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解放報》2010年5月27 日刊登一篇文章,題目是:「對一位母親的雙重處罰」。講述一位嫁給法國人的中國婦女因傷害罪服刑後,出獄後又面臨可能被驅除出法國的故事。這篇文章的本意是通過這個故事,展現薩科齊政府針對法國領土上外國人犯罪服刑後,還有可能被驅除處境的新法律,及其所造成的痛苦。文章作者的立場是反對這一法律,認為這是一種不合理的「雙重處罰」。由於文章講述的這個故事主角是一位中國婦女,所以她的故事也許會吸引海內外不同情況的中國同胞。
法國《解放報》文章沒有暴露這位中國婦女的真實姓名,只是稱她為「李」,我們就稱她為「李女士」吧。
《解放報》文章是從李女士的一兒一女兩個孩子講起的,這兩個孩子現在一個8歲,一個10歲,由於在監獄服刑四年半,李女士不僅沒能孩子生活在一起看著他們長大,也根本沒有見過他們,因為孩子的法國父親不許孩子到監獄探望母親。2008年底保釋出獄的李女士面對已經長大許多的兒女,自然是淚流滿面。她感到再次成為了孩子們的母親,當時她面臨的融入社會和家庭的一系列難題:如何親近與已經生疏的兒女?到哪裡去找工作,去找一個住所,安置一個能讓孩子睡覺的上下床鋪。一年半後,這些目標都達到了沒有呢?《解放報》的文章並沒有講,但想必是困難重重吧。
《解放報》講的是:保釋出獄1年半後,李女士正面臨又一個難關,根據薩科齊政府上臺後實行的法國新法律,一些服刑出獄後的外籍人,根據情況,還可能被法國司法或行政機關驅除出法國。巴黎市警察局認為:因故意傷害而致人死亡的李女士,對法國社會還構成威脅,因而應當被驅除出法國。而當初法國司法機關因為李女士在監獄表現好而被提前保釋出獄,她一對兒女的正常成長需要母親這些社會因素,都可能不再被巴黎警察局所考慮了。《解放報》文章發表時的5月27 日,有關的決定還沒有正式作出,所以我們不知道李女士是不是能夠留在法國。
《解放報》記者報導李女士的故事,也是出於對其身世的同情。李女士生於上海,1998年,37歲的她在上海遇到了正在中國度假的法國人「讓」,這個法國人比李女士年長12歲,畢業於法國有名的商校HEC,是一傢俬立學校的老師。看上李女士的法國人甜言蜜語,給當售貨員的李女士展示了嫁到法國的幸福生活前景。嫁到法國來後,兩個孩子先後出生,李女士的生活圍繞兩個孩子和一大堆家務,還要服從法國丈夫的一系列規定:1:有問必答,2:完成預定計畫,3:準時,4:不提意見,5 ;不嫉妒,6:幹活優先,7:節省開支。
除了這些「文明」的規定,李女士的法國丈夫還有野蠻的拳腳,這個法國人自己竟毫不後悔的說:他的妻子知道怎麼挨打,比如有一次他非常凶狠地用腳踢妻子的胳膊,她卻微笑著站了起來。除了拳腳,這個法國人還常常不回家,之後從來都不解釋。他們結婚不久,她的丈夫就表示他希望有7個孩子,5個不同的女人。本來在和李女士結婚以前,這個法國人就和一個馬達加斯加太太生了一個11歲的兒子,他說他下一個女人將是日本人。據法國司法的調查,這個法國人所有過的情人,都是外國女性,而且都是在法國社會裏的貧苦和孤獨無助的單身女性。這個法國人就是故意與這樣的女性建立一種奴隸型的關係。
終於有一天,李女士在家裡發現一份文件,上面的名字是其丈夫,但地址卻是另外的。李女士找到那裡發現一個越南女性和一個嬰兒,這個越南女人就是李女士丈夫的新情人,他們的這個孩子身上穿的是李女士孩子過去的衣服,坐在李女士孩子的嬰兒車裡,玩著李女士孩子原來的玩具。李女士氣得爆炸了,兩個女人打了起來,最後越南女人頭骨受傷,幾個小時以後死亡。
2006年10月,巴黎郊區的南戴爾法院判處李女士5年徒刑,後又加判5年一共為10年,但最後實際服刑只有4年半。這期間,李女士的孩子被送到寄宿學校,他們的父親在不多的週末時間裏,向孩子仔細描述他們的母親是怎麼把人打死的,他們的母親還會再來殺他們等等。由於被法國神經醫生診斷為精神語言暴力,對兒童有害。法國社會機構禁止這個法國人接觸自己的孩子。
李女士的故事講完了,但願這一痛苦的跨國婚姻故事能給其他人一些教訓和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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