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7-23 03:18:16作者:
看了網上熱烈的關於楊佳的討論,我想起了2000年10月中旬,幾個警察對我進行"執法"的痛苦經歷。那天,他們把我銬在他們的辦公室,一直到晚上7、8點鐘,5個警察衝了進來,嘴裡噴著酒氣,一邊罵著髒話,一邊對我拳打腳踢。一個領頭的警察說:"把他帶走。"於是立刻有人給我戴上眼罩,我猜測這是要帶我去他們在淨月潭的刑訊室。剛要上警車的時候,一個警察對另一個警察說:"給他來點刁的,別整死他!"
就這樣,警察開車大約半個多小時到了目的地,半路上其中一個警察還買了一瓶礦泉水。我感覺那裡應該是個賓館。他們把我銬在一個半人高的鐵椅子上,一個警察打開窗戶,又扯開我的衣服,把事先買好的礦泉水澆在我身上,說是讓我"涼快涼快"(當時天氣已經比較冷了)。一個警察說,"你知道不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是幹什麼的,你要是不老實,我們可以把你殺了,在房子後面挖個坑就埋了!"
然後就是用刑,4個警察把我的雙手銬在後面,再從後往上、往前抬、壓我的胳膊,那種痛苦的滋味別提多難受了。後來那個領頭的警察對那4個警察說:"我看你們對他太仁慈了。"說完衝上來使勁猛壓我的胳膊,只聽"哢嚓"一聲,我的右臂就被壓脫臼了。
在我的劇痛中,一個警察用小型的充電電棍,不停的電我,電用光了就充電,然後接著電。第二天我發現我的前胸佈滿了紫黑色的被電棍點出的斑點。
從我被長春警察折磨的痛苦經歷中,我明白了楊佳孤注一擲殺警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