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頂討薪的人(圖)

作者:李宇琛 發表:2026-03-01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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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薪
西安幸福航空討薪(圖片來源:網路)

最近看新聞,我反覆品味一個詞:"惡意討薪"。

這詞編得好。你欠我錢不叫惡意,我來要錢才叫惡意。魯迅要是還活著,大概會把這兩個字收進雜文集,夾在"正人君子"和"費厄潑賴"中間。

卡夫卡寫過一個早晨。格裡高爾.薩姆沙一覺醒來變成了甲蟲,家人先是恐懼,繼而嫌煩,最後他死了,大家鬆了口氣——房間終於可以出租了。我以前覺得這是文學,現在覺得它過於保守。不需要變甲蟲,只要你是個討薪的人,結局一模一樣。

今年春節前後,好幾個城市的工地同時出了事。不是塌方,不是火災。是幹活的人爬到了樓頂上,向樓下要回自己的錢。有人拍了視頻,視頻後來消失了。西北某地,幾十個人擠在天台上,一個女人的哭聲撕裂了整段畫面。

畫面沒了,事情還在。

往前查,這類事早就不是新鮮事。去年一月,短短一週,從南到北,好幾個省的工人幾乎同時做了同一個動作——爬上自己親手蓋的樓,朝下面喊:把錢還我。

為什麼偏偏是樓頂?因為其他路全走不通了。

橫幅拉了,被收走。熱線打了,沒回音。信發了,音訊皆無。窗口排了隊,塞回一張"調解中"的回執。全試過了,沒一個管用。但人一站到樓頂,氣墊鋪上了,勸的人來了,上面批示了。用最原始的方式,換來一個最基本的回應。

用經濟學的話說,這叫"消費者經過充分比較,選出了投入產出比最高的解決方案"。

高回報當然伴隨高風險。西北某城一個包工頭爬了塔吊,後來當地通報用了一個詞:"惡意索要工程款。"這不是孤例。有地方工人跪著要工錢,一樣被扣上"惡意討薪"的帽子。更絕的是,有地方專門發文——參與"惡意討薪"的個人和企業,一律拉黑,禁入建築行業。

把這個閉環理一遍:幹活→被賴賬→去要錢→被判定惡意→被禁入行業→沒活干→不用再討薪了。問題就這樣"解決"了。

再講一個五分鐘的故事。

一個打工者被媒體記者找到時,已經在工地干了三個月。合同簽了,打卡記錄全在,兩萬多塊被賴著不給。他去找相關方面,對方說"個人糾紛"。他回了一句:"我在工地幹活,又不是給包工頭個人幹活,怎麼就成了個人糾紛?"

一級一級往上反映,全被打回來。有人勸他走法律渠道。他苦笑:"飯錢都快沒了,拿什麼打官司?"

走投無路,他在網上發了條帖子。五分鐘,電話就來了——不是來解決問題的,是讓他刪帖的。

三個月沒人理他,五分鐘就能找到他。不是找不到,是之前不覺得有必要找。

欠薪的算術題並不複雜。建設方撥給總包,總包截一刀給分包,分包截一刀給勞務,勞務截一刀給班組長。一層一層收過路費,到幹活的人手裡,大餅只剩渣。

制度不是沒有。工資專戶、總包代發、實名管理——條文寫得清清楚楚。但據媒體調查,某市住建方面一位工作人員坦言:有項目實名制在"空轉",不強制打卡,有班組虛構人頭、偽造考勤。建設方為了省錢連擔保費都不交,"讓制度走虛"。

走虛。兩個字足夠了——規矩掛在牆上,沒人拿它當回事。

但這篇文章要講的不只是工地。

某城的公交車,連著好幾個月發不出工資,社保也斷了。客流量比幾年前掉了六成,司機平均年齡五十多,年輕人早跑了,留下的全是走不了的。公交車——拿著補貼運營、服務全城的公交車。

故事的轉折在結尾:公交停運那天晚上,拖了幾個月的錢全部到賬。

催了幾個月沒用,車一停就有了。這在教所有人一件事:下次還得停。不是在解決問題,是在培訓下一次的鬧法。

還採訪過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在某單位上班,月薪不到三千,拖了大半年。白天坐班,晚上擺攤賣燒烤到凌晨,早上五點進貨。他說:"單位沒錢,有一點還讓上頭借走了。"

同一家媒體記錄了一位三十多歲的護士,好幾個月薪水沒發,社保斷繳。找院方,回答"沒錢"。打熱線,沒人管。去窗口,不受理。她說了一句:"我交不起房租、過年伸手向家裡要錢的時候,你們在哪兒?"

據南風窗報導,連大城市大醫院高級職稱的醫生都在降薪,績效大幅縮水。近三萬名醫務人員的調查裡,過半反映收入下降。

看出來了嗎?這道題換了出題方式。過去是工地上的人拿不到錢,現在是公交司機、護士、醫生——通通拿不到。區別只在表達:工人上樓頂,司機停車,而醫護人員連停都停不了,因為身後全是病人。

《芙蓉鎮》的結尾,王秋赦瘋了,在街上敲鑼喊口號。全鎮被吵醒,發現不過是個瘋子。

樓頂上的人沒有瘋。他們比誰都清醒。

修了路,鋪了管道,砌了每一堵牆。然後站到自己砌的牆頂上,向腳下這座城市討一筆本來就屬於自己的錢。樓下有人撥了電話——不是打給他們的。

有句話說:"不要嘲笑他們,他們爭來的光,遲早照到你身上。"太文藝了。我換個說法——

站在樓頂的人不是想死。是在樓下,已經沒人拿他們當活人看了。

"惡意討薪"四個字的意思是:就算到了樓頂,也不會有人拿他們當人。

帖子還會消失。人還會爬上去。

想來想去,"惡意討薪"還是不夠精準。更到位的說法應該是——"惡意活著"。畢竟,人不活著就不需要討薪了,問題不就迎刃而解了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李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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