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前,因为在本论坛上一篇举报某网友无意误用笔名ID的文章发表后,引发了一些无聊的争吵。两日来,本居士总共接到了十多个电话,及数十封信件。特别是今日,朋友关心的电话超过十通。有心的朋友对我提出了一些非常好的建议和劝告,并鼓励加批判了本居士的问题。在此本居士深表感谢。
一. 关于法轮功的问题。
我数次声明过:本居士不是法轮功学员,是虔诚的受洗的基督徒。但本居士坚决支持法轮功。本居士认为,法轮功应属于宗教组织,尽管他们并未公开承认,但按照美国法律及美国政府机构的界定,他们应属于宗教组织之一,美国政府也将他们归类于宗教事务(详细界定,请查阅美国国务院相关声明及事物处理文件)。
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本居士认为,人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人均不能违反所在国的宪法,剥夺他人信仰的自由,也不应该用自己的信仰或认识攻击其他信仰或宗教组织的成员。至于该信仰组织或成员的言论或行动在未违反该国法律及危及其他百姓生活的状况下,无论是任何组织或个人均应尊重该宗教组织或其成员的言论及行为。尽管你可以不认同他们,但你没有任何权利阻挡该信仰组织或成员的言行及行为。即使你认为其宗教组织或成员的言行及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也应该由司法机构判定并惩罚。
从中国大陆看,法轮功成员及组织遭受到了中共非法镇压及迫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仅就此一点,就足以赢得他人的同情或支持。无论是中国异议人士还是被中共迫害多年的地富反坏右分子,他们所遭受的均是因为中共独裁,没有法律的极为严厉的迫害。所处的地位是相同的。我们绝对不能将异议人士或右派等遭受的中共迫害被认定成为是真正的迫害,需要正义解决,而将宗教人士,包括法轮功所遭受的迫害就认定成为应该的,或不被同情的行为。在本居士的眼中,这两类人员没有任何区别,他们都是被中共迫害,都是应该被同情和支持的。
在另一个角度上看,异议人士和右派人士因为被迫害所被迫进行的维护自己权利的行为与法轮功成员因为被迫害所进行的维护个人权利的行为是一样的,不能认为异议人士进行政治维权是理所应当,而法轮功维护自己政治权利就是搞政治。两者没有区别,都有自己的权利,任何一方都不能用各种理由及行为排除另一方。
在周四,本人接到三通电话,其中一通电话是老者,先是讲他是与我在论坛上打架之人,但后来否认是其中之一。但在电话上,我们两人沟通良好,我首先在电话中对老者道歉,表明本居士在文字及态度上有所莽撞,如果对方是打架之人,本居士愿意自行删去争论文章。但后来老者表明其并非与本人网上论战之人。故本居士并未删除论战文字。
今日,两位朋友来电,告知钟馗先生并非中共五毛(共特编辑注),而是民运老战士,至少是反共的异议人士,并曾受到中共迫害,对此本居士大感诧异。如果此消息确实,本人愿意无条件向前辈正式道歉,并发表公开道歉声明。如果钟馗先生愿意出面确认,本居士在24小时之内将公布道歉声明,并将全部删除本居士在本坛中相关文字。
二. 与新唐人电视台的关系。
本居士与伍凡先生共同主持一个政经评论节目《独立评论》,该节目在新唐人电视台播出。但该节目是由本人的私人企业“CFV”公司独立制作,“CFV”的全称是:“Chinese Freedom Video Inc”,翻译成中文就是:“华人自由影视公司”,亦系个人投资。该公司投资均与新唐人电视台无关,新唐人电视台也从未投资分文。本居士及伍凡共同主持的节目系无偿提供给新唐人电视播出。
本居士并不讳言曾帮助新唐人电视台募集资金,但该资金与新唐人电视台的实际操作资金相比寥寥无几。而且募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私人及私人企业,与任何政府组织无关。其中有一位单亲母亲抚养三个孩子,还捐款数千美元,实在令人感动。适当的时候,本人在征求其人同意的情况下,本人愿意将其捐款的信件公开展示给各位。
本居士从未从属于新唐人电视台,也非其正式员工。
有心人可以在新唐人电视台播放的《独立评论》节目开始及结尾的时候可以清楚地看到:“本节目系独立制作,不代表本台观点”;同时可以清楚地看到:“CFV独立制作”的标示。
三. 关于本居士对民运与法轮功之间关系的认识
关于中国民运,我曾多次表示既有希望,也有失望。在本居士来看来,中国民运之所以内乱,首先是领袖欲望的人太多,尚缺乏发自内心的民主沉淀,同时缺乏适当的宽容心态。固然,作为异议人士,中共必将使出全力进行挑拨打压,但民运人士,特别是领袖人士缺乏远见及宽容已经是当前民运中的首要问题。本坛中曾有网友谈论民运领袖已经成为“布条子”之说,本居士深以为是。我们纵观民运,可以清楚地看到,今日的民运已经成为老年俱乐部,民运领袖联络的也几乎全部是五十岁以上的人士。多年来,民运活动中很少见到二十岁,三十岁的年轻人士参加,这本身就已经显示出中国海外民运的问题。相反,国内的民运人士多是以年轻者占优势。我曾与W,X,W等众多海外民运领袖谈到年轻人问题。但我从未见到改善。这是我感到非常悲哀的事情。
相反,本居士在数次活动中,我看到了法轮功的成员多以年轻人居多,更多的是已经进入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主流的高级知识分子及专业人士在参与。众多的民运人士均知道,陈师众,谢田,郭军等众多法轮功重要成员以前均为中国民运重要成员,这些人不仅仅曾是民运组织领导者,而且还是某些民运组织的倡办者之一。
作为民运领袖的人士们,大家为什么不去反思?这是为什么?
本居士曾当面听到法轮功精神领袖李洪志先生讲过:“法轮功不参与政治”。按照本居士的理解,这就是表明:法轮功组织将不会以组织名义参与政府政治活动。但本居士认为,法轮功组织不参与政府政治活动,但并不意味着其成员不参与政府政治活动。但这很正常,法轮功组织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宗教组织,它无法阻挡法律赋予的其每个成员的正常权力。在社会上,任何一个人均有权力参与政府的政治活动及社会上的政治活动。即使是李洪志作为法轮功的精神领袖也无法剥夺其组织成员的正常权力和行为。
在本居士的观点中,李洪志先生这样的宣示已经足够了。从政治角度上看,现代的社会反对政教合一,但绝对不能压制宗教,无论这个宗教是何样的宗教,只要他不危害社会,就应该允许他存在。而且在目前的状况下,中共极力压制宗教,本身就无端迫害法轮功。我们有何理由再反对法轮功,如果我们也以法轮功从事政治为理由而抵制甚至驱逐法轮功,中国的民运人士与中共的独裁又有何不同?
有人以法轮功在今后会进行政教合一的独裁,对中国民主和未来有危险。以这样的理由判断为借口,并抵制和驱逐法轮功人士。其实,这样的判断和理由实在是荒谬。首先,进行这样判断的人士本身对民主过程及未来的制度就不抱信心。未来的民主国家是以制度为核心,而不是以人为核心。如果以人为核心,我们为什么不担心今天的魏京生在为中国争取民主之后会成为希特勒式的独裁者?今天的海外民运组织怎么就不会成为未来的独裁党?你们今天担心法轮功会成为独裁组织,怎么就不担心你们现在参与的民运组织会成为未来的独裁政党?你可以不赞同法轮功的理念和言行,但民运人士绝对没有理由去拒绝和排斥法轮功。
从政治层面上看,本身民运从事的一个精英的政治政党行为,特别是在目前海外民运缺乏草根支持的情况下,更应该和具备草根性质的法轮功组织合作。从政治上支持民众争取自己的权力和维护自己的权力,根本就没有理由追随中共去打压法轮功。
相对民运而言,支持法轮功就是争取民众的支持,就是为中国民主进程贡献力量。如果法轮功成员愿意支持民运人士,这就更可以让中国的民运事业发展,精英和草根,政治和社会进行良好的互动和支持。
从中共目前的状态看,中共最怕的就是民运和法轮功的良好互动和相互结合及支持。所以,在本居士的眼中,从民运人士对法轮功的态度和认识,基本上可以确定其人是否是真正地了解民主自由的涵义,是否真正的是民主自由的捍卫者,是否是真正的民运人士,而不是伪民运,而不是“事实共特”。
四. 关于台湾独立与中国统一的看法
坦率地讲,这本是一个我一直回避的问题。但今天几位朋友来电和信件谈到了这个问题。我不得不表明我的观点。
我首先想问各位一个问题:民主自由和民族统一,如果让你们选择哪一个最重要,你们选择哪一个?
本居士认为:我会毫不迟疑地选择民主自由。
因为,本居士认为,没有民主自由的民族和统一,这个国家和民族就可能是中共,可能是德国的纳粹党。当年的纳粹就是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领袖”为口号,为了全球的统一进行了二战。难道我们民运人士也要放弃民主自由,去追求这个“民族”和“统一”吗?
任何国家都是建立在人的基础之上,所谓的统一也是人的思想上的统一,某些人愿意建立一个以“国家”为名义的社会团体。这个团体可以由任何历史上的原因或现代社会上的原因成立。这与几个人共同成立一个“公司”没有任何区别。其目标有所不同的是:“国家”需要大家共同遵守一个准则――<宪法>,在这个基础上维持各自的民主和自由的生活;而公司也是要准守大家共同制定的准则――《公司章程》,在这个基础上去赚取利润。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公司股东因为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纠纷,但股东可以选择离开,可以另行成立新的公司从事自己愿意从事的事业。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一个大股东可以强制小股东不得退出公司。
同样。如果某些人劫持了“国家”,以独裁和专制的政权欺压国民,国民在无法推翻这个政府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独立?我本身已经抛弃了本来属于我的股份,我自己另外从新成立自己的“国家”,开始新的生活,你有什么理由去拒绝呢?更何况“中华民国”从来就没有被中共指挥或管理过。它本身就是事实上的一个主权国家。
多少年来,中共都是以国家,民族及统一的口号进行了众多的肮脏的勾当,包括对异议人士及右派的镇压。那些支持中共武力解放台湾的“民运人士”及“右派”怎么就不想一想,当年中共用“分裂国家”的名义将多少中国仁人志士送进了监狱。
但是,我同样也表明我的一个观点,在能保持民主和自由的情况下,我更乐见中国和台湾的统一。民主自由是民族统一和国家统一的必要基石。
从另一个角度上看,如果台湾独立能促成中国民主和自由,我更愿意支持台湾独立。因为台湾独立并不会损害台湾三千万百姓的利益,而中国十三亿百姓能因此获得民主和自由,这是十三亿人民的福分,是最大的利益。
五. 关于接受中华民国及国民党,民进党物质及道义支持的观点
本居士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一分一厘来自于中华民国及国民党,民进党的钱。本居士一生的钱财均来自自身的辛苦所得,完全清白,经得起任何合法的调查。
但本居士认为,既然很多民运人士及组织都认为中国是应该统一的,作为广义的中国概念中一成员的中华民国的物质及道义上的支持为什么不能接受?作为广义中国概念中的政党之一的国民党及民间党的钱为什么不能接受。接受其他政党的支持本身就是一个国家中的最常见的政党政治。而政党联合及合作是世界各国中最常见的政治行为和模式。政党联合执政也不鲜见。为了中国的民主和自由,任何政党之间的合作和支持都是合理的,都是正常的,更是没有任何异议的合法的事情。只有依附中共舆论阻止和打压政党之间联合及相互支持的人才是别有用心,才是阻碍中国民主自由进程的罪人。
为此,本居士认为,只要是用于中国民主与自由,任何民运组织和政党均可以光明正大地接受世界上任何组织和政党的物质及道义上的资助,这个资助同样包括中华民国,国民党,民进党的资助。
在本居士眼中,很多“民运人士”不对中共浪费百姓钱财支援独裁国家发表一丝批判,不对中共拒绝给中国百姓民主自由进行批判。相反,却对所谓的蓝绿感兴趣,当民进党支持中国民主自由的时候却对部分民运人士及组织乱扣绿帽,枪口不是一致对外,而是每每瞄准内部,射杀无辜。国民党前主席争先前往中国大陆,丝毫不提民主自由,相反一些“民运人士”不去批判,而是反而批判拒绝中共独裁的民进党,这是何道理?
中国的民运人士难道是以人或政党划分自己的理念,而不是以争取中国十三亿百姓的民主自由而划分自己的理念吗?这难道是这些民运人士内心的底线?
本居士支持任何民运组织及政党,只要是为了中国的民主自由事业,就要光明正大的争取台湾任何机构的物质及道义上的支持。无论是中华民国政府,还是国民党,民进党,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财团,任何愿意资助的物质和道义,都要积极争取。
民运人士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世界上没有比争取十三亿人民的民主自由更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