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研究移民就業情況的報告顯示,在1991年至2000年間移民來加國的人士,時薪低於其他時期來的移民;另外,報告又發現,無論是加國土生或移民加國的女性,收入都低於男性,不能同工同酬。男女移民只有透過加入大公司,才能賺取高薪,水平近似加國本地人。
根據多倫多就業資料行動(Toronto Immigrant Employment Data Initiative,簡稱TIEDI)公布以「移民收入是否取決於工作機構大小」為題的研究報告,綜合8個研究員收集至2005年的資料發現,移民要賺取較高時薪,不論男女,都要加入有100至500人之間的大機構。有早期研究顯示,大公司有一套用人標準,有能力以高薪聘請優才。很多大公司要和工會議薪,工人薪金較高。
新移民英語不靈光,學歷及工作經驗不獲承認,臨急就章找工作煳口,在同族裔經濟圈找工作,僱主多屬20人以下的小機構,利潤有限,工人收入低,事業發展受限制。
大公司時薪多小企10元
報告又指出,移民加入大機構,收入就和當地人差不多。但新移民則因為起薪點低,追不上本地人,而且長期領低薪。
報告以多倫多市的企業時薪作抽樣調查,加國本地人在大公司的平均時薪是28.10元,在20人以下的小公司工作時薪只是18.5元,在1991年至2000 年間移民的工人,無論是在大公司或是小企業工作,平均時薪分別是26.9元及15.2元。小公司的員工,不論是本地人還是移民,時薪都低於加入大公司工作。
研究報告還指出,加國出生女或移民來的女性,沒法達到同工同酬,即使是賺低薪的男性,其收入比女性為高。這兩批婦女的收入相差不多,由最低的時薪15元,到最高得時薪26.4元,都比在同一規模構工作的男性勞工時薪低。
90年代初移民收入不如後來者
最後,一批在在上世紀90年代、加國經濟衰退時移民的人士,受到影響,時薪長期低於其他時期來的移民。即是說,1991年前或2000年以後來的移民,他們的時薪收入,比這批90年代來的舊移民還要好。
移民加國8年的唐霞,目前在卑詩省烈治文經營一家乾洗店,包括她在內,該店裡聘了兩個員工和一個兼職。而店裡一個做了才兩三年的熨衫員工,時薪由8元調高至10元。唐霞指出,員工在小店工作,勞資關係密切,工作時間和薪酬調整有彈性,小店要保持競爭力,不能和大機構看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