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國保大隊的一群毫無人性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施用的酷刑手段聞所未聞。最近有知情人透露,已經超期關押3年,仍被關押在撫順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的孫洪昌所受到的劈胯酷刑。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一處)警察綁架了正在清原縣興隆小區室內干裝修工作的法輪功學員孫洪昌,將他關押在清原縣清原鎮派出所。
當天晚上撫順國保大隊副隊長關勇及郝建秀、趙大壯等六名警察對孫洪昌酷刑折磨。夜間十一點,他們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一個小時之後,用電棍電擊孫洪昌的生殖器。然後用劈胯酷刑折磨孫洪昌(據悉關勇等國保經常用此法折磨法輪功學員,即使是60多歲的老太太也不能倖免)。關勇指使同夥將兩根木棍分別用寬膠帶纏在孫洪昌兩條腿的外側,不讓腿打彎,然後再把孫的右腿扣在床上,用雙手劈孫洪昌的左腿過頭,每一次都長達一、二個小時,痛的孫洪昌多次昏了過去。
三十日晚上,他們又對孫洪昌拳打腳踢之後,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同時還用腳猛踢孫洪昌的左腳。酷刑折磨使孫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腫的很粗。派出所附近的居民連著三晚上都聽到了孫洪昌的慘叫聲。
這夥警察在折磨孫洪昌的過程中直言不諱:我們就是沒有人性,你媳婦就是被我們打死的。你死了,我們也就是再花上二千多元錢(註:孫洪昌的妻子法輪功學員王秀霞,2003年5月29日,被20多名國保綁架,6月15日晚,通知家屬,王秀霞已死亡。一處國保關勇在對被抓其他學員施暴時威脅:王秀霞就是被我們打死的,你們隨便告)。
三十一日,孫洪昌被抬著關進了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裡,孫洪昌的腿疼痛難忍,每一天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過,整整躺了一個多月。左腿、左腳萎縮,比右腿、右腳細了很多,左腳趾頭彎曲,喪失走路能力。
清原縣法院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非法開庭重判孫洪昌有期徒刑五年。由於孫洪昌的左腿殘廢,不能自理,監獄拒收,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也不放人,也不讓孫洪昌保外就醫。
孫洪昌年邁的父母多次到撫順市檢察院、清原縣公安局要求保外就醫,國保大隊長王興傳不但不放人,還說煉法輪功的給打死了也沒人償命,當初還不如把孫洪昌給打死了。有這樣的人給撐腰,關勇這幫無法無天的打手更加肆無忌憚。
在孫洪昌家人的強烈要求下清原縣公安局控訴科的鄭志文帶孫洪昌做了保外就醫鑑定。有關單位已經同意放人,由於打手關勇怕他的迫害罪行曝光,極力阻撓清原縣公安局放人。至今,孫洪昌仍然被非法關押在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至今已經近3年了。
孫洪昌的兒子孫峰當時僅12歲,在承受失去母親的巨大痛苦時,還要為父親的安全擔心,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2004年12月末,孫峰被確診為白血病,於2005年8月25日在孤苦中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