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研究機構IHL的最新數據顯示,美國人因質量偽劣、型號不對或後悔購買而退回的商品總值達2217億美元。
研究機構Gartner對全球300個零售商的調查還發現,這些退還的商品僅有48%可以按原價再售出,大部分零售商表示,隨著在線銷售以及為了吸引消費者,商家繼提供免費送貨的同時又增加免費退貸的服務後,這一現象還會增多。
無條件退貨制度
在美國,除了菸草和明確標記了「final sale」(售出不退)的商品不能退貨,其他吃穿用玩在期限內一概無條件退貨。退貨時,你只需要一個簡單的理由——我就是不想要了。
大多數商家的退貨期限最短30天,電子電器類還能延長到三個月。不僅如此,只要是全美連鎖的同一商家,這個州買的東西,還能在另外一個州退掉,大大降低了旅行中衝動購物的風險。
利益驅使
美國為什麼會有這種保護消費者的習慣?最初的時候,如果有一家商家想到了這麼做,就肯定有其他商家紛紛效仿,不然競爭不過。
商家最後還是為了保護自己才去保護消費者的。在美國,信用就是一切,不管是商家還是消費者。建立客戶關係就必須靠這種信任。而好的售後服務就必須有一個好的退貨政策。
而且一個好的退貨政策可以成為一個公司的競爭招牌,比如Kohl’s,Zappos,Costco,Target,還有Nordstrom。
退貨政策也確實是消費者是否願意消費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份研究消費者行為報告的數據顯示,商家的退貨政策變好以後,銷量會成倍增長,雖然在退貨過程中會遇到一些欺騙行為,但總體利潤還是增加不少。
所以,形成這樣的習慣,還是利益驅使。而對於成本較大的電子產品商家就不會如此慷慨了。
鑽空子的消費者
無論在哪裡,總是有人會「聰明」地充分利用這一規則鑽空子。聽聽網友看到和經歷的例子:
一位中國來的留學生在COSTCO買了一個微波爐,用了幾年,畢業了,走人了,居然臉皮厚到去退掉了,說是不好用!COSTCO沒辦法,還是給人退了。
還有人買了床或者床墊,畢業了,退掉了。還有風扇,鏡子,桌子,椅子……有次在Walmart,一個老女人拿了一個幾乎喝空得飲料去退,說不好喝。
也有人在網上網購鞋子,穿了幾天,不喜歡了,退了。我收到過這樣的鞋子,因為退回去的貨可能商家沒檢查到又繼續出售了。
COACH也是購物一年內都隨便退,所以有幾次從工廠店收到的包明顯是別人用過的包裝都全拆過又退回去的包,只要吊牌還在。
我認識的一個在Walmart工作的美國人告訴我,有些人更無恥,買了電影或者音樂光碟,把光碟拿走了,然後自己買了個那種塑料膜包裝機又給光碟包裝得跟新的一樣退掉了。這種人還不少。
我在ebay賣過東西,奇葩買家也真的是不少,如果你的policy說的是可以退,就真的有很多人用一段時間就退掉、或者自己弄壞了以後退掉……
商家對策
退換貨政策好絕對是成本,尤其對於提供Free Shipping Free Return的商家,即使商品完全不影響二次銷售,運費也是成本。因此,現在很多商家不得不採取應對措施,要麼讓消費者承擔一些損失,真的想好了再買,要麼就不賣給你:
1、提價(Zappos)
2、不負責來回運費(6pm,Neiman Marcus,Bergdorf Goodman……)
3、收Restocking Fee(10-20%左右,比如 Lenovo)
4、退錢時間拖長(一般是網購,店裡一般是直接刷回卡上)
5、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