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引起全世界和全中國關注的,是薄熙來家人的審判。剛剛在安徽合肥審判完畢的谷開來殺人案,引起了極大的非議。外國媒體和中國網路的議論,很多都是把這個案件當作觀察中國法制狀況的案例。
當然,關注案件細節的也很多,例如有近親屬提出到庭的嫌疑人並不是谷開來本人。而且言之鑿鑿,網民們跟著提出很多的證據。使案件撲朔迷離,將來不管怎麼判都不能取信於民了。這可是建國以來法制史上的最低潮,可能也是中國法制史上的最低潮之一。
法制是什麼?最根本的就是要取信於民,讓人民感覺到這個制度能有公平,這是維繫社會的最重要的紐帶,精神的紐帶。當人們感覺社會已經失去公平的時候,所有的規矩也就不再被遵守了,社會也就必然會陷入混亂。
薄熙來一家的案件已經暴露出,現在中國人民已經不再有公平感了;不再信任法庭和政府;不再信任這個體制可能帶給人們公正;不再可能自覺遵守任何規矩;秩序也就不再可能維持下去了。在斯巴達克斯率領奴隸造反的時候,幾個警察不可能維持秩序。
大多數人民的感覺,比武裝到牙齒的軍警強大得多。中國古人就懂得;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得人心者得天下,說的就是人們認為誰代表他們的利益並且代表公平,誰就獲得了最強大的實力。人民的感覺,事實上比真相更重要。
當人民感覺毛澤東是利益和公平的代表時,他就可以藉此推翻政府,胡作非為。當人們醒悟到他並不代表利益和公平時,他的繼承人輕而易舉就被抓進了監獄。這段最近的歷史最好的說明瞭人心向背的作用。
美國現在的法制體系,是公認為最有效的法制體系。所謂谷開來的理論代表的是一大批法學家的理論。他們錯誤的以為法律是拿來懲罰罪犯的,甚至是拿來作為武器對付別人的。這實際上是非常原始的猴子社會的理論。
不但是猴子。任何群居動物都有維持秩序的需要,也就都有為了維持秩序而進行懲罰的需要。而維持秩序所需要的權威和信任,來自血親關係和暴力。和現在家庭維持內部秩序的情況很相似,權威和信任來自他是你的父母。這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有效的,極少數相反的案例改變不了大趨勢。
對溫和的食草動物來說。除了求偶期的少量爭奪以外,它們很少傷害同類,有著自然的秩序,很少需要維護就可以擁有很大的群體。食肉動物就不同了,它們天然就擁有傷害同類的能力,所以需要有權威來維持秩序。所以它們通常擁有較小的群體。
當人類開始擁有較大的群體以對抗其他人類的攻擊時,血親和暴力的原則都不適用了。在各非血親或者較遠的血親群體集合在一起時,排除血親關係的公平概念開始產生。換句話說,一些使用公平的概念解決內部紛爭的人,獲得了領袖的地位,並把這個原則流傳下去,這就是法的概念起源。
可見,從法的概念起源的時候開始,他就是用公平來維護權威和信任,並依靠這種信任來維護社會秩序。沒有信任和權威,靠什麼維持社會秩序呢?當法律體系倒退回到了血親制和暴力維穩的時候,也就是說回到了「我爸是李剛」和暴力維穩的時候,就是回到了只能維持一個小的群體的時候,連黨內民主也不可能維持,只能是親戚朋友或者小集團內的穩定。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家長制。
現在的專制暴政們,不管是個人獨裁還是集體獨裁。他的主要標誌就是沒有了法制的公平的概念,使法制倒退回了原始社會。用史前社會的非法律原則,能夠維持一個大的社會群體的秩序嗎?當然不能。這是造成社會不穩定和秩序混亂的根源。
用鄧小平和谷開來的概念來看,從重從快打擊犯罪,效率很高。即使按他們自稱的那樣,錯案率不會高於美國,同樣懲罰了罪犯而且比較廉價。用我爸是李剛來鎮壓住了老百姓,弄得人們敢怒而不敢言,就達到了秩序穩定的目的了嗎?
顯然沒有。鄧小平、谷開來們鬱悶的是:管得住人們的身體,管不住人們的心。一大批馬屁文人也跟著嘆息說什麼暴民呀,刁民呀什麼的。所以中國沒治了呀,民眾素質太低了呀。甚至還說是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國家。其實這都是廢話。
從官方的理論開始就破壞了法制的基礎,至定了法律後就要以官方行動破壞法律的根本原則。在這個前提下,人民為了自保也就慢慢地學會了無法無天的原則,否則你讓老百姓如何適應這種不對稱的社會環境呢?
現在流行的一種理論是說,社會富裕到一定程度就會產生崩潰,並且舉了很多例證說明這個理論來警示當權者。但他只是用統計法說明有這麼回事兒,沒說明為什麼。看看自古以來,特別是中國的循環崩潰的故事,就會發現幾乎都是有錢人控制了政治,政治的壓力干涉了法律,使得法律體系逐漸傾向於不公平。這個不公平造成人們越來越失去秩序。
沒有秩序是所有走向崩潰社會的邊緣條件。過了這條線就沒有回頭路了。古埃及的兩千多年歷史我們不是很清楚,中國的兩千多年歷史有比較可靠的記錄。大家看看是不是這樣的。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