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8-23 09:13:00作者:
因为饭店服务员不陪自己跳舞,就将饭店老板和服务员带到派出所拘禁十多个小时,近日,霸道的派出所副所长被河南省新郑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2年12月24日夜,被告人新郑市某派出所原副所长赵某与几个朋友到辖区一饭店吃饭、喝酒,酒后赵某提出带服务员耿某外出跳舞,被饭店老板刘某以影响生意为由予以拒绝,赵某因此很恼火。十几分钟后,赵某带着几名民警,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以该饭店没有办理治安合格证及该店服务员没有办理暂住证为借口,强行将老板刘某及服务员耿某、许某带到派出所,分别进行“讯问”。其间,赵某多次对刘某进行殴打,致使刘某头部、脸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之后,赵某独自回房休息,致使刘某等三人在派出所内“住”到第二天上午8点多钟。该派出所所长毛某上班后问明情况,才责成赵某让三被害人离开派出所。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