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案涉案金额高达3500万元,是安徽省迄今为止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起诉书中说,在被“双规”期间,刘俊卿为查处其他案件提供线索,其中部分线索经查证属实。
贪官在法庭上的这三声“有”,真不知要让多少个同他有牵连的“哥们”失眠了。至于他提供的线索中到底有多大价值,有多少个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官员,特别是有没有省部级的高官,这是办案人员要查清的线索,“纸里包不住火”,早晚是要公布的,这里姑且勿论,笔者就这贪官法庭上的三声“有”,谈点看法。
有些贪官在台上时神气活现,贪污、受贿时无法无天,特别是在同“哥们”勾结起来共同作案时,似乎人人讲江湖义气,个个充英雄好汉,赌咒发誓同生死,共患难,即使将来“双规”了,进公安局、检察院了,上法庭了,也铁嘴钢牙硬扛住,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咬出“哥们”。其实,邪不压正,那些色厉内荏的贪官一旦进去了,迅即土崩瓦解,几乎没有不招的,有的更是“竹筒倒豆子”,把“哥们”一个不剩地全抖搂出来,争取坦白从宽,有所立功表现,图个从轻发落,谁还讲什么所谓江湖义气、兄弟情份?人们看到,反腐败一抓抓一串,一挖挖一窝,有不少这样的案例,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都是如此,最后被判死缓。
也有人说,一个贪官进去以后,虽然会有检举揭发,“咬”出一串违法乱纪之人,这有用,但也没有。倘若“咬”出来的是县处级干部,好办,抓起来就是了;倘若“咬”出的司局级干部就难办了,再往上“咬”,那就是白“咬”了。在他们看来,官当到一定级别,就进入“自由境界”了。因为,这里有个政治影响问题,有关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光辉形象。他们的结论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有贪污、受贿行为,只要有大量来源不明财产,早晚要露馅的。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是恶有恶报的最终法则。为什么有的领导干部总是瞒案、压案?总是包庇、保护?有的是为了维护形象,有的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尤其怕带出自己这块“泥”。
欢迎被“双规”、上法庭的贪官踊跃揭发,提供线索,最好来个“竹筒倒豆子”,把所知贪官都“倒”出来,让那些“哥们”夜夜失眠、餐餐难咽,终日处在惊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