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3-02 06:41:00作者:
义乌市公安局局长柳至多身为公安局长却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受贿,疯狂敛财。
现年52岁的柳至多原任中共义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自1995年至2001年期间,柳至多和妻子贾建华先后收受贿赂共计71万余元,其中柳至多受贿46万余元,贾建华受贿25万余元。
在1996年至2000年间,柳至多和贾建华多次收受个体业主、企业负责人及犯罪嫌疑人亲属等人的贿赂,并为他们谋取利益。几年中先后7次收受义乌市上溪镇后溪村人陈某财物,所受包括现金、翡翠戒指、古董名画等共计63333元。1997年10月,义乌“4·18”持枪抢劫案案犯之一初莹被抓,其亲戚罗某通过关系找到柳至多,并送给柳至多夫妇一对价值6500元的情侣梅花表,要求对初莹多加关照;1998年底,义乌市公安局计划在义乌市城区安装道路监控设施,金信安全技术开发公司负责人邵某为求关照,送给柳至多一个象木雕和一个老虎木雕,后金信安全技术开发公司成为施工单位。一期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后,邵某又于2001年春节前一天将1万元人民币送给柳至多。
除了利用职务对外大肆敛财,柳至多夫妇还在公安局内部的人事调动上打起“如意算盘”。1995年12月至1996年2月,时任义乌市机场派出所指导员的施某为求柳至多帮助,为正在装修新房的柳家支付装潢款14593.95元,并为其购买花岗岩及安装防盗门窗支付全部费用10790元。此后柳至多在施某的职务提升上给予了关照;1995年至2001年间,柳至多夫妇先后9次收受时任义乌市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副指导员黄某财物计77445元,并为其谋取利益。据悉,柳至多夫妇先后收受公安局内部17人共计38次贿赂,累计达27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