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政府提高公民考試通過分數後,公民申請拒絕率在2006年到2010年間增加一倍多,從1.4%升至3.5%。圖為,2012年2月18日,加拿大新公民在宣誓入籍。
加拿大聯邦政府的數據顯示,自2006年以來,加拿大公民入籍考試難度越來越大,公民申請被拒絕人數增加了1倍還多。主要原因之一是2006年至2010年之間,渥京提高了公民入籍考試的通過分數線。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聯邦政府數據顯示,五年裡因考試不過分數線、被拒入籍的申請人數量從2006年的1.4%(3,872)上升至2010年的3.5%(5,351)。而聯邦政府在2010年3月最新推出的公民考試分數線,扮演了重要角色。新的公民考試分數為75分而非原先的60分。
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發言人卡隆(Nancy Caron)表示,過去五年,入籍被拒人數高漲的原因不僅僅是分數線提高的問題,還在於申請入籍的人數大量增加。此外,她說:「申請人被要求更好地展現,他們已經學習、瞭解了公民的權利和責任。」
公民申請被拒率飆升
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的規定是,在四年內、加拿大永久居民在加拿大住滿1, 095天,就可以參加入籍考試。申請入籍,需提交的證件有:移民文件複印件,諸如登陸記錄(IMM1000)或永久居留確認紙(IMM的5292或5688IMM)和楓葉卡(雙面複印)。帶照片的個人身份證件2份(雙面複印)。符合要求的照片2張等。
公民入籍考試內容為 20道選擇題,以考察申請人對加拿大歷史、文化和價值觀的瞭解程度。新的分數線75分,意味著20道選擇題,考試人必須答對15道。另外,申請人不能有犯罪記錄。
此外,相關官員還採用新舉措來檢測任何欺詐行為,以及評估申請人的語言能力,以確保他們有能力使用任何一種官方語言進行日常會話。
從2007年開始,申請入籍加拿大、被拒的人數已經在增加。當時首席公民法官西瑪德(Michel Simard)頒布了一份加強「親身在場測試(Physical presence test)」執法力度法令。加強執法的結果是,2007年申請入籍的22萬7,520人中,有5,591人被拒,被拒率飆升至2.7%。被推薦給公民法官的人數也增加了25%,至1萬6, 727。
前不久,多倫多居民Helen女士的入籍申請被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拒絕。她對大紀元記者說,為了通過加拿大公民入籍考試,她花錢參加了為期2週左右的移民入籍考試培訓班。但考試那天,情況完全不同於她自己所認為的那樣。
Helen表示,筆試過後,當天考試的20多人直接見了公民法官。她大概聽懂了法官的問題,但不能自如地回答。糟糕的是,法官問她要健康卡、並要她提供出入境記錄。Helen稱,她只隨身攜帶了中國護照、楓葉卡和社會保險卡(SIN Card)。結果可想而知,一家人只有她一個人被拒。
Hellen說,她不會怨天尤人。特別是,這次很特殊的經歷,督促她下決心加強自己的英語口語表達能力。
入籍申請時間長達20個月
多倫多移民律師萊希(Tim Leahy)表示:「沒有必要對(申請)人細審。根據法律,住所的定義為人們生活模式的集中地,在那裡,人們繳納稅款、有家和親屬。」
狹義將住所定義為親身在場、而不是在加拿大定居,萊希認為,這只能滋生更多的官僚機構,導致入籍事宜審批時間加長。公民申請入籍,從申請提交日計起、至入籍宣誓,2007年僅需15個月,現在已經增加至20個月。
當申請人的資格受到質疑時,他們會被推薦給一位公民法官,並被要求提供額外證據。卡倫表示,鑒於每個申請人情況不同,所以不確定受質疑的申請人,到底需要多久才能出席公民法官的聆訊,有可能需要超過一年時間。如果未通過公民法官的聆訊,申請人可上訴到聯邦法院;數據顯示:2006年有66人上訴,2010年為1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