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死囚器官是中國器官移植主要來源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過去被中共否認以死刑犯作為器官移植供體,並譴責海外媒體「別有用心」的中國衛生部,日前主動聲稱死囚是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然而,許多數據表明,中共所宣稱的器官移植來源主要是死刑犯說法,無法令人信服。
衛生部就死刑犯器官移植問題態度矛盾
人民網7日報導,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6日在全國政協小組討論會上發表談話表示,在衛生部和紅十字會組織下,中國即將建立器官移植應對系統,《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年內完成修改。
黃潔夫宣稱,器官緊缺是中國器官移植發展的瓶頸。由於缺乏公民自願捐獻,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
過去談到死囚器官,中國官方多採取迴避態度。2006年4月,衛生部發言人毛群安曾說,「一些境外媒體蓄意編造中國從執行死刑的犯人身上隨意取出器官進行移植,這是惡意詆毀中國的司法制度,欺騙海內外輿論,是別有用心的。」然而今天衛生部副部長在政協小組討論會上承認了「死囚器官是中國器官移植主要來源」。這一表態自然引起了外界關注,其中最主要的爭議及關注點為,如果以中國死刑犯人數作為器官供應主要來源,是否足以撐起中國大量增加的器官移植市場?
衛生部駁斥中國隨意取死刑犯器官移植的言論
「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增量
然而,早有許多分析及證據報告指出,「死刑犯」絕不足以撐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的數量。一份由作者歐陽非、孫思賢和林展翔撰寫的長篇報告《「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該報告用大量詳細資料數據分析,如死刑犯每年能提供多少器官、器官配型問題、死刑犯人的數量、可供利用的死刑犯比例等數據證明了為何從2003到2006年中國器官移植史上出現爆炸性的增長以及多餘的器官從何而來。
文章引用各界有關中國被執行死刑的人數的數據從1,000到10,000的都有。國際特赦組織發布有關2006年的死刑報告說,中國有至少1,010人被處決,估計真正處決的犯人可能多達7,500到8,000人。「義大利反死刑組織」發表報告「Hands Off Cain」稱,2006年全世界有5628被處決,其中中國被處決人數達到5,000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教授劉仁文曾經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學術界一般估計,中國每年大約處決8,000名被判處死刑的人。大陸學者王光澤在「中國死刑執行人數之謎」中披露,一位長期在河南省從事刑事辯護工作的律師推算,在非嚴打的年份,河南省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在500人以上,嚴打的年份更會高達 800人左右。他說,如果據此類推,中國有30個省份,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大約在一萬人左右。2004年3月,《中國青年報》報導說,全國人大代表敦促最高法院復議所有死刑案件時稱,大陸每年判處執行的死刑犯約有一萬人。文章綜合各方數據,一萬人應該是處決死刑犯的上限。
文章指出,相同血型匹配的比例在30%左右;從醫學角度說,直系親屬之間HLA完全配型的概率是50%;而一般陌生人之間的配型概率在20%~30%之間。換句話說,可利用的死刑犯器官不會超過30%。這個比例估算還不包括,除了組織配型的限制外,還必須要儘可能的縮短冷缺血時間。在器官移植上,不存在儲存器官以備日後利用的問題。此外,除了技術上的要求外,利用死刑犯器官在客觀上還存在方方面面的其他限制。故可利用的比例只會更低。
按照器官配型等問題,文章就各種參數推算,死刑犯每年能提供的器官移植在6000例左右,據媒體報導在2003至2006年來自親屬間活體移植比例又非常低,而每年器官移植數量超過1萬2千多例,甚至多到2萬例,那麼,瘋狂增長的器官來自哪裡呢?文章指出,根據許多證據及分析顯示,是來自法輪功學員的身體。
2008年11月「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中國器官移植熱的興起與迫害法輪功幾乎同步,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憂慮。」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在2009年度報告中指出,「未經允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再次出現,進一步引起了對中國的器官移植業可能存在虐殺的關注。」
此前,據《財經》雜誌報導,目前,我國每年因病需器官移植約有150萬人,而合適「供體」僅能滿足其中1%,有時甚至連1%都不到。龐大「器源」需求,以及稀少「供體」,滋生出龐大器官移植地下鏈條。
王立軍或對美方泄漏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一名不願具名的媒體觀察人士向《看中國》分析,過去中國官方經常迴避死囚器官來源,「衛生部此時做這種承認,我想事情不是那麽單純,可能涉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事,王立軍或許對美方泄漏了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之事。中共或許想用死囚器官一說來模糊外界去關注另一個更邪惡的事,就是法輪功也是供體來源之一」。
3月5日,針對前不久「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表關於王立軍涉嫌參與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最新調查報告,美國藥理學博士王文怡指出,很多人由於不瞭解國際醫學倫理原則,因而對王立軍及其研究中心所犯下的罪行認識不夠。她表示,王立軍負責的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他們研究受害者被打毒針後死亡前的心理和器官變化,是比納粹用猶太人做活體實驗還要殘忍的罪行。
美國藥理學博士王文怡
王文怡引述2009年「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布一位證人現場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詞,他當時就在王立軍手下當警察,王給他們下的死命令是對法輪功「必須趕盡殺絕」。這位警察作證說,2002年4月9日,在瀋陽軍區總醫院十五樓的一間手術室內,他親眼看到兩個軍醫將一個活著的30多歲的修煉法輪功的中學女教師,在沒打麻藥的情況下,活生生地摘取了她的器官,將她活活害死。
《血腥的活摘器官》作者之一大衛‧麥塔斯在美國加州聖地亞哥大學發表演說。
2006年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國會議員、人權活動家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了獨立調查,併發表了三次調查報告,震驚了全世界。《血腥的活摘器官》是依據報告的第三版發行的中文書籍。書中收錄的52項不同證據,證實中共非法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暴行。其中包括調查的電話錄音,比如他們以需要找尋器官的病人身份對中國大陸醫院進行詢問,結果在約15%的電話中,當地醫生說他們正在或曾經使用過來自健康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報告並指,這個罪惡至今還在發生著。作者麥塔斯直指「這是這個星球上從未見過的邪惡」,他於2010年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因此,中共所宣稱的器官移植供體主要來源於死刑犯之說,令外界難以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