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他在抓捕一個青年扒手的過程中,他將扒手撲倒在地,那扒手試圖拔出腰間的匕首,但民警死死的用手壓住扒手那只想要拔出匕首的手並最終將扒手制服,給扒手戴上手銬的一刻民警說:"即使你拔出匕首我也不怕你,但如果那樣你的犯罪性質就變了,而且至少要多坐幾年牢。"那扒手被民警所感動,後來洗心革面成了了不起的企業家。這位民警抓捕過不少扒手,但他們都感覺到了民警的善意、沒有懷恨他,他們中的許多後來都改過自新、不再當小偷了。
這位民警通過善心感化了罪犯,讓犯過罪的人不想再犯罪,遺憾的是,這樣的民警在當今的現實當中可以說是鳳毛麟角。
我一位在批發市場工作的朋友給我講一件事,他們那市場中經常有一些新疆來的半大小子,尾隨顧客的身後看準機會偷顧客的錢財或手機。一次扒手被幾個人發現並扭送到了派出所,可沒多一會兒扒手就又出現在市場裡面"幹活兒"了。後來這位朋友才知道原來派出所的民警得到了"提成",扒手是受他們的保護的!還有一次這位朋友去一個地方洗澡,衣櫃中放的幾千塊錢洗完澡後發現少了一大半,而鎖頭並沒有損壞的痕跡,他去報案,得到民警的答覆僅是"既然鎖頭沒有問題,那沒法立案,不可能是他們自己人幹的!"可是明擺著就是洗浴中心自己人幹的嘛!收了保護費的民警自然不會去找他們的麻煩。沒有了犯罪記錄,派出所管轄範圍內的"犯罪率"也就下降了,共產黨額外會給他們發許多獎金。這些民警的行為縱容了罪犯的犯罪心理,更嚴重的是給犯罪提供了肥沃的土壤,這樣的事多了,就使整個社會犯罪率提升,但從黨的喉舌媒體中看卻是社會變的"和諧"了。
李子劍配圖
我妻子的堂姐在二零零三年的時候,被警察活活打死了,地點是北京的監獄。我的堂姐是罪犯嗎?決對不是。她在幾千人的村子裡是有口皆碑的好女孩兒、好學生,從小善解人意、樂於助人、成績優異,她大學畢業後工作了一年正準備考研,可是人禍從天而降,江澤民與中共利用整部國家機器發動了規模空前的對法輪功的造謠迫害。堂姐同未婚夫(曾留學美國)一同到北京向當時他們認為還抱有希望的政府去說明法輪功真相,結果兩個人雙雙被非法逮捕,男的被非法判刑五年,而堂姐家在一個月內便收到了死亡通知。堂姐是這樣被害死的:警察邊打邊問:還煉不煉?堂姐說:煉!後來堂姐實在是被打的不行了(全身已經傷痕纍纍),估計神智已經不清醒了,於是就說了"不煉",等神智稍微清醒一點之後她就又堅持自己真善忍的信仰,這樣就立即遭受更加殘忍的毆打,直到,堂姐的頭出現了大洞,直到,堂姐腿上的肉與骨頭分了家,直到,堂姐的呼救聲越來越小、體溫越來越低......。行凶的警察當時內心應該比變態更扭曲,它怎能對如此年輕、善良的生命下如此狠毒之手?原來中共的內部有指示"對於法輪功,打死算白死",後來那凶手果真因"表現突出"得到了大筆的獎金,好像還因此提了干。也許正是因為有了這種"激勵"和"內部指示",才會有成千上萬的善良法輪功群眾和普通民眾慘死在頂著"人民"二字的中共警察手中。
一邊是具有善念想要使人變成好人的個別民警,一邊是殘害善良民眾的眾多惡警。再向深裡想一想,其實更簡單明瞭:一邊是體現的是人性,一邊是體現的是黨性,黨性背離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