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航。僅僅三個月前,我還是上海北方證劵公司的一名高級主管,事業有成,房、車皆擁,家庭美滿。只想體驗一下夏日農曆新年的別樣,我於今年1月13日利用個人休假飛到澳洲悉尼,在妹妹家住了兩個月,遊山玩水,好不盡興。3月12日,臨上飛機前,隨手將幾張拿回來還沒來得及看的免費大紀元時報放入旅行包,我的命運就此改變。
說句實話,我是那種「不聞天下諸事,過好小家日子」的本分良民。在我6月5日被迫逃離上海之際,我對法輪功、大紀元時報是何方神聖仍一無所知。可「黨組織」不這麼想,給我愣安了頂「法輪功聯繫人」的帽子,險些送進監獄勞教。從我的經歷,可印證「謊言欺騙加暴力」是中共對付老百姓的慣常手段,每一個個體生命在中共「組織」的眼裡,輕如雲霧、鴻毛,可以叫你生、叫你死。
一、無中橫禍生
回到上海後,3月14日我正常上班。同事出差海外有個習慣,把海外的報紙雜誌帶回辦公室,大夥兒分享。所以我上班前,也把悉尼的星島日報、新報、大紀元時報放入公事包,帶到了辦公室。另外,我在悉尼的朋友為我在手提電腦上裝了「轉法輪」電子書軟體,我還沒有拜讀,也把手提電腦帶回辦公室使用。
3月25日,公司黨委書記楊影玲突然找我談話,問我「為什麼從澳洲帶回國那麼多大紀元時報並在公司大肆宣傳?你這次去悉尼有什麼目的?和國內的法輪功有何聯繫?」
三天之後,公司成立了四人談話小組,找我詳細瞭解大紀元時報和電子書的來源,並反覆盤問我的目的何在?我據實說明,報紙是免費的,人人可取;電子書是朋友送的,還沒來得及拜讀。拿到辦公室也是按「慣例」行事,但他們不相信。
從此頻繁地不斷找我談話,要求交待動機和目的。4月5日,公司人事處經理陸全宏找我說,公司領導會議決定與我解除勞動合同。我拒絕接受,我沒違反公司的紀律和條例。只覺得整個事情很荒唐。
4月6日,國家安全部門的兩個人來到公司,要我跟他們到浦東公安局。到了那裡,警告我說我的問題很嚴重,要我老實交待清楚,可以保證我的工作不受影響,也不會有任何行政處分。後又誘勸我說,他們已知我是受人之托帶回來大紀元報和法輪功軟體。讓我說出接收者。我反覆解釋這件事整個就是一場誤會,與他們所想像的大相逕庭。
直到此時,我仍不知,也不相信國內對法輪功的封殺和打壓是如此嚴重,仍天真的認為這事很快會過去,然而我錯了。
二、難逃陷阱
從浦東公安局到家已過午夜。從這天起,我上班就被找談話,變著法兒的要我承認與法輪功有關,交待聯繫人。全公司60多人見了我就像躲瘟疫。我抗拒,卻感到無力掙脫這張大網。我就像一頭被鎖定的獵物,被趕逼進已設好的陷阱。
4月11日晚剛吃過晚飯,我居住地戶藉警察朱建華通知我到派出所後說:「我們已瞭解到很多情況和證據,表明你和法輪功有聯繫。就看你如何表態!」此時,國安部的兩男子進來強行用車把我帶到黃浦公安局一間小房,剛一進門,就煽了我兩耳光,說你今天不交待就別想出去。完全是一付審訊犯人的態度問我:「你什麼時候加入法輪功組織?法輪功組織的人員和地址?聯繫方式?在澳洲與法輪功組織干了什麼?領導是誰?和澳洲法輪功聯繫多久了?上海的聯繫人是誰?拿了法輪組織的多少好處費」等等。
我據實的回答被認為是狡辯。他們宣稱「我們代表國家,就是扣押你也不需手續。」直至半夜,要我在談話記錄上簽字。當我表示:「你們的行為是非法的,我拒絕簽字。」幾個大耳光隨之而來,強行拉我按手印。然後把我一個人關在小屋裡,直到第二天晚8點多,朱建華來了,對20多小時滴水未進的我說,別敬酒不吃吃罰酒,回家好好想想再交待。
三、陽光下公開犯罪
從4月14日-22日,每天上班就是威脅誘騙逼我就範。22日快下班時,國安部的兩男子現身(我始終不知其姓名),想到我家查看,我不同意,直到午夜12點多。他們強行帶我上車,直奔我家。我質問他們這社會還有沒有一點公理?憑白無故就可以隨便抄家?他們惱羞成怒,把車開到我家附近的一個公園內,一把把我拽下車,拖向公園一角落處,有兩個人已等在那裡,這時四個人一起對我死命的拳打腳蹋約半小時之久,然後揚長而去。其間一保安巡邏至此,詢問為何打人?他們說我偷了他們的東西。堂堂國家警察,干的卻是損害民眾身心的勾當。使用的都是謊言和暴力,這是怎樣的社會?
不知過了多久,我慢慢爬起來,打電話回家叫我太太來接我。當我太太一見我渾身是血,整個臉全部變形,腫得像個豬頭似的,她放聲大哭,氣憤地說我們得去報案,不信這天底下會沒有公理,打人者應受到法律制裁。
凌晨3點左右,我們在新天地派出所報了案,又去醫院做檢查。醫院報告顯示,我臉部肋骨骨折,右眼眶球後有氣泡和積水等傷。
4月27日,當我面部紅腫來到公司請假時,我已不能進門,我的名字已不在公司入口安全門的名單上。短短一個月內,我的生活因幾張免費報紙發生了巨變,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丟了金飯碗,成了對社會有害的監控物件。這一切,只因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而我這個根本不知法輪功是什麼的平民百姓,也被無辜迫害。
5月30日,我突然接到我所在進修班一位同學的電話,他在上海黃浦公安局工作,告訴我無意間他在局裡聽到國安部已準備把我送勞教,正在辦理手續。讓我快想法走吧。
經過這麼多的變故,我已知中共統治的黑暗。官為刀俎,民為魚肉;打人肇事者逍遙法外,無辜受害者卻面臨勞教……想到我父親今年初剛做了大手術,老人家一直以我為榮,如他得知我經歷的這一切變故,讓他如何承受得了?左思右想,只有出國能逃過此劫。
做出這選擇,我頓感肝腸寸斷。昔日擁有的一切瞬間化為烏有;即將天水一方,妻離子散。只因幾張雅俗共賞的免費報紙,賜一個莫須有的想像,中共及所謂維護社會安定的執法人員,竟逼得一七尺男兒,拋丈夫、父親責職不顧;棄病床前兒子孝敬義務不能,拋家舍業,流落他鄉!!
中共不是標榜言論自由嗎?不是宣稱「現在是中國人權最好的時期嗎?」 中國憲法不是明文規定保護公民的個人權力和利益嗎?
怎麼我的生存權力卻被如此粗暴地剝奪?怎麼我無故被警察打致傷殘還要被送勞教?
結束語:
2005年6月5日,我離開了生養我40年的祖國,又一次來到悉尼。
記得上次在悉尼時,朋友談起國內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我覺得那與我無關。誰料想,轉眼間,我也成了「法輪功」而被迫逃亡。國難即家難。在中共家天下的獨裁統治中,任何人都可能成為打擊物件。儘管我們只想過好小日子;儘管我們從不關心參與「黨媽媽」操心的大小「國事」。
從我的切身之痛我能體會法輪功及其家屬身心所承受的巨大痛苦。從我的遭遇可知這場迫害已達空前慘烈。也許這場迫害得以持續6年之久,與我們的冷漠、無視無助有關?而最終,我們也都是受害者?
「當蓋世太保迫害猶太人時,我沒有站出來,因為我不是猶太人;當……最後迫害到我時,也沒人站出來,因為他們不是我……」
我希望,這場違反人性的迫害立即停止!我也希望,所有善良的中國人能生活在身心自由健康的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