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5-03 11:59:00作者:
“现在,老百姓打官司难,农民工打官司更是难上加难。”这是国务院研究室日前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话。基于此,报告建议,完善农民工维权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并降低农民工维权的司法“门槛”。
降几个门槛,农民工真的就进得了“维权”的大门?在千山万水之外,农民工一没长翅膀二不是超人,社会发给农民工一个月薪600左右的“望远镜”,连“门”都瞧不见呢,“维权门槛”就是降低到地平线之下怕也是徒然。还有一则让人悲愤的新闻:安徽36名农民工讨薪遭包工头报复,多人手脚被砍断。精英话语总是喜欢奢谈“农民工维权意识”,却不知在当下绝望的劳资关系中,这本身就是个伪问题,为什么农民工在一桩桩显然的侵权事件里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是金”呢?那些被迫吃剩饭的、那些挨打挨骂的、那些在劳动节还工作十数个小时的……他们,谁缺了义愤填膺?谁又缺了捍卫权利的意识和勇气?但,问题是这个公民社会赐予了他们多大的维权能力?在就业生存权都岌岌可危的事实下,去鼓噪他们争取健康权、休息权等等,饼画得再完美也充不了饥吧--好比一个街头流浪人员,我相信他不缺乏“想吃满汉全席”的念头,但最缺的是,恰恰是等价交换的能力。
再看看中国当前劳资力量的极端不对等,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连找“身边组织”的路子都没有,而所谓赋有执行权、有直接有效处置手段的“民工工会”一直还在理论语境里,再加上劳动监察、社会保障等部门恰巧准时缺位。我们再对一个拿着养家糊口600元薪水的农民工,在劳资关系风雨飘摇的现实世界,让他们用600元去捍卫一个产业工人都捍卫不起的劳动尊严,是何其奢侈的事情啊--这还没有算“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可适当减、缓、免仲裁费、诉讼费”之外应交纳的部分呢。
利润在涨,GDP在涨,如果没有健全的工会组织、没有刚性的劳动法律制度设计、没有产业工人身份的社会认同--再加上600元不变的薪资,维权的法律门槛再低,迟早也是一句口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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