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讓財產分配更能依循立遺囑者本意,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敲槌通過。(圖片來源:中央社/王飛華攝)
【看中國2026年7月28日訊】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民法》第1223條,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未來民眾立下遺囑時,無須再保留兄弟姊妹依法享有的最低繼承比例。朝野立委對此修法均無異議,全案順利完成三讀,並明定新制將於總統公布後6個月施行。
現行《民法》規定,繼承人的特留分制度旨在保障法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益,其中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配偶的特留分均為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兄弟姊妹與祖父母則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此次修法僅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其餘繼承人特留分制度維持不變。
近年來,社會不時出現因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而引發家族爭產、甚至對簿公堂的案例,外界認為現行制度未必符合現代家庭結構與財產安排需求。修法支持者主張,應尊重被繼承人的遺囑自由,讓個人得依自身意願分配遺產,同時減少不必要的繼承糾紛。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年4月1日曾併案審查20個修法版本,均由國民黨立委提出,朝野立委當時即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方向取得共識,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同時要求法務部提出配套修法,以兼顧繼承制度公平及弱勢權益保障。
法務部隨後於6月2日預告《民法》修正草案,除主張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外,也提出多項配套措施,包括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完善遺產酌給規定,以及新增歸扣與特別貢獻請求的適用期限,希望兼顧遺囑自由、實質公平及弱勢手足保障。不過,本次立法院三讀版本僅通過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法務部所提其他配套修法,以及部分民進黨立委提出內容相近的修正條文,並未一併納入。
立法院院會審議時,國民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保留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內容,但對《民法》第1149條、第1165條及新增第1173條之1、第1173條之2等修正內容,決定不予修正或增訂。院會處理過程中,各黨團均未提出異議,條文順利三讀通過。
此外,朝野三黨團也共同提出《民法繼承編施行法》修正案,新增第12條規定,明定此次修正的《民法》第1223條將於公布滿6個月後正式施行,並不適用施行法相關過渡規定,讓繼承制度有充足的調整與適應期間。
此次修法被視為我國繼承制度的重要變革之一,未來兄弟姊妹將不再享有法定最低繼承保障,民眾可依遺囑更自由地規劃財產分配,但配套制度是否仍需進一步完善,以及如何兼顧特殊照顧、長期扶養等情形的公平性,仍有待後續修法與實務運作持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