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26日上午,在宜州市下枧河畔化肥厂码头附近转悠的几位居民突然大声呼喊:“不好了,有人被杀了。”听到喊声后,不少群众赶至现场一看,只见河水中漂浮着一个高度腐败的女性头颅。接到报警后的公安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展开调查,法医经检验证实:死者生前是被他人开枪射杀后砍断头颅的。11月29日,宜州市北流镇的兰云到公安局报案称,其姐兰红被杀死在房间内,头颅被割走,房内有被烧毁的痕迹。
经兰红的亲属对头颅和尸体进行仔细辨认,证实在河中被发现的头颅就是被害者兰红的。
经过十几天的摸底调查,办案人员发现,死者是一名风尘女子,生前与多名男性有过暧昧关系。其中一人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那就是该市公安局安马派出所所长曾涛。
12月12日,曾涛被请进了公安局。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这位年轻的派出所所长承认了兰红的死与自己有关。
-艳遇
1999年8月份的一天,曾涛与一帮朋友到该镇的一酒家吃饭,他不断地用目光定格在一个长得妩媚动人的女服务员身上。在与这位服务小姐交谈时得知,她名叫兰红,是宜州市人。
尽管曾涛是个有妻室的人,又身为公安民警,但面对娇小白嫩的兰红,他全身都亢奋起来,双手开始放肆起来,不停地在兰红的身上乱摸乱揉。吃完饭后,两人相拥着离开饭桌,在该酒家的一间小房内,两人第一次发生了苟且之事。
从此,曾涛总是尽可能地找机会到该酒家,或在吃饭之前,或在吃饭之后,两人总免不了要缠绵一番。
-情变
在两人相处的一段时间里,曾涛和兰红确实产生过真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兰红觉得在与曾涛的交往中,自己付出得太多,得到的却很少。她深知,自己是个风尘女子,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曾涛都不可能离婚而娶自己。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兰红总是找各种理由问曾涛要钱来用,而曾涛的经济实力有限,无法满足兰红的要求,两人之间逐渐产生了裂缝。
-行凶
2002年11月21日,曾涛把兰红约出来,酒足饭饱之后,曾涛与兰红一起回到兰红的租住房。曾称:当晚他想与兰红发生性关系,兰红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而拒绝。就在他准备离开经过兰红身边时,用枪朝兰红的左侧头部扣了一扳机,不想枪已经上膛,子弹击中兰红的头部,鲜血直流。见到自己无意打死了人,他感到很害怕,就用菜刀砍兰红的头颅,点火烧毁现场,然后把兰红的头颅、钥匙、弹壳等物一起丢下龙江河中。
《江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