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於振雄敘述當時他所經歷的一些情況。(來源:明慧網)
於振翼(左)、於振雄(右)兄弟和父親於冠雲(中)
大哥被迫害致死
1999 年9月19日,中共警察帶走了哥哥(於振翼),藉口是"非法"印刷法輪大法書籍。在那之後的日子裡,我的父親一直奔波往返於公安局與檢察院之間。當時正值青春年華的大哥被稀裡糊塗的關在哈爾濱市南崗看守所裡面。其中,我接觸過的負責我哥哥案件的警察與檢察官有很多。我大哥的案件在一個叫做"郭孜臣"的警察手裡積壓的時間最長,父親多次與郭孜臣見面交涉詢問大哥的案情進展如何,可是每次都無法得到明確的答覆。就這樣,大哥被一直關在看守所裡面,案件的處理也一直在檢察院和市公安局之間踢皮球。
在這段日子裡,父親曾多次向檢察院負責大哥案件的"李曉菊"(檢察官)詢問大哥案件的進展情況,而得到的答覆也還是一些諸如按規定之類的推托之詞,有的時候甚至乾脆就找不到人。在這期間,我用在檢察院門口的內線電話與李曉菊有過一次對話,我煩請她加快辦理的速度,因為大哥已經在看守所中不明不白的被關了兩三年。可是李曉菊跟我說的是:她要按照規定來辦理。就這樣大哥的案件進展再次被擱置。
在這期間,大哥因長時間關押於牢房之中,身體狀況很糟糕,只好調到高間牢房。可是這所謂的"高間牢房"無非就是人數少一點,在吃飯的時候能吃到一點兒大米飯而已。家屬每個月要交給看守所700元的"高間費"。就這樣,父親一直給大哥存了兩年多的高間費,就是為了讓大哥少遭點罪。在這期間,還有很多和大哥一起修煉的同修也去存過錢。每次我和父親去探視大哥還要交100元錢的"見面費"。
直到2002年初,也就是大哥被警察帶走的二年多之後,大哥才被以所謂的"非法經營"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投送至黑龍江北安的監獄。時隔不久,父親接到消息說大哥被退回了哈爾濱市南崗看守所,原因是在入獄體檢的時候發現了肺結核。身體虛弱的大哥繼續被關在不見天日的看守所牢房裡。
2002年4月初的一天,父親收到從看守所裡面釋放出來的大哥的獄友捎來的信息:"大哥已經出現神志不清的狀態了!"我得知後趕到南崗看守所找到了負責大哥案件的警察"馬福山"(他當時是看守所的副所長之一)。我向他說明瞭大哥的情況讓他趕快批准保外就醫。這身為負責人的副所長對於我大哥當時的情況竟然一無所知,而且也不相信我所說的話。最後在我的一再堅持下,他才答應如果確有其事,會轉入監獄系統的醫院治療。
之後大概兩三天,我和父親接到通知,我大哥被轉入了哈爾濱市第三監獄。次日,我和父親及一位朋友到了哈爾濱市第三監獄,通過了不知道多少道鐵門才到了監獄裡面的所謂醫院。見到大哥的時候他已經是形銷骨立!大哥因為長時間不能學法煉功,又一直處身於環境惡劣的牢房之中神情極為恍惚。
我們回到家只隔了一天,在晚上九點半的時候突然接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電話,對方說我大哥不行了,趕緊來看最後一眼,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我大哥又被從哈爾濱市第三監獄轉到了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我說前天剛看過人還正常,怎麼現在會不行了呢?我和父親坐著監獄出的車到了萬家勞教所,再次通過了層層鐵門,上了勞教所醫院的三樓,跟著警察的指引看到大哥躺在一張帶輪子的床上,大哥在粗重的喘息,喉嚨裡面積滿了痰液,前下門牙有一顆,被用外力弄斷、只靠一點肉連在牙床上面,大哥已沒有任何神志。我無心與眼前的警察理論為何如此,我讓他們趕緊申請保外就醫。又過了一個多小時才批下來允許保外就醫。當時已經是午夜了,大哥被送到哈爾濱市醫大二院,經檢查發現大腦經受過猛烈擊打,身體大部分有嚴重內傷,雙肺結核並穿孔,醫院拒絕治療。
大哥在醫院期間始終有兩個警察看守在病房外。因為不是專門的傳染病院,醫院要求我給大哥轉院。我去找警察,警察卻說他們不管,後來大哥的床被放在了醫院的走廊裡面。大哥恢復了神志後跟我說他在監獄的時候被注射了自來水,和他一起被注射的還有大概五六個人!
在大哥住院期間,我一直往返於醫院、看守所和檢察院之間辦理監外執行的手續。當時馬上就要到五一長假的時間了,檢察院的人不願意管這事,竟然說死了拉倒。後來看守所的兩個所長怕我大哥死在他們自己手裡要承擔責任,所以極力的和我們一起跟檢察院的人求情,這才辦妥監外執行的手續。
大哥終於回到了家裡,我以為這次萬事大吉了,只等大哥體力恢復正常就好了。可是大哥的神志總是時而清醒時而糊塗。2002年5月14日大哥閉上了眼睛,走了。
父親臨死前就像一具骷髏
大哥去世之後不到三個月,父親也因為在街上粘貼真相標語被哈東站治安大隊綁架。他們把父親脅迫到我家樓下,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也沒有父親一同跟隨的情況下,拿著鑰匙開門闖入了我家,搶走了所有有關大法的書籍、照片、錄像帶和經文,還偷走了父親裝在一個牛皮紙信封裡面的現金兩千元。
父親被關在了哈爾濱市太平分局看守所裡面。當時,由一個分局國家安全保衛科的,名叫"莫(穆)擅峰"的警察主管父親的案件,這個喪心病狂的傢伙向上報了3年勞動教養。在父親被投送勞教所之前我去分局看父親,他們把父親從看守所裡面提出來還給父親戴著手銬。當時我看見父親的手腕都被手銬卡的吐露皮了,我說:"能不能把手銬拿下來?"當時一個名叫"喬海波"警察說什麼也不讓。其實這些警察都知道法輪功修煉者的品行是什麼樣的,可是面對一個六十歲的老人,這個警察還是要這樣做!
時隔幾天之後,父親被投送到了哈爾濱長林子勞教,太平分局主管這個案件的莫(穆)擅峰也沒有通知我。後來,我通過其它渠道得知,父親被關押在哈爾濱長林子勞教第一大隊。在每個探視日,我都會去探視父親。但是,到勞教所的時候,每次警察都拿出一個本子,上面有兩道選擇題都是罵大法師父和大法的,上面有"是和否 "的選項,選擇了"是"的選項就可以進入探視區域;反之就只能放下送給親人的食物與衣服回去。我非常想看看父親,但是我知道無論如何那個選擇題也不能選擇 "是"的選項,所以每次也都只能放下送去的物品,然後返回。後來通過一些其他的信息我才知道每次送去的吃的、衣服和錢,警察都沒有轉交到父親的手裡。我覺的警察的做法和土匪沒有什麼兩樣。
這樣的日子大概過了半年之後,2003年一月初的時候我往長林子勞教所打電話詢問父親的情況。父親所關押的一大隊大隊長"李金華"接了電話說:"你爸已經不在我這裡了,你爸因為心臟病轉到了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醫院了。"得此消息我於次日趕到萬家勞教所的醫院。我想大哥就是在這個地方受迫害的,如今父親也被關到了這裡來,擔心會發生什麼?!
上樓之後,我看到的父親形同一具骷髏,上麵包著一層皮,只穿著背心和襯褲站在鐵欄杆後面,襯褲的鬆緊帶都無法卡住腰一個勁兒的往下掉。當時和父親說了什麼記不清楚了,只記得父親說裡面戴牌的犯人不讓他喝水;還有就是讓我給他送點葡萄乾來。
離開萬家勞教所之後,我就想辦法給父親辦理保外就醫手續。可是時隔沒幾天,也就是2003年1月10日晚上我接到了李金華的電話說:我父親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讓我明天早上趕快去勞教所探視。放下電話後,我想明天是週六如果沒有特別緊急的事情,這些邪惡的警察是絕對不會犧牲休息日來為我辦事的。
2003年1月11日早晨,李金華及另外兩個長林子勞教所的警察(其中一個年輕的姓"強")開著警車接我去萬家勞教所。車開到一個路口的時候停下來準備接他們一起的同事上班。這時候李金華問我:
李:你家裡還有什麼親人嗎?
我:沒有。
李:那其他親戚呢?比如叔叔大爺舅舅之類的還有嗎?
我:沒有。
李:那你還有什麼朋友嗎?
我:沒有。
李:我告訴你啊,你父親已經去世了!你趕緊給我痛快點把人給我火化了,別給我出什麼亂七八糟的事兒!別有啥想法!
我:人都已經去世了你讓我來幹什麼?
李:咋地?你還有啥想法啊?
我:讓我下車打個電話好吧?
李:給誰打?不行!
我:給朋友。
李:你不是說沒有朋友了嗎?誰呀,在哪?
我:我給他們打個電話讓他們來幫我處理一下這事情。
李:不行!完事之後你才能打電話!
在對話過程中我有兩次試圖下車,可是都被那個姓強的小警察給攔住了,並且第二次阻攔的時候對我使用了野蠻的手段!我想如此情景我若隨他們去監獄勢必凶多吉少!而我的父親也就這麼不明不白的死了,又無聲無息的被他們把證據毀滅。我不能讓這種事情發生,由於自幼習武,當時情緒激動,於是用常人的手段制伏三個惡警其中的兩個,然後才得以下車脫身。
父親99年年底去天安門和平請願,被非法關押15天。2000年7月再次去天安門和平請願時,被警察綁架並關押50多天,家中被多次查抄。父親被迫害致死時年61歲。
因為在我父親被中共迫害致死之後,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的所長石昌敬還在四處打聽我的下落。在這五年之中,我一直漂泊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