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敬佩归敬佩,遇到疑惑并不能因敬佩而烟消云散。比如,读新出的这期(总40期)《南方人物周刊》上刊载的访谈实录《对话何祚庥》,看到他发表的那些高见就不免心里犯嘀咕。
何祚庥说:“我现在做的事情,从某些方面来讲的确是不可替代的,因为既懂马克思主义又懂当代科学的人实在不多。”对此,我自知没有能力提出异议。虽然这个世界上不管少了谁,别人的日子都会过下去且会越来越好,但人没有这种自信,活着还有什么劲呢?我感同身受同情性地理解所有人的自信或者自负。
何祚庥说:“我做物理研究,高度关注物理和马克思主义相结合。……晚年,何祚庥又高度注意把物理学理念用到马克思哲学上。”他是否由此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或者物理学理论,只有像他这样两项都精通的人才才能评价,我辈连嫉妒的资格也没有。
那么,现在我可以请教何先生的是两个低层次的常识性的逻辑问题。这两个问题都产生于下面这段对话。
“摄影师:中国煤矿每天死多少人您知道吗?
何祚庥:报纸上说100多人……
……没法避免!中国煤矿死人也没法避免!因为中国的老百姓太穷了。
摄影师:您认为是穷而不是腐败吗?
何祚庥:主要是穷,而不是腐败。为什么工人能接受较低的工资、较危险的条件?老百姓不是傻子,他们不是不知道啊。那为什么还接受?因为不接受活不下去。
摄影师:那他们就该接受这样的命运吗?
何祚庥:(怨就怨)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
摄影师:但不应该死无辜者,有些是可以避免的……
何祚庥:谁是无辜的?谁是可以避免的?它有一个概率分布。何祚庥也不希望死人,但有时候发展过程中的牺牲是不可免的。你希望没一点牺牲,是很不切实际的想法。
摄影师:那您的意思就是煤矿工人应该死了?
何祚庥:煤矿工人应该是做了贡献的。他们的贡献我们应该正确评价。
摄影师:他们做了什么贡献?提高了GDP?
何祚庥:一点不错。解决了中国的能源短缺问题。”
我不想与何祚庥讨论什么叫“以人为本”,我也不想讨论我们该不该做中国人,我只想问:
一、那些矿工因为“太穷”,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下井干活,“因为不接受就活不下去”,即“太穷”是“卖命”的必要条件;然而“卖命”的人,又只能“接受较低的工资,较危险的条件”,也就是说“卖命”的只能受穷,走不出“太穷”的宿命结果。且不论这一切果真是否因为他们不幸生在中国而与腐败无关,“太穷” 与“卖命”这种因果关系就像万有引力是不能打破的铁律吗?何先生这样论证,在逻辑上算不算“循环论证”?《中国改革报》11月28日披露,据保守统计,我国公车目前已达350万辆,公车年开支达3000亿元,超过年度教育经费和医疗经费的总和,且公车单车运输成本竟接近出租车的8倍。煤矿的安全投入要多一点,给煤矿工人的工资高一些,真的是没钱做不到的事吗?
二、希望死的人少一点,避免发生一起又一起的重大矿工伤亡事故,与“希望没有一点牺牲”、完全避免死人是一回事吗?混淆二者,在逻辑上叫不叫偷换概念,转移命题?这种反驳的手法我们早已司空见惯。比如:你要求某一项合法权利,他就用不容置疑的口吻断然拒绝道:“世界上没有绝对自由!”你痛恨某地某行业贪官污吏“前腐后继”,他给你一句绝对真理:“古今中外哪个国家没有发生腐败?” 何院士是科学家,难道连这类拙劣的诡辩法都不能识破,而会受传染,采用同样的“逻辑”论证手段吗?
我相信何祚庥不属于那些“不幸生在中国的”中国人,而他是不是“最讲人文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科学家,我也懒得去证实或证伪,请他先回答我这两个低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