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7-08 05:07:00作者:天溢
曾經因為要求平反六四被當作精神病人關押十三年的著名異議人士王萬星先生認為,中國的精神病衛生法草案,顯然是一部維護專制的惡法,他要求中國政府拿出誠意,並且依據國際人權法賠償他被關押的經濟損失。
中國的第一部精神衛生法草案出臺以後,引起海內外廣泛的關注。居住在德國的異議人士王萬星先生,由於自己就因為要求平反六四,而被當作精神病人關押十三年,因此開始的時候曾經為此提出建議,現在時過幾週後,王萬星先生,深切地感到,這部衛生法根本不是一部建立在人道衛生基礎上的法律。為此,他公開對這部草案提出了批評,
"中國的精神衛生法出臺以後,還不見王妙根、王連喜、張文和等三位先生被釋放的消息。我只能對中國的這種精神衛生法的作用和動機,提出批評。那就是這草案是不是一部惡法。這部草案的出臺,就是為關押王妙根、王連喜和張文和這樣的政治人物合法化,永久化,以便更好地,更有效地來打壓異議人士。"
對此,他進一步說,"聯繫到如今的中國政府逮捕劉曉波先生,這更讓我感到,中國政府對於危機衝擊他們的政權,是絕對不會像鄧玉嬌殺鄧大貴那樣的態度,有所寬容的,有所依法。"
王萬星先生說,他到德國後,對於每個人擁有的基本權利有了更多的瞭解,他要求濫用精神病迫害民眾的中國政府,首先要給被害者賠償。
" 目前我住在德國,知道德國賠償幾百萬猶太人六百億美元,知道如今世界由國際法庭、聯合國人權機構,人權法庭,直到如今網際網路等人的普適人權觀念,個人義務與權力,知道右派人士要求經濟賠款,知道被鎮壓的地主、資本家要求賠償他們的經濟和名譽損失,我再次想首先發出這樣的聲音,呼喚並且第一個提出,爭取自己在精神病院被關押十三年的經濟賠償,得到海內外律師組織的幫助,對中國的精神衛生法草案起點積極的,正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