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雲南省普洱市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發生暴力衝突事件,執行任務的民警被數百名群眾圍攻、毆打;衝突中,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槍自衛,2人死亡。
過去是警察打人的新聞比較多,最近是警察被打的新聞比較多,在雲南孟連"7.19"事件中是如此,在貴州瓮安"6.28"事件中也是如此,在上海甚至發生了楊佳襲警的案子。其實,在百度裡面輸入 "警察被打"幾個字,居然可以搜出78500篇相關網頁,如果輸入"警車被砸"幾個字,相關網頁更是多大195000篇,如果輸入的是"警察打人"幾個字,則可以搜出嚇人的1510000篇相關網頁。"警察打人"與"警察被打"是否存在什麼關係,是值得思考的一個問題。
我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警察的正式稱呼叫"人民警察",其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已經習慣了"遇事找警察"、"出了問題打110",警察一直是人民保護神的形象,也是魚水一樣情深。在暴力衝突事件中,警察來了本應該是平息衝突的,不知怎麼就成了群眾眼中的敵人,就成了被打的對象?
我是大學教師,是標準的順民良民,一向對警察叔叔抱有好感。可是回到老家後,我也曾經瞭解了一些警察叔叔的故事,也真有想打警察的衝動。我的老家是一個著名的磷礦區,由於開礦征地、震動房屋、乾涸水源等,當地群眾和採礦企業,頗有一些矛盾。群眾找警察,警察讓群眾去找政府,政府再"踢皮球",走投無路的群眾只得和採礦企業"桿上","桿上"的結果往往是群眾被打,然後警察來抓人,以打架論處。
人是肉長的,誰不怕疼呢?採礦企業一般都有強大的"保安"隊伍,發生糾紛後,首先的措施就是"打"。有的老闆說"寧願付醫藥費也要把群眾打怕",更有甚者揚言"打死你又怎麼樣"。那些"保安"可比城市裡面的保安厲害多了,他們不僅"武功"出眾,閑暇"偷雞摸狗"更是一流水平。群眾忍無可忍,集體斷路,這時候警察叔叔就來了,先抓幾個帶頭的,然後採礦企業用金錢再"安撫"幾個"釘子",事件也就平息了。
面對這樣的警察叔叔,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人都產生了"楊佳一樣的衝動",只不過我們"奴性"更足,往往是像阿Q一樣玩一把 "精神勝利法",沒有付諸實踐而已。雲南"7.19"事件中,警察之所以成了被圍攻、毆打的對象,群眾"缺乏"法律知識可能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可能是民怨積累的太多了,"被逼急了的兔子"不小心咬了一下警察叔叔而已,所以警察叔叔也應該看好好反思一下。
我國的警察是人民警察,它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才來圓滿完成任務,要得到人民的支持,就必須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最重要的是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要堅定不移地維護人民的利益,千萬不能淪為利益集團的"保安",不能服務"政績"而淪為"鎮壓"群眾的"劊子手"。為了保證公安不成為"公害",就必須真心實意地接受人民的監督,而人民的監督權的落實,就是擺在公安、政府面前的一件非常緊迫的事情了,因為這可能是避免警察叔叔不再被打的一個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