨背著手銬上,手銬在人動時就會越來越緊,這使得她們無法睡覺。9月14日,手銬摘除,第二天,她們被釋放。
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尹興琴被抓捕並關押在大連看守所。2000年9月8日她被銬在欄杆上21小時。9月9日,她和另一位修煉者被背靠背銬住,直到第二天。9月10日,她和另一位修煉者分別在後面銬住,9月14日她們被叫去勞動時才松銬。同天晚上,她們又被從後面銬住。9月15日,她們被釋放。
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楊秀娟被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她被銬在囚室的窗欄杆上。9月8日,她的雙腳被戴上生鏽的鐵架,這是一種叫做「地牢」的刑具。然後,她被強迫快步行走,至使刑具上的鐵片不停地割傷她的腳。她被禁止進食達6天。
1999年8月30日,大連理工大學人文社科系副教授朱航因為在公園裡煉法輪功而遭抓捕並關押在位於南關嶺的大連姚家看守所。她的手腳被用鐵鏈子拴在一個高20英尺,15英尺寬的沈重的鋼架上(一種「地牢」刑具)。在她7天的絕食後,看守所命令獄警對她執行強行灌食,這造成她口腔嚴重受傷。獄警插入一個管子給她強行灌流食,這種方式使她失去知覺並被送去第二人民醫院搶救。後來,政府官員把她關進精神病院以掩蓋她在看守所的經歷。
2000年9月3日,張春清和她的孫女被抓並在大連南關姚家看守所關押了15天。9月5日,因為煉法輪功,她被毆打,管教用一環形物抽打她的臉和手。她被戴上「地牢」的刑具,強迫走200英尺回到她的牢房。由於戴上了刑具,她每一次只能移動1英吋,她用了40分鐘走回牢房。即便是用衛生間,她也一直被戴著刑具。9月9日,她再次被歐打,並和其他3個修煉者被戴上「地牢」刑具。36位修煉者被用一種自動收緊的手銬銬在走廊的窗楞上,不許用廁所,不許動。9月10日,大約有30名修煉者由於一起背誦法輪功書籍而被5至6名獄警和想減刑的犯人毒打。9月10日晚,她們被兩兩一組,背靠背銬在一起,不許動,不許交談。9月11日晚,手銬解除。刑罰造成她們雙手腫脹,佈滿水泡和傷痕。
呂淑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的71歲的母親,自2000年7月20日以來一直被軟禁在北京郊區的家中。軟禁使得她心臟病加重,視力減退,腿部腫脹,行走困難。警察拒絕提供醫療幫助和足夠的食物和水。
2000年4月25日,山東省膠州市徐衍忠因煉法輪功被抓捕並關押在膠州精神病院。在連續的10天裡,他被捆起來接受強行餵藥和注射。他遭受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強行注射導致他渾身無力,眼睛睜不開,緊張和沮喪。
山東省膠州市匡本翠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抓並關押在膠州駐京辦公室。隨後,她被關進膠州精神病院遭受強行餵藥和注射。當她拒絕時,兩個男子抓住她的骼膊,掐住她的鼻子,用一根筷子撬開她的牙齒進行強行灌藥。她被一天強行餵藥三次,藥的劑量由一次一片增加到一次六片。
1999年9月12日,譚桂華工作單位和政法委人員將她從家中抓到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她遭受強行注射導致她頭暈,噁心,心跳加速,失去知覺。她先後受到7次電擊酷刑。強行注射後,她的月經停止,眼睛呆滯,反應遲鈍。幾天後,注射中又加入另一種藥。這使得她在後來的20天裡身體劇烈的顫抖。當她被釋放時,她記憶喪失,說話困難,眼睛呆滯,反應遲鈍。
1999年11月15日,位於廣西自治區南部的北海中級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法官黃錦春被抓並關押在廣西柳州龍潛山精神病院。他的家屬被不准探視長達三個月。由於他繼續煉法輪功,醫院給他注射鎮靜劑。
1999年9月27日,石對頭於家的王風蘭,小賈家的馬玉鳳,河崖村的戰克雲和王好紅,以及山東招遠市的趙金華被張星鎮警察抓捕。她們被關押在當地派出所。因為拒絕讀誣蔑法輪功的書,她們被警察折磨。1999年10月1日,修煉者在牢房煉法輪功,一些警察進入牢房對修煉者拳打腳踢,用橡膠棒毆打她們。警察用棍子打王風蘭,用電話線捆住她過電刑,導致她失去知覺。
1999年12月22日,江西省法輪功修煉者劉姐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煉法輪功時被抓捕。她被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直到12月24日。在關押期間,她被警察搜身,審訊和酷刑折磨。她的腿部後側嚴重黑紫。
1999年12月26日,程風榮和其他四名修煉者在試圖旁聽一場對四名法輪功修煉者的審判而被拘捕。她們被關押在位於北京順儀縣的泥河看守所。程風榮被強迫做半蹲姿勢,當她不能保持這種姿勢時,便會引來一陣拳腳。警察從她的衣領處在她身上澆了兩盆冷水,水在她的腳下結成了冰。隨後她遭到警察用掃帚暴力毆打。
江蘇省高玉蘭在於1999年12月31日早上5點在家被抓,原因是她煉法輪功。一個警察揪住她的頭髮,煽她的臉,踢她,把她的頭按到水裡。她被關押了16天。
1999年11月19日,陳凌梅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抓並送往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在關押期間,她被刑訊。隨後,她和其他三名修煉者臧翠清,常恆春,刑俊花被送往洗腦中心。在洗腦中心,因為她們拒絕寫放棄法輪功的聲明,她們遭受幾個小時的全身電骺嶁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