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顯明(左)被指向曹建明(右)送大禮2009年上京先獲曹贈禮品,但不知價錢。
早前被指用「分單」方式來申報超額飲宴的廉政公署再傳醜聞,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任內多次自己豁免自己遵守規定,送出超出上限的禮品予中國內地官員,又豪宴內地官員,包括來港答謝汶川賑災捐款的四川高官和兼管反貪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有議員批評湯顯明破壞香港四十年來的廉潔清譽,又質疑他是藉此獲取延後利益,退休後即被委任為新一屆政協委員。湯顯明則認為,有關事情是衝著他獲委政協而來。
根據廉署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去年7月退休的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任內五年曾送禮137次,共值約22萬港元(下同,折合2.1萬歐元),當中大部分送予內地官員,而17.5%至35%份禮是超出按出席人數而訂定的400元至800元上限,數額最高的是4140元的虎形花坑石擺設,受禮者是生肖屬虎的前任高檢檢察長賈春旺。
另外,湯在2010年至11年內先後送出四份合共八千元的禮物給現任高檢檢察長曹建明,而廣東省檢察長張學軍則獲送與其生肖相同的雕塑,有關禮物已按規定獲湯顯明批准豁免限制,但問題是,湯顯明亦是送禮宴請場合的座上客,屬自己批自己,有利益衝突之嫌。
另外,文件在多項送禮清單上均有列出受贈人士職稱,但超額贈予一名中央政府聯絡辦公室官員一部價值1650元的照相機,卻沒有列明職級。
其次,《明報》亦發現,湯顯明至少兩次自己批自己,超額宴請內地官員,按公開數據、時間和宴請的五星級酒店推算,這兩次宴請對象分別是來港答謝港府在2008年汶川地震賑災的時任四川省常務副省長魏宏(現任四川省長)和高檢院長曹建明,兩次合共消費近八萬元,人均消費分別是1100元和1200多元,是廉署晚宴酬酢人均450元上限的2.5倍。有關數額還未計算席上飲用的二十多支茅台及XO等中外名酒,因為這些名酒是廉署自備,但這是否涉及分別以晚宴和酒水兩張賬單來處理同一宴請的「分單」形式來走「法律隙」,則未有交代。
廉署發言人24日回應傳媒查詢時強調,上述兩次宴請中的一次已經審計署審核,但並未在報告中提及,意即沒有違例。但對於廉政專員自己批自己的問題,則未有回應。
湯顯明推說沒有資料而拒絕回應細則,又指,很多問題是他當上政協之後才湧現,希望不要把問題複雜化。
不過,立法會工黨議員何秀蘭則質疑湯顯明向內地官員送大禮是以公帑拉關係,亦可能與湯其後獲委為全國政協委員有關。她對湯的行為感到憤怒,認為其行為已令廉署蒙羞,破壞香港的廉潔清譽,應予懲處,包括扣減其退休金,會要求湯顯明到立法會解釋事件。
另有數名議員要求收緊廉署送禮的標準和軓員的豁免權力。
審計署周前發出報告,揭發廉署兩年前兩度宴請來賓時,把超出晚餐上限的數額以另一餐宴請和宣傳費用來對沖,以保持不超上限的假象。
(原標題:前港廉政專員用公帑豪宴饋贈中國官員 退休後即當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