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知少壯派」這一群體腐敗高發率說明,單純的反腐制度建設已不足以從源頭上根治腐敗,必須從他們的成長環境、社會背景甚至心理等具體要素髮現更深層次的犯罪原因。
落馬高知少壯高官一覽
高 勇 40歲 博士
原成都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檢察機關因其涉嫌巨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建議判處其死刑
李水明 40歲 本科
原廣西省北流市市長(被稱為廣西最年輕市長)
以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
不明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萬 平 37歲 大學
金正集團董事長
其涉嫌的挪用資金案
正在審理中
李 真 43歲
原河北省國稅局局長、黨組書記
以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死刑
4月13日,原中共成都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高勇涉嫌巨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四川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30歲做上了正處級,35歲就進階正廳,跟河北李真棋逢對手--可惜又都栽了。」這是一位看了高勇親筆撰寫的「高勇懺悔錄」的成都政法系統工作人員發出的感嘆。
「兩年一小跳,三年一大跳」形象地描繪了高勇仕途升遷之快。年僅40歲的高勇,已經歷任四川涼山彞族自治州副州長,中國證監會成都辦黨委副書記、副主任,中國證監會貴陽特派辦黨委書記、主任,成都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等職。1996年,他拿到了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2000年,他出任中國證監會貴陽特派辦主任時尚不滿35歲,是整個西南地區最年輕的正廳級高官。
作為個案,高勇引人關注更多的是因為他的高學歷,他的年輕有為,他的特殊的為政方式 (通過請張藝謀為成都拍攝形像片成為全國第一家可以看出)。然而,穿過他的背影,我們發現,從曾經的「59歲現象」到後來的「39歲現象」,再到「26歲現象」,這其中隱藏著一種趨勢:腐敗越來越趨向「年輕化」。原廣西北流市市長李水明、原河北省國稅局局長李真等一批年輕權重的官員的落馬使得這種腐敗「年輕化」趨勢愈加明顯。
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數據顯示,2002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不滿35歲的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案件7331人,佔全年38022人的19.28%;共立案不滿35歲的國家工作人員瀆職案件2820人,佔全年9677人的29.14%。
目前「少壯派」官員腐敗有一個明顯的特徵那就是很大一部分腐敗者擁有「高學歷」。一直以來,在多數公眾的心目中,高學歷就等同於高素質,自然就有著較高的拒腐能力。然而,隨著越來越多高學歷、年輕化貪官的「人仰馬翻」,民眾除了惋惜、痛恨之外又多了幾分擔憂和困惑。
「少壯派」腐敗:權力、金錢、知識扭曲聯姻
從本質上來說,「高知少壯派」腐敗只是一種特殊形態,最大的特點在於特殊的歷史時期使得他們把知識和權力「完美的結合」,而社會的轉型則為其提供了知識、權力、金錢三者扭曲聯姻的機會。
按照美國社會學家貝爾的觀點,權力、金錢、知識是一個社會的三個軸心因素。以這一觀點來察看我國高學歷「少壯派」官員的腐敗現象,一個權力、金錢、知識糾結相連的脈絡就會躍然眼前。
去年底,由國電高嚴案牽出落馬的河南電力副總黃永皓,被稱之為「難得的技術專家」。
清華大學電氣工程專業博士出身的黃永皓,是業界精英,在國家電網公司 「2004年度國家電網公司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評選中,以黃永皓為主要攻關力量的「河南電網負荷特性資料庫的建立和應用」、「電力市場交易與電網調度管理技術支持系統「雙雙獲得二等獎提名。以黃永皓為第一作者的《電力市場理論研究與應用》、《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設計與關鍵技術研究》等書籍,也是目前國內僅有的幾本為電力體制改革進行技術支持的理論書籍。
這種學術權威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其在電力行業擁有不可撼動的地位,並且形成一種推力,知識權威使其官運亨通。在擔任河南省電力公司副總經理之前,黃曾任該公司總工程師。而高官得坐之後,權力顯然為其贏得了更多的財富和對學術地位某種程度的葆有。
與黃永皓類似,高勇的知識資本積累也在其從政過程發揮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挂職達縣任計委副主任、體改委主任一年後,高勇開始讀在職研究生。據四川政界一人士分析,縣一級是具體的操作平臺,它讓高勇看到了基層的生存現狀,要有所作為,唯有讀書。
兩年在職研究生,高勇學的是政治經濟學。在學校,高勇當上了研究生會的主席;在省計經委,他升任科長。1991年畢業的那一年,他被上調到了四川省政府辦公廳,任原副省長蒲海清的秘書。1993年,他又去西財工業經濟系讀在職博士研究生。讀到第二年,高勇已是四川省委常委辦的正處級秘書,那一年他恰好 30歲。
高知優勢在高勇從政道路上也日益彰顯其價值。
1996年7月,高勇博士畢業後,擔任涼山彞族自治州副州長,主管經濟工作,任職3年間。他進行了一系列被稱作「涼山現象」的資本運作和資產重組,並引資4800萬元,在資本市場上展現出卓異的能力。
之後,高勇被中國證監會看中。在中國證監會成都證管辦和貴陽特派辦任職期間,貴州省政府一高層曾在證監會貴陽特派辦報送的一份《工作信息》上批示, 「貴州證券市場去年之所以取得長足發展(4戶新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數超過此前數年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數),貴陽特派辦功不可沒」,對高勇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而知識給高勇帶來的這種獨具的能力讓他在擁有權力的同時也得到了斂財的機會。高勇案中其所涉嫌受賄問題很大一部分來自成都證管辦和貴陽特派辦任職期間就是明證。
相對於黃永皓和高勇,原廣西北流市市長李水明的求學經歷還有一段波折:1983年9月, 18歲的李水明考上了清華大學。在讀了兩年後,因某種原因而休學了。1985年12月,他寫了一封言辭感人的信到廣西大學,後被吸收為廣西大學新聞班的本科生。
在仕途上,李水明可謂是一帆風順。從1989年7月從大學畢業到1998年僅9年時間,就從一個玉林柴油機總廠技術員成為廣西北流市市長。
李水明的腐敗多與土地審批相關聯。自1998年至2003年擔任北流市市長期間,李水明「以地揩油」,可謂五花八門:誰給「好處費」多,土地使用權就給誰;申報征地故意拖延時間,不行賄就拿不到批復;給錢就可隨心所欲變更土地使用權性質,等等。
在李水明案中,我們同樣能看到知識、權力、金錢三者若隱若現的影子。
貝爾的權力、金錢、知識分析脈絡在某種意義上還原了中國「少壯派」官員所獨具的一些特徵:他們大多出生在上世紀60年代,求學時期中國的動亂已經結束,基本上沒有因為政治因素或者其他原因影響到入學,到上世紀70末基本上處於高中畢業,國家重新指定高等教育政策,他們之中有幸進入大學的都是百裡挑一的精英,到後來國家鼓勵就讀研究生等等政策促使這一代官員在具有實踐經驗的同時有機會、有精力、也有需求從知識上進行提升,而他們在知識上一旦有突破就會被國家委以重任。這是經歷了人才飢荒之後國家對人才需求的反映。也正是這樣一種特殊的際遇使得這一代人既目睹了改革之前中國存在的問題,也趕上了國家對人才需求的年代,知識和權力自然的聯姻。
而不得不說明的是,上個世紀80年代後,從體制上經歷了「讓權放利」等一系列改革之後,國有企業的重新定位,民間資本的躁動,政府從原來單一的管理轉變為集管理、服務、並直接參與市場資源分配的「混合體」,政府手中擁有的巨大的權力資源成為資源配置中關鍵而稀缺但又沒有得到及時定位與約束的指揮棒,以 「權力市場化」為表徵的權力體繫在金錢面前開始顯現無比的威力,走上權力前臺的「高知少壯派」對這種影響首當其衝。
單純制度條文堵不住腐敗蜂擁
放眼整個反腐敗大局,「高知少壯派」腐敗還需要從整體反腐著手。單純的制度條文出臺,並沒有遏制瘋狂的腐敗,但它在同時促使我們思考,需要什麼樣的制度?
由於改革本身是對問題的提出、解決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又產生新的問題,新的制度似乎從來就比問題提出慢,所以就出現了一個這樣的問題,當層出不窮的腐敗現象出現,專家、社會往往把主導眼光全部放在制度本身的缺陷上。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從制度條文本身來看,中國是世界上對腐敗懲治最為嚴厲的國家之一,也是世界上出臺諸禁止規定最多的國家,而據某媒體轉引「透明國際」發布的觀點認為,中國是世界上反腐敗制度建設相對完善的國家。
顯然,真正的問題遠不止單純的制度條文就能解決。在權力、金錢、知識的「少壯派」腐敗脈絡中,最關鍵的一條就是,很多時候,制度的制訂者同時又是制度的執行者,制度執行的對象。比如在上面說的河南電力改革方案中,真正制定政策的是少數高管,而具體執行也是他們,很難想像,在這種利益交織、角色重疊的權力體系中,權力能得到公正的配置。除非建立起一套有效限制權力的制度,否則就很難從源頭上正本清源,根治腐敗。
從另一個角度看這個問題,也就是說,防止「少壯派」官員的腐敗根源最基本的就在於把權力、知識、金錢脈絡中的權力因素有效的監管起來。
雖然限制權力是一個根本性途徑,但這並不是一個短時間內能夠解決的問題。對於「高知少壯派」官員而言,針對其成長環境、社會發展背景甚至心理等具體要素髮現更深層次的犯罪原因並制定應對措施才能使防止「高知少壯派」官員腐敗更具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