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詩人魯揚2017年因舉牌聲援批因評毛澤東而遭解職的山東廣播電視臺的特約評論員鄧相超教授,被暴徒毆打,並受到中外媒體關注。(圖片來源:維權網)
【看中國2020年9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山東詩人、維權人士魯揚因疾呼「習近平下台,中共政權必須結束」而「因言獲罪」一案已於9日在山東聊城中級法院秘密審理,並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其家屬對此事毫不知情,連為他聘請的兩名辯護人也無法會見魯揚,更別提出庭為他辯護。評論員鮑平山對此表示,遭到當局秘密審判的案件越來越多,中國司法權已是蕩盡無遺。
魯揚因言獲罪案遭秘密審判 評論員:中國司法權蕩盡無遺
關於9日經法庭秘密審理的魯揚案,維權網於9月24日發布了由特約評論員鮑平山撰寫、題為「特約維權評論:秘密審判愈加頻繁,司法權蕩盡無遺——評詩人魯揚案」的文章,講述中國司法已是蕩然無存,多處存在遭到秘密審判的案件。
提及魯揚案,鮑平山引述維權網9月15日報導稱,本名張桂祺、網名為「魯西狂徒」的魯揚,是一名山東詩人、獨立中文筆會會員、維權人士,他於今年5月1日遭到員警帶走,次日被抄家,5月13日則被聊城市公安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宣布刑事拘留。過了一個半月,魯揚的家屬於6月19日才收到正式的逮捕通知書,獲知下落不明的他被關押在聊城市看守所中;外界後來才獲知,魯揚案已於9月9日秘密地在山東聊城中級法院中開庭,魯揚則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然而,魯揚的家屬針對開庭事宜卻一無所知,連家屬為魯揚聘請的兩名辯護人,亦不能與之會見,亦無法出庭為魯揚提供辯護。
鮑平山坦言,不幸的是,在這個「法治國家」遭到警方失蹤數日甚至是數年,如今已成為慣例。
提及魯揚,鮑平山表示,他是一名詩人,同時亦積極地參加各類推動民主及人權的活動,例如響應「茉莉花運動」,以及舉牌聲援因為批評毛澤東而被解職的山東廣播電視臺的特約評論員鄧相超教授,所以魯揚是當地警方的重點監控對象。魯揚在被帶走之前,曾發布一段視頻,讀出「習近平必須下臺,中共政權必須結束」的標語,他還說出「我們必須結束沒有公平和正義,更沒有民主和自由,反人類、反文明的邪惡專制制度」。
針對魯揚此番行徑,鮑平山強調,這是和平的表達意見,由此被剝奪人身自由在習近平的治理下也已經是見慣不驚。
鮑平山說,在魯揚被刑事拘留期間,當局除了拒絕他跟家人通信,辦案機構及看守所還拒絕安排魯揚跟家人選擇的律師會見。鮑平山又強調,「魯揚案延續了當局對政治案件當事人全面剝奪司法權的一貫做法,封閉式暗箱操作,法庭沒有通知家人開庭事宜」,而且辦案部門亦拒絕家屬聘請的律師介入該案。
鮑平山批評,「公檢法沆瀣一氣」,讓家屬和律師只能夠頂著巨大的政治壓力「通過境外媒體表達不滿與抗議。」
只是,魯揚並非遭到辦案的有關部門不法對待的特例,鮑平山列舉了不少前例,包括:高智晟律師案、王全璋案、徐文生案、深圳佳仕勞工案、長沙富能程淵、劉大志及吳葛健雄三人案、廣東河源淩浩波案、上海陳建芳案等等案件,並強調:「一審前自始至終律師不能會見和開展辯護工作。」
針對官方的操作模式,鮑平山進一步分析說,「在司法上,封閉式的暗箱操作目的在於放任公檢法肆意扭曲法規為政權服務、降低外界對案情的關注度、加劇社會輿論的自我審查」,最後,他批評說,愈發讓這個社會充斥官方的一面之辭及謊言。
鮑平山質疑:「這樣的司法與政治環境怎能吸引國際貿易與合作?」他認為,香港的「反送中」運動最根本的原因在於,「香港人對中國司法的不信任。」他說,由於嚴苛的言論審查,導致大批揭露武漢肺炎疫情真相的義士遭到羈押、被封口,讓疫情蔓延全世界,並造成國際社會逐漸不再信任中國政府。
鮑平山批評,近日,這一日益劇增的「國際孤立」竟被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在國際舞臺上狡辯稱為「國際多邊主義」。
鮑平山表示,「為了使一黨專制在中國不受到挑戰,立法、行政、司法三方合力對中國的言論自由進行鉗制」,並提及在今年初遭到警方帶走的公民記者方斌及陳秋實繼續秘密失蹤,至於因批評習近平壓制疫情而遭羈押的退休企業家任志強則被重判18年、而遭刑拘的許志永則是無法會見律師。
鮑平山強調,許多敢言良知人士——學者、記者、律師皆遭受打壓,「被中國政府編織罪證構陷犯罪」。但他認為,專制政權對這些人的迫害,更加證明了他們的勇氣及良知。
最後,鮑平山也不禁感嘆:「名副其實的依法治國在現今中國已經成了海市蜃樓。」
此外,魯揚的代理律師陳智勇律師於2020年5月17日赴聊城市看守所去會見魯揚時,看守所卻以魯揚的罪名是涉嫌煽顛,危害國家安全罪為名,得要國保同意才能夠會見。魯揚的會見權已遭剝奪。
魯揚案讓評論員鮑平山感嘆:「名副其實的依法治國在現今中國已經成了海市蜃樓。」(圖片來源:維權網)
魯揚之妻發文 曝光公檢法人員具體違法事實
中國公民運動9月17日刊登一篇由魯揚的妻子張英華於9月3日撰寫、題為「觸目驚心:張桂祺(魯揚)案聊城市公檢法人員違法過程」的文章。
張英華表示,她丈夫張桂祺於「2020年5月1日被帶走,5月13日被關進聊城市拘留所,5月18日被轉入聊城市看守所,6月18日被逮捕」。迄今已近四個月。
張英華強調,在此期間,「聊城市公檢法人員有一系列違法行為,對我們合法權益造成重大侵害,請有權機關監督糾正,並依法懲處責任人員」。
張英華隨後列出五大具體違法事實,如下:
一、聊城市中級法院法官李令慶等非法剝奪辯護權。
二、剝奪律師依法會見張桂祺的權利。
三、剝奪我和張桂祺的通信權、會見權。
四、非法監聽和監控我和女兒的手機,通過工作單位威脅我。
五、控告之後的反應。
最後,張英華於末項「控告之後的反應」中表示,她於8月19日就聊城市看守所及聊城市公安局剝奪張桂祺通信權跟律師會見權,並向公安部等從上至下20個單位控訴及反應,目前,只有在9月1日晚間及9月2日中午收到山東省檢察院的一則熱線回覆短信稱,已經將來信材料轉聊城市檢察院審查,請聯繫聊城市檢察院。9月6日,來自12309的一則短信表示,已經將材料轉入山東省檢察院審查處理。
張英華說,其它的迄今仍石沉大海,無人問津,好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她批評,「太多的公職人員和機關尸位素餐、怠忽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