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使用馬甲戰術(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有些讀者看不明白我是怎麼釣魚方舟子的,他是怎麼上鉤的,希望我詳細說說。好,我來說說,這要從概念上說起。
方舟子使用馬甲戰術。對於不懂的這個網上術語的人我先說說啥叫馬甲戰術。馬甲戰術大量用於網上辯論中,用量最大的就是所謂的五毛們。什麼叫「馬甲」?就是你註冊多個網上ID,別人不知道那些叫不同昵稱的ID實際上是你。微博上有時叫「小號」,有時叫「水軍」。
「小號」與「水軍」有點區別;「小號」參與辯論,帖子是馬甲背後的人經過思考寫出來的,而水軍往往連一個人都不算,那只是一個軟體。把一些標準的語句輸入到軟體裡,這個軟體就不停地向目標論壇或微博隨機發送這些垃圾。
那麼人們為什麼要用馬甲呢?結合方舟子,我介紹幾種比較簡單的馬甲戰法。
第一,製造「百萬雄師過大江」的勢頭!註冊無數的馬甲,讓人們產生誤覺,好像支持者鋪天蓋地。這是最土豹子級別的做法。這種做法一般都是用軟體。一部軟體,一晚上可以上來幾萬,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個「不同人的支持」。誤導是這種「水軍」戰法的主要目的。如方舟子的水軍趁大家睡覺的時候,給一個網上投票投了5萬張票。(我微博中有揭露此事兒)
第二,用刺激性語言干擾對手,希望對手受到刺激後大腦不正常,語言出現極端。這種戰法一般分主次馬甲。即與對方公開辯論的是主馬甲。主馬甲試圖利用公開辯論,戰勝對手來積攢自己的信譽。這種主馬甲往往說話溫文爾雅,絕不出一個髒字。而由同一個人操縱的次馬甲則啥話都說。一旦對手被刺激的開始激動,大腦發熱。主馬甲出手輕易拿下對方!(肖傳國是這種戰法的典型受害者)
第三,給主馬甲準備「證據」。主馬甲不敢隨便偽造證據,因為一旦被對手抓住,損害主馬甲的信譽。這時,那些似是而非的偽證據就由次馬甲提出,主馬甲採用。這樣即使被戳穿,主馬甲也頂多是一個道歉(或默不作聲),人們無法指責主馬甲偽造證據,因為證據是次馬甲提供的。如果人們沒看出來證據的虛偽性,則主馬甲空手套白狼,白撈一票!(打擊羅永浩去世的父親是這種戰法之一。方舟子只是假惺惺地問:「這是真的嗎?」)
我為什麼懷疑方舟子使用馬甲呢?方舟子在視頻上經常出醜,但在微博上極少犯錯誤,這是他在微博上使用馬甲的暗示(注意,是暗示,不一定是真的,因為人在寫作時比即席發揮要穩健)。第二個暗示是他一直不與我直接對抗,他甚至不使用第三戰法,引用「別人」的證據來攻擊我。這按照方舟子的個人習性是不太好理解的。當然這還是暗示。
但懷疑是懷疑,懷疑不是證據。由於我對那些低級騷擾有免疫能力,方舟子沒有機會使用第二戰法,我決定釣魚方舟子使用第三戰法。到方舟子網頁挑釁,猛抽方舟子,把馬甲引過來。幾輪下來,效果不明顯。主要是他的沒有太多硬傷,使得我抽的不狠。但昨天他給了我機會。他居然用阿桑奇的基金不透明來為自己遮醜。(方舟子: 本來是信任捐贈,阿桑奇保護基金也沒有公布賬目)
阿桑奇我太熟悉了,我知道他搞錯了。立即去查維基解密的網頁,發現了他們的透明報告。好!直接打臉。我在他的評論後面寫到:「掌臉!阿桑奇沒有什麼保護基金,只有一個WikiLeaks and Julian Assange Defence Fund。這個基金的收入和使用報導在這裡:http://shop.wikileaks.org/2010_Transparenzbericht-Projekt04_en.pdf」
這個臉打得狠,方舟子一定會到我提供的網頁看看。果然,一個叫「fable的小窩」找我來辯論了。我點擊這個「fable的小窩」的主頁,發現他幾乎是專業來為方舟子投票的小號。這樣一個毫無水平可言的呆ID,他居然看懂了維基解密的英文網站。他不是方舟子的馬甲他是誰?我對自己說。得,釣魚開始!
他說方舟子說的沒錯,因為我說的那個基金與方舟子說的那個基金是兩個不同的基金。我展示的那個報告是另一個基金的報告,不是這個保護阿桑奇的基金的報告。(實際上基金名稱中的「Defence」根本就不是安保的意思,是法律辯護的意思)。但我不想和他爭辯真偽,只想釣魚。我詭辯了兩個帖子,最後道歉承認他說的對。說完我就睡覺去了,等著看他是不是上鉤。
早上起來一看,果然上鉤了。一個叫「柏林2011」的博客寫了一個微博『@伯林2011 微博達人: @李劍芒 和羅永浩又在傳謠,@方舟子提到的阿桑奇保護基金確實存在,賬號和捐給維基解密網的資金不一樣,給解密網的資金由德國的基金公司管理,當然可以公布資金使用情況,而阿桑奇保護基金則由一家英國公司管理,並不公布使用明細。具體參考:shop.wikileaks.org/donate 難道李劍芒看不懂嗎?』
方舟子與以往一樣(他經常是第一個發現那些支持他的帖子,哪怕那個人一個粉絲都沒有,也沒有@他,這是使用馬甲的另一個強證據),在第一時間「發現」了這個微博,立即轉播:『羅永浩會說:「英文的,看不懂。」』,哇!炒開來。方舟子可能在轉發後洋洋得意:「李劍芒,你逃得出我的手心?」。呵呵,方舟子,你咬著魚鉤還想和我較勁嗎?
那個基金就是同一個基金。起因是阿桑奇在英國被抓(應該說自首)。一群人,包括社會名流憤怒,要保釋他(一個大富翁甚至把自己家讓出來讓他住)。這時才出現了這個用於法律對抗的阿桑奇辯護基金。這個基金委託給了一家叫Derek Rothera & Company的公司。可現在這個基金早已經擴大到包括整個維基解密的運營和職員法律諮詢開銷。主要捐款渠道也從英國這個公司變成了德國的Wau Holland Foundation,基金名字也變了。
這就是整個釣魚過程。方舟子在這個上鉤過程中,不僅僅暴露出其使用馬甲戰法的醜陋。最醜陋的是他利用大家不懂英語,把阿桑奇的法律保護基金與他的保安基金畫等號。阿桑奇根本沒有保鏢,他對抗的是政府,任何保鏢也打不過政府的警察力量。民主國家的政府不採用下流手段,只會採用法律手段。所以那個基金是在法律上保護阿桑奇,而不是保護阿桑奇的人身安全。阿桑奇在人民中,人民保護他的人身安全。而方舟子惡事兒干太多了,害怕人民,試圖雇佣保鏢。這完全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