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國家,人民決定和控制政府,政權真正體現了其建立的初衷--為人民的利益服務。這樣的國家和平、穩定,人民自由、幸福。然而,儘管有如此明確、巨大的道德和功利的雙重前導,但威權政權仍然頑固地拒絕死去。威權政權的共性是:以暴力壓迫本國人民,維護自己的野蠻統治。在威權國家,一方面,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另一方面,權勢階層紙醉金迷、奢靡浪費;一方面,人民畏首畏尾,無從措其手足,另一方面,當權者無法無天,為所欲為。
紅色高棉在短短三年的統治期間,在一個人口僅二千萬的國家,將近二百萬人口迫害致死;前蘇聯上世紀三十年代,有超過二千萬政治犯死在勞改營中,與其在二戰中的死亡人數相當;納粹在二戰中對本族和外族人民的野蠻屠殺自不待言。前此,塔利班政權在阿富汗實施著
同樣倒行逆施的暴行。他們在公判中用極其殘忍的斬手砍腳等方式恐嚇人民,對不屈服他們淫威者,則直接從肉體上加以消滅;他們不允許人民有任何娛樂活動;他們禁絕人民瞭解獲悉除他們願意讓人民知道的一切信息,編造謊言欺蒙人民,公然強姦民意,甚至規定上互聯
網是違法行為,妄想永遠實施愚民統治。然而,禁絕人民從事的一切,他們自己卻無時無刻不在實踐著。奧馬爾的豪華住宅及其浮華奢侈、淫蕩無恥的生活即是明證。
人類的全部歷史經驗表明,威權政權必然會滑向暴政,民主制度是當今最為公正公平的政治制度,是防止威權政權產生的最有效的政治體制。這裡的問題在於,如何使既有的威權政權和平地轉向民主制度,而非採用革命的方式。筆者以為以下兩條原則至關重要:一是要宣傳
普及民主理念;二是須以和平公開理性的方式促進民主進程。
必須幫助廣大民眾真正認識到,民主不僅意味著多數人的意志將取得政策的決定權,更要讓他們懂得,民主也意味著對少數的尊重與保護。要讓人們懂得,現代社會中我們既不能做順民更不能做暴民,而應當做忠實良法的公民。
促進民主進程的行為必須是和平的。民主是點人頭,暴力是砍人頭。民主是平等參與和溝通,暴力意味著強制與恐嚇。暴力與民主是水火不相融的。暴力即使成功,也只會建立起制約人民、不向人民負責的威權政權,民主政府是斷不會在暴力的陰影下建立起來的;促進民主
進程的行為必須是公開的。民主需要廣泛的參與,根除黑箱操作。公開性是達此目的的不二法門;促進民主進程的行為必須是理性的。推進民主必須因時因地制宜,不能盲目躁進,否則便會釀成激變,與民主的根本目標相悖;致力於民主的社會力量本身也應以民主的方式組
織與運作。契約化是民運組織首先要達成的目標。非如此,就不會有團結一致的民運隊伍,就不會有力量,就不能有效率地開展工作,就會延誤民運事業的進步與發展。民主唯有以民主的方法方能建立。
一些人常常津津樂道: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對這句話稍做剖析,便會令人笑掉大牙。戰亂年代,流氓土匪的口頭禪是:有槍就是草頭王。剪徑截道的李鬼們也總是借兩把板斧嚇唬路人。"槍桿子裡面出政權"與這些烏七八糟的東西如出一轍。它們都同樣倡言暴力,蔑視正義,
整個一副流氓土匪的無恥嘴臉。只是前者要儒雅得多,更具欺騙性。
一般地反對革命,不僅是源於道德確信,也是因為對政治可能的擔憂。中外歷史幾乎千篇一律地重複著這樣的事實,即因革命成功者,建政後少有不出賣理想的。毛澤東即是一個最生動的例子。毛於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中期在延安對黃炎培先生的信誓旦旦言猶在耳,卻在生前實施了前無古人的暴戾統治。
我們無從控制革命者的權力,正如我們無法限制威權權力一樣。革命的目標、形勢、策略和特點,將使效率與便利如出籠的猛虎,把全部制約粉碎得一乾二淨。暴政正是革命的邏輯結果。推動民主進步的人們不能再冒同樣的風險,不能再讓所有的努力、辛勞、痛苦、犧牲付
諸東流了。
<北京之春>二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