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12-10 03:31:55作者:安琪
我今年七月中旬回國探親時,因在西安拜訪林牧先生,遭當局半夜搜查後強行遣返出境。回到巴黎後,收到很多朋友的電話和來信問候。當時鑒於諸多因素的考慮,我沒有公開表態,而是在極具政治敏感的中共"十五大"會議結束後,以給中共當局有關部門寫信的方式,索要被他們搜查扣留的林牧先生的文稿和我的書稿、信件等。遺憾的是,掛號信發出之後,卻渺無音信。為回答各方朋友的關心和問詢,現將事件過程陳述如下:
西安訪林牧
到西安拜訪林牧先生是我夏天回國接觸國內學者,進行學術交流的內容之一。此前我並沒有見過林牧先生,只知道他是一位熱衷人權活動的知識份子,近兩年經常讀到他在海外發表的關於中國知識份子及一些政論文章,因此想請他參與我正在進行的關於中國民族主義問題的論文集。經國內朋友向林牧先生推薦和介紹我的情況,並得到林牧先生的通訊地址後,我又直接給林牧先生寫信說明意圖,給了他我在中國的通訊地址。七月初,在我回到家後約一個星期,就收到林牧先生熱情洋溢的回信,表示歡迎我去西安拜訪他,並說他孩子家的房子空著,要我住在那兒。
我在家中小住之後,於七月十二日和妹妹一起帶著十二歲的兒子和侄兒,乘坐由蘭州開往北京的直快火車,當晚十一時許經西安下車。因我是第一次到西安,又帶著孩子,所以事先打電話請林牧先生的孩子到車站接我們一行四人。為了盡量減少麻煩,我們沒住林牧先生安排的地方,而是直接住進了預訂的西安賓館。
抵達西安次日的七月十三日,我拜訪了林牧先生。一見面,林牧先生就交給我一些文稿,委託我帶出來。共有二十萬字左右,其中有發表過的,也有沒發表過的。外電所報導的引起事端的"秘密文件",即林牧先生寫的〔胡耀邦的超前改革〕一文的縮寫也在其中。雖然這件事我事先並不知道,但我被林牧先生的熱情和信任所感動,感到義不容辭,於是,我接受了林牧先生委託給我的文稿。
我們的交談內容,除了民族主義和知識份子問題外,談話中還得知林牧先生受到嚴密監控,甚至家裡的電話都是由公安局直接控制的。據說,林牧先生連續幾個月沒有收到電話收費通知,他的家人去電話公司查詢時,發現電話公司的電腦記錄裡並沒有他的電話號碼。而且他的電話有時莫名其妙地就斷了,過幾天又莫名其妙地好了。這種情況引起了我的注意,因此,我又問及了"六四"後林牧先生的處境狀況。談話長達三、四個小時,當時在徵得林牧先生同意的情況下,做了談話錄音。
半夜遭搜查
我去北京的車票訂在七月十六日。七月十五日夜間十二點半許,約莫有十四個公安人員闖進我在西安賓館的房間,一進門他們就開始不停地錄像和拍照。其中一個大個子年輕人向我出示有陝西省公安廳和西安市公安局印章的搜查證書,宣布說懷疑我在中國干了違犯中國法律的事,要對我進行搜查,並要我在搜查證上簽字。我抗議他們的侵權行為,拒絕在搜查證上簽字,指出我沒有任何違法活動,他們這樣做是非法的。"大個子"厲聲說:你沒有經過中國政府的批准,進行違反身份的記者活動,還說沒有犯法?我說,我做的是學術交流活動,而不是什麼記者活動。
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把房間的電話線拔斷了,將我的所有行李及物品翻了個遍,連我妹妹和兩個孩子的行李也不放過。我提出抗議,"大個子"一本正經地宣布說:我們有權對這個房間的所有物品進行搜查。我反駁說:你宣布這個有什麼用,反正你們還不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我的話使旁邊的幾個公安忍不住笑了起來。
同時,他們還強行在貴重物品寄存處取出了我的護照、機票和手提電腦包。當他們從中搜出了林牧先生交給我的所有文稿和談話錄音帶時,氣氛有所緩和,有幾個人開始抄錄這些文稿題目。
對"六四"屠殺諱忌莫深
在我的印象中,他們好像是有備而來的。幾個人在我的房間裡搜查,幾個人在另一個房間裡好像在隨時發布命令。當他們得到林牧先生的文稿後,有幾個人把我帶到另一個房間裡,擺好了錄音機開始審訊。主要問題是林牧是什麼人,我為什麼要訪問他,我八九年為什麼要離開中國,我怎樣看八九民運,以及劉青、嚴家其、陳一諮、胡平等人在海外的近況。
按照我的情況,我完全有理由拒絕回答問題,但我感到非常氣憤,而且意識到這是我直接抗議的唯一機會,所以我很坦然地作了回答。
首先,針對他們的指控,我明確指出,林牧先生是一位受人尊重的中國知識份子,我們之間的交流不是記者採訪,而是知識份子之間的學術討論。他們的行為是不合法的侵權行為。
回答我為什麼要離開中國和對八九民運的看法時,我說:每一個公民都有避免恐懼的自由,我當年離開就是為了避免像今天這樣的恐懼。我強調說:誰都知道,八九民運是一場反腐敗、反官倒的學生運動,當時政府如果接受學生的請願,官僚腐敗就不會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但是"六四"屠殺,中國政府用坦克和軍隊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和老百姓,這是一種罪行,是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任何時候都不能原諒的!
說到這裡,全場鴉雀無聲。
扣留書稿
審訊結束時,他們拿來要扣留的文稿清單讓我簽名。我聲明說,我之所以在這個清單上簽名,是為了對林牧先生的文稿負責。他們見我同意簽名,就反過來讓我先在搜查證上簽名,要挾說否則就不讓我在文稿清單上簽名。我堅決拒絕在搜查證上簽名,他們只好作罷,讓我在文稿清單上簽名了事。我請他們在清單上簽名,他們不簽。我說:你們無理扣了我的東西,卻讓我自己簽名,真是豈有此理。在我的堅持下,他們才在扣留的物品清單上簽了名。
同時扣留的還有我的一些文稿和私人信件、筆記本,以及二本我九四年出版的報導海外民運的〔痛苦的民主〕一書。文稿中包括我九三年完成的的碩士論文〔鄧小平時代的新聞自由〕中文版。他們還拍攝和抄錄了我的通訊錄,沒收了我將在北京拜訪的學者名單,其中大部分學者我都不認識(我真誠希望 這件事不會對他們造成負面影響)。另外,我的法國高等社科院博士研究生證也被他們扣留了,並沒有 寫進物品清單。
當時他們拿走了六盤錄音帶,其中二盤是空的,三盤是與林牧先生的談話錄音,剩下的一盤是我與原來的老同學關於知識份子問題的談話錄音,經我要求,他們審查後將我與老同學的談話錄音帶當場還給了我。
搜查和審訊進行到七月十六日凌晨五時許結束。稍後,一行人三輛車將我和兒子帶到了西安機場,三個人(二男一女)陪我們乘早班飛機到上海。到上海機場後,西安警察把我和兒子交給上海警察,他們將我們的行李託運後,將我們送上了十一點多由上海飛往巴黎的航班,當天下午五時許抵達巴黎,比我原定的返回時間提前了十天。
在整個過程中,我的抗議沒有間斷。客觀地說,他們的態度基本上是克制、理性的,也比較客氣。除了拒絕我給法國駐中國大使館打電話的要求外,他們對我的抗議和爭辯好像並不反感,並不時說他們這是例行公事。臨別時,一個警察拍著我兒子的肩膀說:小夥子,挺勇敢的!讓我明顯感到,他執行這樣的"任務",並不是沒有內疚感。其他警察也以不同的方式表達了他們的這種情緒。
低調處理的原因
事發後,在七月十九日的〔世界日報〕上的一篇署名文章,令我處境尷尬。在這篇文章中,副標題很醒目地在我的名字前面冠以外交官之妻,將我對林牧先生的拜訪說成是記者採訪,正好跟當局指控我的一致。我感到非常不快的是,輿論對我的婚姻似乎比對我個人更感興趣,這一方面妨礙了我個人的獨立性,同時也讓我有口難辯。在這種情況下,為避免媒體的哄抬效應,避免給當事人和與我的中國之行相關的人,包括我的親友和家庭,帶來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我拒絕了所有的記者採訪,採取低調處理,希望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此其一。
其二,更重要的是,我不能違背內心的真實。我不願一件本來很單純的事,包裝成色彩斑斕的"新 聞事件"。我更看重面對強權抗爭的真實感,而不是在他國自由土地上的大喊大叫。在我看來,那種情 況本身就是令人悲哀的。 我認為,一個人至少應該保持對自己的誠實。
正因為如此,我沒有採取與中共相"對應"的方式,利用在海外的條件與中共對罵。而是本著我一慣的原則和立場,採取了一種我個人認為比較合理的、不違背自己初衷的方式表達我的訴求。我一向認為,那種"對應"式的叫罵,除了"爆"出幾個有名無實的所謂"英雄"之外,不僅於事無補,反而會造成一種 惡性循環,與我們所追求的終極目標相去甚遠。
澄清與聲明
在報刊的相關報導中,有幾個細節需要澄清:
一、我個人為自由撰稿人、法國高等社會科學院博士候選人。我的研究、報導範圍為中國的新聞自由和中國知識份子等問題,選題均為自己決定,不受任何人或機構的指派或限制。
二、我從沒有兼任過任何美、法傳媒的記者。
三、所謂我個人生活細節的談話與事實不符。一個明顯的失實是,我是九二年結婚的,而不是報導中所說的一年多以前。
幾點聲明:
一、我是獨立的,我的婚姻與我個人的活動無關。
二、我從未對任何人隱瞞過我的身份,也沒有想過要隱瞞什麼。如果報導在這方面有誤,與我個人和事實真相無關。
三、我對自己的一切言行負責,同時保持捍衛個人自由和尊嚴的絕對權利。
西安訪林牧
到西安拜訪林牧先生是我夏天回國接觸國內學者,進行學術交流的內容之一。此前我並沒有見過林牧先生,只知道他是一位熱衷人權活動的知識份子,近兩年經常讀到他在海外發表的關於中國知識份子及一些政論文章,因此想請他參與我正在進行的關於中國民族主義問題的論文集。經國內朋友向林牧先生推薦和介紹我的情況,並得到林牧先生的通訊地址後,我又直接給林牧先生寫信說明意圖,給了他我在中國的通訊地址。七月初,在我回到家後約一個星期,就收到林牧先生熱情洋溢的回信,表示歡迎我去西安拜訪他,並說他孩子家的房子空著,要我住在那兒。
我在家中小住之後,於七月十二日和妹妹一起帶著十二歲的兒子和侄兒,乘坐由蘭州開往北京的直快火車,當晚十一時許經西安下車。因我是第一次到西安,又帶著孩子,所以事先打電話請林牧先生的孩子到車站接我們一行四人。為了盡量減少麻煩,我們沒住林牧先生安排的地方,而是直接住進了預訂的西安賓館。
抵達西安次日的七月十三日,我拜訪了林牧先生。一見面,林牧先生就交給我一些文稿,委託我帶出來。共有二十萬字左右,其中有發表過的,也有沒發表過的。外電所報導的引起事端的"秘密文件",即林牧先生寫的〔胡耀邦的超前改革〕一文的縮寫也在其中。雖然這件事我事先並不知道,但我被林牧先生的熱情和信任所感動,感到義不容辭,於是,我接受了林牧先生委託給我的文稿。
我們的交談內容,除了民族主義和知識份子問題外,談話中還得知林牧先生受到嚴密監控,甚至家裡的電話都是由公安局直接控制的。據說,林牧先生連續幾個月沒有收到電話收費通知,他的家人去電話公司查詢時,發現電話公司的電腦記錄裡並沒有他的電話號碼。而且他的電話有時莫名其妙地就斷了,過幾天又莫名其妙地好了。這種情況引起了我的注意,因此,我又問及了"六四"後林牧先生的處境狀況。談話長達三、四個小時,當時在徵得林牧先生同意的情況下,做了談話錄音。
半夜遭搜查
我去北京的車票訂在七月十六日。七月十五日夜間十二點半許,約莫有十四個公安人員闖進我在西安賓館的房間,一進門他們就開始不停地錄像和拍照。其中一個大個子年輕人向我出示有陝西省公安廳和西安市公安局印章的搜查證書,宣布說懷疑我在中國干了違犯中國法律的事,要對我進行搜查,並要我在搜查證上簽字。我抗議他們的侵權行為,拒絕在搜查證上簽字,指出我沒有任何違法活動,他們這樣做是非法的。"大個子"厲聲說:你沒有經過中國政府的批准,進行違反身份的記者活動,還說沒有犯法?我說,我做的是學術交流活動,而不是什麼記者活動。
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把房間的電話線拔斷了,將我的所有行李及物品翻了個遍,連我妹妹和兩個孩子的行李也不放過。我提出抗議,"大個子"一本正經地宣布說:我們有權對這個房間的所有物品進行搜查。我反駁說:你宣布這個有什麼用,反正你們還不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我的話使旁邊的幾個公安忍不住笑了起來。
同時,他們還強行在貴重物品寄存處取出了我的護照、機票和手提電腦包。當他們從中搜出了林牧先生交給我的所有文稿和談話錄音帶時,氣氛有所緩和,有幾個人開始抄錄這些文稿題目。
對"六四"屠殺諱忌莫深
在我的印象中,他們好像是有備而來的。幾個人在我的房間裡搜查,幾個人在另一個房間裡好像在隨時發布命令。當他們得到林牧先生的文稿後,有幾個人把我帶到另一個房間裡,擺好了錄音機開始審訊。主要問題是林牧是什麼人,我為什麼要訪問他,我八九年為什麼要離開中國,我怎樣看八九民運,以及劉青、嚴家其、陳一諮、胡平等人在海外的近況。
按照我的情況,我完全有理由拒絕回答問題,但我感到非常氣憤,而且意識到這是我直接抗議的唯一機會,所以我很坦然地作了回答。
首先,針對他們的指控,我明確指出,林牧先生是一位受人尊重的中國知識份子,我們之間的交流不是記者採訪,而是知識份子之間的學術討論。他們的行為是不合法的侵權行為。
回答我為什麼要離開中國和對八九民運的看法時,我說:每一個公民都有避免恐懼的自由,我當年離開就是為了避免像今天這樣的恐懼。我強調說:誰都知道,八九民運是一場反腐敗、反官倒的學生運動,當時政府如果接受學生的請願,官僚腐敗就不會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但是"六四"屠殺,中國政府用坦克和軍隊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和老百姓,這是一種罪行,是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任何時候都不能原諒的!
說到這裡,全場鴉雀無聲。
扣留書稿
審訊結束時,他們拿來要扣留的文稿清單讓我簽名。我聲明說,我之所以在這個清單上簽名,是為了對林牧先生的文稿負責。他們見我同意簽名,就反過來讓我先在搜查證上簽名,要挾說否則就不讓我在文稿清單上簽名。我堅決拒絕在搜查證上簽名,他們只好作罷,讓我在文稿清單上簽名了事。我請他們在清單上簽名,他們不簽。我說:你們無理扣了我的東西,卻讓我自己簽名,真是豈有此理。在我的堅持下,他們才在扣留的物品清單上簽了名。
同時扣留的還有我的一些文稿和私人信件、筆記本,以及二本我九四年出版的報導海外民運的〔痛苦的民主〕一書。文稿中包括我九三年完成的的碩士論文〔鄧小平時代的新聞自由〕中文版。他們還拍攝和抄錄了我的通訊錄,沒收了我將在北京拜訪的學者名單,其中大部分學者我都不認識(我真誠希望 這件事不會對他們造成負面影響)。另外,我的法國高等社科院博士研究生證也被他們扣留了,並沒有 寫進物品清單。
當時他們拿走了六盤錄音帶,其中二盤是空的,三盤是與林牧先生的談話錄音,剩下的一盤是我與原來的老同學關於知識份子問題的談話錄音,經我要求,他們審查後將我與老同學的談話錄音帶當場還給了我。
搜查和審訊進行到七月十六日凌晨五時許結束。稍後,一行人三輛車將我和兒子帶到了西安機場,三個人(二男一女)陪我們乘早班飛機到上海。到上海機場後,西安警察把我和兒子交給上海警察,他們將我們的行李託運後,將我們送上了十一點多由上海飛往巴黎的航班,當天下午五時許抵達巴黎,比我原定的返回時間提前了十天。
在整個過程中,我的抗議沒有間斷。客觀地說,他們的態度基本上是克制、理性的,也比較客氣。除了拒絕我給法國駐中國大使館打電話的要求外,他們對我的抗議和爭辯好像並不反感,並不時說他們這是例行公事。臨別時,一個警察拍著我兒子的肩膀說:小夥子,挺勇敢的!讓我明顯感到,他執行這樣的"任務",並不是沒有內疚感。其他警察也以不同的方式表達了他們的這種情緒。
低調處理的原因
事發後,在七月十九日的〔世界日報〕上的一篇署名文章,令我處境尷尬。在這篇文章中,副標題很醒目地在我的名字前面冠以外交官之妻,將我對林牧先生的拜訪說成是記者採訪,正好跟當局指控我的一致。我感到非常不快的是,輿論對我的婚姻似乎比對我個人更感興趣,這一方面妨礙了我個人的獨立性,同時也讓我有口難辯。在這種情況下,為避免媒體的哄抬效應,避免給當事人和與我的中國之行相關的人,包括我的親友和家庭,帶來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我拒絕了所有的記者採訪,採取低調處理,希望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此其一。
其二,更重要的是,我不能違背內心的真實。我不願一件本來很單純的事,包裝成色彩斑斕的"新 聞事件"。我更看重面對強權抗爭的真實感,而不是在他國自由土地上的大喊大叫。在我看來,那種情 況本身就是令人悲哀的。 我認為,一個人至少應該保持對自己的誠實。
正因為如此,我沒有採取與中共相"對應"的方式,利用在海外的條件與中共對罵。而是本著我一慣的原則和立場,採取了一種我個人認為比較合理的、不違背自己初衷的方式表達我的訴求。我一向認為,那種"對應"式的叫罵,除了"爆"出幾個有名無實的所謂"英雄"之外,不僅於事無補,反而會造成一種 惡性循環,與我們所追求的終極目標相去甚遠。
澄清與聲明
在報刊的相關報導中,有幾個細節需要澄清:
一、我個人為自由撰稿人、法國高等社會科學院博士候選人。我的研究、報導範圍為中國的新聞自由和中國知識份子等問題,選題均為自己決定,不受任何人或機構的指派或限制。
二、我從沒有兼任過任何美、法傳媒的記者。
三、所謂我個人生活細節的談話與事實不符。一個明顯的失實是,我是九二年結婚的,而不是報導中所說的一年多以前。
幾點聲明:
一、我是獨立的,我的婚姻與我個人的活動無關。
二、我從未對任何人隱瞞過我的身份,也沒有想過要隱瞞什麼。如果報導在這方面有誤,與我個人和事實真相無關。
三、我對自己的一切言行負責,同時保持捍衛個人自由和尊嚴的絕對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