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嫌贫爱富”*
刘福合认为,这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的中央政府为了控制金融风险,有意收缩非金融机构贷款的发放。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不得不强调利益最大化,以至出现“嫌贫爱富”的现像。同时,小额贷款普遍存在到达率低的问题,资金无法到达真正贫困的人群手里。
一些专家指出,小额信贷在中国由于运行成本太高,还款率低,造成不可持续。他们说,小额信贷要把很小额度的资金送到成千上万个贫困农户手里,工作量很大,成本很高。而与此同时,小额信贷的回收率也比较低。据有关学者估计,中国农业银行的小额扶贫信贷回收率仅在百分之50到百分之60之间,有些地方甚至更低。
为什么中国的小额信贷还款率低呢?专家指出,国际上公认的小额贷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利率通常为百分之6到百分之7,规模也不能过大,否则就会出现管理上的漏洞。而在中国,一些由政府主导的小额扶贫项目贷款利率往往执行每年百分之3的农业贷款利率,发放规模过大,管理漏洞不少,发放过程也不透明,因此还款率低。
*应加强竞争允许灵活利率*
由国际上28个公营和私营发展机构组成的扶贫咨询集团的首席微型金融专家伊赛恩在接受美国之音的采访时指出,要使小额贷款项目能长期持续下去,中国在短期内需要作两件事:“在农村地区加强竞争,允许成立一些只提供信贷的组织来为客户服务。现在,在中国的农村地区,能够持续存在的金融服务机构非常少。一种办法是让这些只提供信贷的机构与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其他正式的金融机构发生联系,成为它们的专业代理人或经纪人。”
伊赛恩认为,另一种办法是允许小额贷款采取灵活的利率。她说,为广大农民提供小额贷款的成本往往比银行在城市里发放一般贷款的成本要高。因此,中国现在很少有小额贷款项目能作到不亏损,这意味着它们无法长期存在下去。伊赛恩指出,要鼓励小额贷款机构存在下去,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就要允许小额贷款采用比较灵活的利率。她说,中国官方现在允许的利率是百分之4点5,有的可以上调到百分之8到百分之9。但是即使在这种水平,也只有非常少的小额贷款项目能够做到不亏损。伊赛恩认为,应当允许有的小额贷款项目采用更高的利息。
还有专家认为,可以实行“两步走”的方案。在放松利率方面的管制、允许小额信贷机构通过利差赚回投资之后,再允许它们吸收存款。当这些小额贷款机构的实力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政府具有了监管能力,再让这些小额信贷机构成为真正的专门金融机构。
美国乡村基金会中国委员会副主任却宇敏专门研究过中国应当如何对小额信贷活动进行管理的问题,还出席了去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微型信贷高峰会议。却宇敏在接受美国之音的采访时指出,中国需要制定一整套针对微型金融活动的规章制度,尤其是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管理微型信贷活动的机构。他说:“从事微型信贷活动的组织应当有一个管理它们的机构。这个机构对微型信贷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有关政策得到了贯彻,以及这些政策前后一致。”
却宇敏认为,中国政府需要允许从事微型信贷活动的组织接受来自各种机构的资金,并为从事微型信贷活动的工作人员提供职业培训。此外,也应当要求微型信贷机构公布它们的财务运作状况。
(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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