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政府在控制物價、房價、銀行信貸等越來越多的問題上與市場機制漸行漸遠,正在不斷地採用行政的計劃手段和空洞的道德說教來取代市場的功能。這種狀況不能簡單地用臨時性或者一次性的「危機管理」來解釋,因為它在事實上已經成為一種常態和趨勢。
中國執政者強迫從市場導向的經濟運行向計畫經濟回歸的短視行為正在毀滅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將中國經濟帶入災難。
例如,為了調控房地產市場,政府在與市場的博弈中多次敗北之後,乾脆直接拋開市場,採取行政性的採取限購措施,並且不惜恢復帶有歧視色彩的「戶口地原則」來限制外地人在大城市購房;在銀行信貸上,政府直接就銀行可以對誰貸款、以什麼條件貸款等發布行政命令;在物價的控制上,強迫投資性經營的收費公路停止對載運農副產品的車輛免費放行、對商店的庫存量以及定價權等進行限制。這種政府的行政干預事實上已經在廣泛的領域成為一種主導性的力量。
所有的這些政府直接干預的一個鮮明的共同特點是,這些行為都是對財產所有者合法權利的公然侵犯。投資者在房地產市場和公共道路上等領域投資和經營,這些都是純粹的商業行為。他們在投資的過程中沒有違反法律,在投資後應該享有財產的處置權,這些權利包括定價權、銷售權。現在政府直接出面對他們的這些權利進行限制甚至直接進行剝奪,損害了他們的商業利益,這是一種違反商業契約的行為,也是違反中國自己制訂的產權法的行為。
同時,政府採取的這些行政措施大都是通過走捷徑的方式來掩飾自己的失誤。例如,通貨膨脹原本是政府超額發行人民幣的後果,也是中國堅持通過保持人民幣低匯率政策來維持現有利益格局的結果。但是政府不僅完全迴避這些造成通貨膨脹的真正責任,反而要求銷售和中間環節來承擔通貨膨脹的惡果。這種做法,還通過暗示的方式將民眾對通貨膨脹的憤怒引向這些商業中間環節的合法經營者,是一種極為不道德的政治伎倆,也是一種損害中國商業環境的行為。
中國政府強制性政府干預的另外一個重要特點是,那些真正的強勢利益集團實際上都並沒有在這些政府干預中受到絲毫的損害。這些年來,在房地產交易中最大的收益者是政府和政府官員,在政府干預房地產市場的行為中,這些人的利益沒有受到損害,受到損害的倒是那些最為弱勢的群體,例如那些沒有大城市戶口的外來人員。在政府對銀行業的干預中,享有壟斷權的國有企業仍然安然無虞,倒是使得那些個體和私有的企業的融資更加困難。
政府的確負有保證經濟活動正常運轉的的責任,尤其是對通貨膨脹和房地產市場過熱等現象負有監督和調整的義務。但是這不等於說政府只有通過行政手段直接進行干預這一種選擇。事實上,通過傳統的「計畫經濟」的方式和行政手段來直接進行干預常常是一種成本最高的選擇,而這些成本最終還是要由普通民眾來支付。
例如,政府完全可以通過直接對低收入家庭和農產品生產者加大補貼、調整匯率和利率等方式,通過市場這個環節來控制通貨膨脹。也可以通過徵收交易稅、房地產稅以及提高利率的方式來增高房地產投機的成本,從而防止房價過快上漲 。但是要做到這些,必須對形成當前這些問題的成因進行公開的說明,這就難免會損害到政府的威信;這樣做也通常需要時間來顯現效果,而中國政府缺乏合法性這個事實使得它在時間上沒有餘地。同時,那些政府的官員們本身就是行政權力的既得利益者,那些通過市場行為的調控措施對他們無法帶來更多的權利和利益。這些才是中國政府如此容易地向計畫經濟倒退的真正原因。
原題目:在「計畫」取代「市場」的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