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9-04 22:15:00作者:
我对历史产生兴趣较晚,以至于在写本文中的两个人时,资料匮乏。比如对王实味,1990年前,我是绝对的无知!之后才慢慢地、影影绰绰地知道了一点,直到今天,虽颇为关注此人的命运,但对于他的人生轨迹,仍局限在人们翻来覆去说的那一两个历史事件上。对严凤英,所谓历史资料几乎是谈不上的,所得印象,均来自她演的《天仙配》,很小就觉得电影里的仙女很美。此外,别无印象。
是什么让我把王实味与严凤英联系在了一起呢?是“遭遇链条”。
先说王实味。1947年3月,中共中央机关撤离延安……王实味则由中央社会部押送到晋绥根据地。途中,因王实味“神经不健康,身体也不好”,便成了行军途中的一个包袱。晋绥公安总局经请示中央社会部批准,可以将王实味就地处死。7月1日凌晨,晋绥公安总局审讯科干部为节省子弹,将王实味带到黄河岸边一处偏僻的山隅,从其身后出其不意,用砍刀将他杀死后置于一眼枯井中。再说严凤英,她生前被诬为黑线人物、国民党特务,因承受不了被诬陷的巨大压力,服毒自杀。无论是常理还是法理,人死如灯灭,就其“肉体”而言,饶过也就是了。然善于斗争的当权派们还不肯罢休,竟又残暴至极愚昧透顶,将严凤英的肚肠大肆解剖,搜查什么微型发报机(以上两事分别见于《湘声报·观察周刊》2002年4月18日及《炎黄春秋》2000年第2期)。
不难发现,王实味与严凤英的命运,同属一个“遭遇链条”。只要你看到了王实味的死,就不会再对严凤英的死后遭遇感到惊讶,因为非正常极刑非文革新有,革命时期的延安就开先例了。相反,作为“王实味链条”上的严凤英,在“阶级斗争”白热化阶段,不屈死、不被剖肠挖肚才是不正常的。
历史是过去的事,本没有什么好忌讳的。但因为链条的作用,一些历史便显得敏感甚至过分敏感,若追根溯源也就显得不合时宜。比如我们想知道严凤英们的“上链”王实味之死的原由,最远只能追溯至王实味写杂文,讽刺延安时期的不平等。史料上说:
在延安,从1937年开始逐步形成大、中、小灶的规定,普通战士每人每天伙食标准为5分钱,一般干部7分钱,以后叫做社会部的“中央地区工作委员会” 工作人员1.5角钱。军队团(边区厅)级干部伙食标准为一菜一汤,师(中央部)级干部两菜一汤,政治局委员四菜一汤。衣服则按等级分别为从外面买进的斜纹布和边区自织自染的灰色土布而有四个口袋、两个口袋的区分。……江青要吃的阿胶,是从山东买到后,经香港、重庆绕了一个大圈送到延安……(《读书文摘》 2002年第4期)
上述是历史事实,也是王实味那一时期杂文批评的对象,此外,再也没有能够证明可以对王实味处以极刑的法律依据。而处死王实味的惟一“铁证”,仅仅因为他“神经不健康,身体也不好”!这点连禁闭都不够格的“罪名”,竟然招致了残酷的杀身之祸!一把砍刀、一眼枯井,便了却了一个批评者的生命。或因此,之后的华夏,除张志新、林昭、遇罗克、李九莲等极少数人外,鲜有公然的政治批评者。
看上去,严凤英是自杀,比王实味的遭遇好了许多。其实不然,就剖肠挖肚搜查什么微型发报机的残暴而言,严凤英这个“下链”给现代文明所造成的伤害,一点也不比非法处死王实味差。原以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是随着时间而递进的,事实上却常常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也说明,只要是同一根链条上的事物,本质上就不会有前后之别。张志新与李九莲在被枪决前,分别被割断和刺穿喉咙的遭遇也佐证了这一点。
注:文革后的1978年,江西女青年李九莲因“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江西省常委们在讨论要求执行死刑的报告时,多数常委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反对意见只有三票。执行枪决时为防止她喊口号,便用竹签把她的下颚和舌头刺穿在一起!对这段极其残暴的现代文字,我永远都不敢正视。
是什么让我把王实味与严凤英联系在了一起呢?是“遭遇链条”。
先说王实味。1947年3月,中共中央机关撤离延安……王实味则由中央社会部押送到晋绥根据地。途中,因王实味“神经不健康,身体也不好”,便成了行军途中的一个包袱。晋绥公安总局经请示中央社会部批准,可以将王实味就地处死。7月1日凌晨,晋绥公安总局审讯科干部为节省子弹,将王实味带到黄河岸边一处偏僻的山隅,从其身后出其不意,用砍刀将他杀死后置于一眼枯井中。再说严凤英,她生前被诬为黑线人物、国民党特务,因承受不了被诬陷的巨大压力,服毒自杀。无论是常理还是法理,人死如灯灭,就其“肉体”而言,饶过也就是了。然善于斗争的当权派们还不肯罢休,竟又残暴至极愚昧透顶,将严凤英的肚肠大肆解剖,搜查什么微型发报机(以上两事分别见于《湘声报·观察周刊》2002年4月18日及《炎黄春秋》2000年第2期)。
不难发现,王实味与严凤英的命运,同属一个“遭遇链条”。只要你看到了王实味的死,就不会再对严凤英的死后遭遇感到惊讶,因为非正常极刑非文革新有,革命时期的延安就开先例了。相反,作为“王实味链条”上的严凤英,在“阶级斗争”白热化阶段,不屈死、不被剖肠挖肚才是不正常的。
历史是过去的事,本没有什么好忌讳的。但因为链条的作用,一些历史便显得敏感甚至过分敏感,若追根溯源也就显得不合时宜。比如我们想知道严凤英们的“上链”王实味之死的原由,最远只能追溯至王实味写杂文,讽刺延安时期的不平等。史料上说:
在延安,从1937年开始逐步形成大、中、小灶的规定,普通战士每人每天伙食标准为5分钱,一般干部7分钱,以后叫做社会部的“中央地区工作委员会” 工作人员1.5角钱。军队团(边区厅)级干部伙食标准为一菜一汤,师(中央部)级干部两菜一汤,政治局委员四菜一汤。衣服则按等级分别为从外面买进的斜纹布和边区自织自染的灰色土布而有四个口袋、两个口袋的区分。……江青要吃的阿胶,是从山东买到后,经香港、重庆绕了一个大圈送到延安……(《读书文摘》 2002年第4期)
上述是历史事实,也是王实味那一时期杂文批评的对象,此外,再也没有能够证明可以对王实味处以极刑的法律依据。而处死王实味的惟一“铁证”,仅仅因为他“神经不健康,身体也不好”!这点连禁闭都不够格的“罪名”,竟然招致了残酷的杀身之祸!一把砍刀、一眼枯井,便了却了一个批评者的生命。或因此,之后的华夏,除张志新、林昭、遇罗克、李九莲等极少数人外,鲜有公然的政治批评者。
看上去,严凤英是自杀,比王实味的遭遇好了许多。其实不然,就剖肠挖肚搜查什么微型发报机的残暴而言,严凤英这个“下链”给现代文明所造成的伤害,一点也不比非法处死王实味差。原以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是随着时间而递进的,事实上却常常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也说明,只要是同一根链条上的事物,本质上就不会有前后之别。张志新与李九莲在被枪决前,分别被割断和刺穿喉咙的遭遇也佐证了这一点。
注:文革后的1978年,江西女青年李九莲因“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江西省常委们在讨论要求执行死刑的报告时,多数常委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反对意见只有三票。执行枪决时为防止她喊口号,便用竹签把她的下颚和舌头刺穿在一起!对这段极其残暴的现代文字,我永远都不敢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