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張素華先生的文章(《毛澤東沒有在「五一口號」中寫「毛主席萬歲」》,見《炎黃春秋》第7期,以下簡稱「張文」),有幾點看法,略述如下:
一、我所撰《四千老幹部對黨史的一次民主評議》(見《炎黃春秋》今年第4期)一文中有關「五一口號」事,並非是張文所說的是「郭文所謂……」,即並非我的杜撰,而是轉引當時中直機關討論歷史決議(草稿)簡報第五組第三十二號(1980年11月17日)所載陳友群同志的發言。他作為朱德同志的秘書,身處黨中央機關,應是知情人,其對「萬歲」口號的史實的發言,想必言有所本。此前,關於此事,在理論界史學界也多有論辯,可供讀者比較辨識。
二、今「張文」亦言有所據,如所據檔案屬實,可供識者參酌。但據他考查的結果,也同時可證明,「萬歲」口號正式納入黨中央的「五一口號」,是經毛澤東親自審閱並默許的(檔案上只有他對其他口號的仔細修改,未見他有隻字對「萬歲」口號的修改或否棄),表明喊「萬歲」是經他批准同意的。
據張文,本來中宣部(胡喬木)最初所擬的口號是「毛主席萬歲」,還比較簡單樸素;經劉少奇精心審改,加了不少裝飾詞,改為「偉大的中國人民領袖毛澤東同志萬歲!」這是建國後第一次奉上「偉大領袖」的徽號(比林彪後來恭奉「四個偉大」要早20年左右)。對此,毛澤東不置一詞,欣然默許。對照他在建國前夕紀念黨的生日時發表的《論人民民主專政》中開頭所講的:「人到老年就要死亡,黨也是這樣。」國家權力和黨最終都會「逐步地衰亡下去,完結自己的歷史使命」,也就是說,共產黨也不可能「萬歲」;可不到一年,就同意在「五一口號」中喊自己「萬歲」,自我否定了原先的歷史唯物主義論斷。
後來,黨的八大批判個人迷信,放棄這個口號和在黨章中刪去「以毛澤東思想為全黨的指導思想」的規定。這是正確決策。但在「文革」前後,毛澤東藉口「不崇拜馬克思不得了」,直言不諱地主動地要求全黨對他本人「搞點個人崇拜」。基於此,說「萬歲」口號是他自己加上去的,即使史實不確切,似乎也合乎歷史邏輯,並非完全「客裡空」。
三、在剛解放初,十三兵團文工團來清華演出時,帶領師生在大學堂裡第一次喊出「毛主席萬歲」,多數群眾還是有遲疑的。雖然大家都擁護共產黨,也讚賞、崇拜共產黨幹部的廉潔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但受過民主自由教育的師生,對這種帶封建性的口號是心存疑慮和不習慣的,有的教授和同學還對是否應當喊「萬歲」 進行過辯論。後來經過學習和潛移默化,才慢慢習慣起來。
四、問題在於,建國後,作為執政黨和國家的領導人,是要經全民選舉產生的。在我國是經建國前夕的全國政協選舉,1954年以後是經全國人大選舉產生。(當然這種選舉只是表面形式,談不上民主選舉,領袖人物是終身制,直到他去世才不再「萬歲」了。)其所制定和宣示的對國家和人民有約束力的口號、政策,也是應當經人民選出的代表機構的通過或確認的。「五一口號」是黨中央基本政策的宣示,而當時我們黨是以政策治國的(而非以法治國,而且多數情況下政策高於法律),故「五一口號」(包括「萬歲」口號)具有政策指向性和事實上的法律效力,意味著全國人民都須遵循。
基於此,未經政協或當時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其職權相當於全國人大),僅由執政黨中央以「五一口號」方式將這種宣揚個人崇拜的口號政策化、法律化,要求全國人民都呼喊黨的領袖「萬歲」,其合法性更是大可商榷和質疑的。
五、問題還在於,這種個人迷信的口號,誘導人們盲從領袖的絕對權威,竭誠擁護和貫徹他晚年所倡導的空想社會主義烏托邦理論、「左」的路線政策和種種違憲侵權行為,在各種反覆折騰的政治運動中產生了嚴重後果。發展到後來,這個「萬歲」口號已不再是人們出自內心的情感呼喚,而異化為必須絕對遵從的「聖旨」。特別是「文革」中更將它法律化,具有高度的國家強制性。「文革」中頒布的《公安六條》(即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共有六條,所以簡稱「公安六條」),其中規定:「凡……攻擊污蔑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副主席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這就是惡名昭著的所謂「惡毒攻擊罪」。「文革」中如果有人不小心損壞了報紙上的毛主席像,拒絕或反對呼喊「毛主席萬歲」,就可根據這個「惡法」判重刑甚至處死刑。不知有多少無辜群眾遭此毒手,張志新、林昭等烈士就是最突出的慘案。山西有個牛小順,為表自己的無限忠心,種小麥時別出心裁設計長出「毛主席萬歲」的五字造型,但事後發現既不能對這些麥苗施肥(那會被當成是給毛主席身上潑屎尿),也不能打藥除蟲(那是誣蔑毛主席有病),更不敢開鐮收割(那會被認為在萬歲頭上動刀)!這塊地把他逼得全身發抖,幾乎發瘋,只好聽它爛在田裡,終究沒有逃過被打成「反革命」的命運,最後在自家水缸裡溺水自殺了。(畢星星:《種一個「毛主席萬歲」》,見《炎黃春秋》2009年第11期)類似的荒唐悲劇可說是罄竹難書。就連創造「萬歲」口號的始作俑者劉少奇,一當他覺醒過來,不再迷信最高領袖,反而批評大飢荒時期餓死幾千萬人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因此得罪毛澤東以後,他就落得個屈死他鄉的悲慘命運。
六、因此,時至今日,應當是批判這種口號,肅清其後遺的不良影響,而不是替它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