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别是两名留法学生的家长,前些日子我们的孩子为申请普通居留许可证到中国驻法大使馆办理经国内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的认证。就这么一项简简单单的业务,却让我们涉世不深的孩子饱偿了“叼难”一词的深刻含义,也深深体验到法国华人界对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的种种非议!
我们花了五六百元快递费两次寄到法国的一份国内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被驻法大使馆那位五十多岁的女工作人员(据说是位大使馆重要工作人员的夫人)一口给否决了,理由是:“青岛是山东省的省会,这么大的城市开的证明不能手写,一定要用打字机打”,待我们又到派出所开具了一份打字机打印的证明,并附加了一份公证后,她又说:“派出所开这样的证明不够级别,不能办了。”我们咨询了青岛市和大连市的公安机关,他们都说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住地派出所开。派出所的同志又说,派出所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从来都是手写,盖上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应,他们也曾给中国驻世界上很多国家使馆开过证明,而且都可用。至于青岛市是不是山东省的省会,我们也无法证明。
我们想中国的法律法规从来都是严肃的,不会随意变来变去。问题是出在驻法大使馆的工作人员身上,我们对这位女工作人员的素质感到十分惊讶。就是她的无理刁难,使这次办证延误了期限,使我们的孩子成了法国的黑人!给以后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驻法大使馆工作人员的这种恶劣态度和工作作风并不只对留学生,而是相当普遍和由来已久的,在当地华人界留下了很坏的印象。当地的华人们都说到大使馆办事很难,不上贡就更难。据说办这件事至少需要上一千欧元的贡。如果是正常的手续费,我们即使再没有钱也要交。但在背后交私钱,我们的孩子不会,也交不起这么大的费用。我们也觉得这样做大大有损中国政府的声誉。不仅大陆人不愿到使馆办事,巴黎有不少台湾人,他们对大使馆甚至感到很厌恶,他们常说:“我们怎么能在这样的政府领导下生活?!”
我们的孩子到法国留学已三年多,在与他们不断的交谈中,我们逐渐对驻法使馆有所了解,我们不知道这情况在世界其他地方是不是很普遍,但是我们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国已到了很严重的地步,令国人和海外侨胞们很伤心。我们希望领导同志能认真的调查一下驻法国使馆的实际情况,到巴黎华人各界听一听他们的反映,不要说为国人和海外侨胞们服好务这样的大话,就是为维护政府的形像和领导人的脸面,你们也应该尽快消除像发生在驻法使馆中这样的丑陋现像。
我们实在不愿意你们在处理这封信时,也像一般信访工作贯例那样,把上访信往当事单位一转了事,那样对我们的孩子将不可避免的招来无情的打击报复(以前有不少这样的事例)。对此我们犹豫再三,最后决定还是向政府领导人反映这一情况,如果解决好了,对各方都会有好处。
此致
谢谢!
大连 杨美玉 0411--86471844 青岛 孙世成 0532--3849072
200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