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2-28 15:03:08作者:
备受争议的《物权法》草案将在下月初召开的“两会”(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审议。多名被视为“左派理论家”的全国政协委员表示,该法保护私有财产,将令国有资产流失更加严重,会上将继续炮轰。他们预料《物权法》可以在人大获得通过,但相信不一定能够获得高票支持。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物权法草案确立了对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权利的平等保护原则。这项中国立法史上引起广泛关注、酝酿时间最长的法律也牵动着海外的神经。中国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将分别会在3月5日和3日举行,最受关注的便是对物权法草案的审议。
物权法起草工作至今已有十三年之久,从2002年迄今经历了七次审议,官方新华网也已为该草案的审议定调,称 “物权法草案确立了对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权利的平等保护原则”。但仍有委员在此关键时刻再次提出质疑,显示中国政府在私有财产与国有资产间的争议仍未平息。此前曾有分析认为,随着中共中央一再表露希望通过这一法案的意愿,与物权法相关的各种各样尖端对垒也将随之宣告落幕。
身兼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靳辉明形容《物权法》是继三峡工程后另一项在全国人大备受争议的议案。他日前表示,《物权法》的主旨就是要保护私有财产,“但现在很多人的所谓私有财产有相当部分都具有不合法性,有些是瓜分国有、公有财产而来,一律进行保护,变相将不合法的变成合法,这是不可以接受的。”
靳辉明说,“其实我们不是反对保护私人财产,我们希望的是要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不应让《物权法》被人利用来将公有财产流失合法化。”
另一名反对《物权法》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教授喻权域表示,《物权法》相信在全国人大通过是没有问题的,但反对的声音肯定很大,“虽然政协没有投票权,但我们一定会在参加会议期间提出我们的意见。”
喻权域表示,国务院将很多国有企业私有化其实是违反《宪法》的,他要求在《物权法》中加入全国人大对国务院处理国有资产的监管权,但有关方面没有接纳。
不过,全国政协委员、民法专家梁彗星则表示,这些反对《物权法》的人士“其实是反对改革,不懂法律,完全是胡说八道。”他说,非法所得的私有财产,有走私罪等其它罪名可以没收。
梁彗星相信,法案在两会反对的声音不会很大,将顺利通过。据悉,为了力保该法通过,中央月前罕有地派出数十个游说团到全国各地向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介《物权法》。
物权立法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对于制定物权法,有中国学者认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人们越来越多的拥有了私人财产,如果不给人以恒产恒心的话,就不可能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特别是当私人财产被公权力侵犯时,物权法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有权威人士指出,在目前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如何确定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各种私有制的法律地位,如何处理私有制和公有制之间的关系成为“物权法”草案中最敏感的问题。一些政府官员和左派学者和经济学家担心,明确和强调保护私有财产将导致国有制和公有制权利的流失,使社会财富集中到少数富人手里。
不过,也有专家担忧,物权法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当下尤其最需要保护的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过去这些年来,由于土地不属于农民,政府任意征用土地,导致了非常多的问题。这次的草案虽然规定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但只是控制,并没有说禁止。按照中国的实践,这可能导致失控,结果是农民失去土地。
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拥有自己的住房、经营自己的企业,解决物权、尤其是房地产方面的纠纷已经成为尚不完善的司法系统面对的艰巨任务。美国之音称,对物权法的关注也说明中国领导人希望以平和的方式解决社会冲突。
中国的邻国日本也在关注着物权法的命运。日本《读卖新闻》2月初曾报道说,如果物权法草案通过,将有助于民间企业和外国资本在中国的经济活动进一步自由化。该报道还指出,这一法律将是外国企业的“福音”,因为一些外企曾因为保护企业设施与中国地方政府产生纠纷。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物权法草案确立了对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权利的平等保护原则。这项中国立法史上引起广泛关注、酝酿时间最长的法律也牵动着海外的神经。中国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将分别会在3月5日和3日举行,最受关注的便是对物权法草案的审议。
物权法起草工作至今已有十三年之久,从2002年迄今经历了七次审议,官方新华网也已为该草案的审议定调,称 “物权法草案确立了对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权利的平等保护原则”。但仍有委员在此关键时刻再次提出质疑,显示中国政府在私有财产与国有资产间的争议仍未平息。此前曾有分析认为,随着中共中央一再表露希望通过这一法案的意愿,与物权法相关的各种各样尖端对垒也将随之宣告落幕。
身兼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靳辉明形容《物权法》是继三峡工程后另一项在全国人大备受争议的议案。他日前表示,《物权法》的主旨就是要保护私有财产,“但现在很多人的所谓私有财产有相当部分都具有不合法性,有些是瓜分国有、公有财产而来,一律进行保护,变相将不合法的变成合法,这是不可以接受的。”
靳辉明说,“其实我们不是反对保护私人财产,我们希望的是要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不应让《物权法》被人利用来将公有财产流失合法化。”
另一名反对《物权法》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教授喻权域表示,《物权法》相信在全国人大通过是没有问题的,但反对的声音肯定很大,“虽然政协没有投票权,但我们一定会在参加会议期间提出我们的意见。”
喻权域表示,国务院将很多国有企业私有化其实是违反《宪法》的,他要求在《物权法》中加入全国人大对国务院处理国有资产的监管权,但有关方面没有接纳。
不过,全国政协委员、民法专家梁彗星则表示,这些反对《物权法》的人士“其实是反对改革,不懂法律,完全是胡说八道。”他说,非法所得的私有财产,有走私罪等其它罪名可以没收。
梁彗星相信,法案在两会反对的声音不会很大,将顺利通过。据悉,为了力保该法通过,中央月前罕有地派出数十个游说团到全国各地向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介《物权法》。
物权立法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对于制定物权法,有中国学者认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人们越来越多的拥有了私人财产,如果不给人以恒产恒心的话,就不可能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特别是当私人财产被公权力侵犯时,物权法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有权威人士指出,在目前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如何确定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各种私有制的法律地位,如何处理私有制和公有制之间的关系成为“物权法”草案中最敏感的问题。一些政府官员和左派学者和经济学家担心,明确和强调保护私有财产将导致国有制和公有制权利的流失,使社会财富集中到少数富人手里。
不过,也有专家担忧,物权法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当下尤其最需要保护的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过去这些年来,由于土地不属于农民,政府任意征用土地,导致了非常多的问题。这次的草案虽然规定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但只是控制,并没有说禁止。按照中国的实践,这可能导致失控,结果是农民失去土地。
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拥有自己的住房、经营自己的企业,解决物权、尤其是房地产方面的纠纷已经成为尚不完善的司法系统面对的艰巨任务。美国之音称,对物权法的关注也说明中国领导人希望以平和的方式解决社会冲突。
中国的邻国日本也在关注着物权法的命运。日本《读卖新闻》2月初曾报道说,如果物权法草案通过,将有助于民间企业和外国资本在中国的经济活动进一步自由化。该报道还指出,这一法律将是外国企业的“福音”,因为一些外企曾因为保护企业设施与中国地方政府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