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11-29 01:39:00作者:
先聲明,今天大家看到的這兩張圖片是從新浪新聞裡抓來的,除了考慮有可能被管理員認為身體露點而加了7個馬賽克外,我沒有做任何修改。大家認真看哦,看清楚了。(當然,不是叫大家看人家有沒有露點,也不是叫大家看那警察的手指頭為什麼是那個姿勢。)
大家有沒有發現?兩張圖片中:
1.床單居然是一樣的;
2.地毯的顏色也是一樣;
3.牆壁的顏色和清潔程度也是一樣;
4.門的顏色也是一樣的;
5.兩個房間而且都沒有踢腳線;
6.圖片中的女人好像也是同一個人哦。
不同的是:
1.嫖客不一樣,一個男人身上有刺身的,一個很乾淨;
2.第一張圖片中的賣淫是發生在2005年11月,第二張圖片是2005年4月;
3.第一張圖片中的賣淫地在四川,第二張圖片的賣淫地卻是在河北。
怎麼回事情?WHY?我能想到的是:
1,這個淫店是連鎖店,但連鎖店也沒有必要床單也是統一的啊
2,這位小姐也真夠倒霉的,跑場子,跑那麼遠,但一年之內還是被抓了兩次,幹這行也要燒香的呀
3,新聞是假的,
4,可能確實有人專門給警察提供模特拍照,那裡掃黃就往那裡跑。山東的警察說我們這明天有掃黃任務,模特就連夜趕到山東,搭一臨時影棚,拍幾張照片賣給警察,然後警察第二天就可以呼呼大睡。後天,山西的警察說他們那裡也要掃黃拉,演員們又趕到山西,大家看第一張照片裡那男人的神態表情,哪裡還像嫖娼被抓的樣子啊,根本不把警察放在眼裡。這個錢還真好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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