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12-18 02:27:00作者:蓝无忧(大陆)
杨佳忌日自发悼念掀高潮
中国人受压迫愚弄镇压由来久矣,杨佳的遭遇并非最惨烈的,然而宁死不受辱舍身取义,多少年来一人而已!从容擘划,谋定后动,手刃群顽,慷慨赴死,最为提气也最为悲壮!
一直以来,我想为这位年轻的同代人写点东西,但总只有数句,不能终篇。鲁迅曾说,"年轻时读《思旧赋》,很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的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我明白向秀的心情。杨佳是一个勇毅的行动者,不需要矫揉造作的文字。日前杨佳忌日,网上网下很多朋友自发悼念,掀起一个高潮。伟国先生问我可否写篇短文,我很荣幸,也感到惶恐。
杨佳事件对我的思想认识有特别的意义。一位朋友说的好:杨佳是启蒙革命者。以生命对抗暴政,他是一个革命权的实践者。誓死捍卫人格,他是人权思想的启蒙者。革命和启蒙并非是两回事。思想启蒙也是革命,暴力反抗也是启蒙。
几年前有一个叫王斌余的人,也很年轻。农民工的王斌余向雇主苦苦索要血汗工钱而不得,愤而杀人。这件事在当时也引起了民间广泛关注。我那时尚未从机械的法治观中跳脱,认为无良资本家固然可恨,但不可以采取这种暴力反抗的方式。然而到了杨佳,我改变了观点。形式的法治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如果没有对人民抗暴权的肯定,人权和法治是自欺欺人的空谈。当法本身是恶法,并且操之在专制强权手中时,仍斤斤于形式之法,那就是帮凶。
一年前一个晚上,天已微寒。我走至户外,内心怆然。这天上午,一根罪恶的毒针被国家注入了杨佳体内。这是他再也不能经历的第一个晚上,英灵不远,世间已无斯人。他以牺牲生命实现了尊严和正义,纵死侠骨香。人间不平不幸之事尚多,但这些已与他无关,而我们要继续生活和抗争。他是一个可交的朋友,却永远不能结识了。
毒树结的毒果:判决无效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杨佳宁死为了一个"说法"。这个说法,就是权利。用宪政的语言就是,国家侵犯公民的权利,那么公民就反抗你的权力。暴政并不是抽象存在的,它建立在无数具体的恶之上。那些警察就是暴力机器的有机组成部份。有人说,无论怎样把杨佳抽象地定义为公民反抗暴政,但落到具体的行为上他就是滥杀无辜,甚至是恐怖主义,因为那些警察未必都有罪,更未必其罪至死。此言差矣!杨佳并非滥杀无辜,更非超限战,而是发动了一场武装起义,那些警察就是极权的一部份。而应不应致死,不能以日常法律标准来衡量。战场之上,特定敌人该不该死?战士杀死一个敌人,并没有经过一个程序正义的审判来判决他的罪行,甚至不知道他的姓名,是这种战争状态本身造成了这些警察的死。也许有人说,杨佳不是为了明确的政治纲领来革命。而我认为他的伟大正在于此。他誓死捍卫的是具体的人权,而非是意识形态的抽象概念。杨佳是一个好公民的典范。杨佳虽然死了,但极大震慑了凶顽,他虽死犹生。今年以来手刃淫官抗暴的邓玉娇可谓是杨佳的后来人。遍地烽火,如果每个人都能坚决捍卫自己的人权,那么社会的实质进步和转型就能大大推进。
认为杨佳一案虽有程序瑕疵但结果正义的人,既不懂正义也不懂法律。从政治角度说,这是公民对国家暴政的反抗和战争,应适用战争法和《关于战俘的日内瓦公约》。从法律角度说,杨佳没有得到一个程序正当证据充分合法的审判,根本不存在正义的判决。严格根据正当程序,杨佳至死未被确定有罪。此案程序违法,取证违法,毒树结的毒果不能食用,判决应该无效。
杨佳让人们看到了希望和未来
在沉闷无风漆黑如铁的时代,杨佳是根自焚的火柴,牺牲了自己,击退了片刻的黑暗,给人们以希望。在象征意义上,杨佳身系中共生死之转机。以革命反抗为标榜而起家的共产党,杀了抗暴反抗的杨佳。杀杨佳,不祥也。
杨佳是不是侠?这是一个审美而非法律上的判断。有人读《水浒》读武侠热血澎湃,有人兴味索然,端看禀性能否与那悲壮豪迈的情怀相契合。在我看来,杨佳当然是侠。从他的事蹟上我所得到的震撼,与阅读太史公《游侠列传》生发的豪情,性质和程度是相同的。重义轻生,非侠而何?盘古乐队说的好,"很久没有英雄出现了!......杨佳让人们看到了一种豪气,那是希望和未来。"有感于此,他们创作了多首激荡人心的歌,如著名的《我们相信杨佳》。就用另外一首来结束本文,献给不死的杨佳吧。
《故乡的刀》:昨天如影随风,那刀光依然闪亮,你的尊严带上天堂,回首间血海飘香。来啊点燃烛光,黑夜里照亮梦想,你的豪情像太阳一样,化作彩虹回到故乡。
中国人受压迫愚弄镇压由来久矣,杨佳的遭遇并非最惨烈的,然而宁死不受辱舍身取义,多少年来一人而已!从容擘划,谋定后动,手刃群顽,慷慨赴死,最为提气也最为悲壮!
一直以来,我想为这位年轻的同代人写点东西,但总只有数句,不能终篇。鲁迅曾说,"年轻时读《思旧赋》,很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的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我明白向秀的心情。杨佳是一个勇毅的行动者,不需要矫揉造作的文字。日前杨佳忌日,网上网下很多朋友自发悼念,掀起一个高潮。伟国先生问我可否写篇短文,我很荣幸,也感到惶恐。
杨佳事件对我的思想认识有特别的意义。一位朋友说的好:杨佳是启蒙革命者。以生命对抗暴政,他是一个革命权的实践者。誓死捍卫人格,他是人权思想的启蒙者。革命和启蒙并非是两回事。思想启蒙也是革命,暴力反抗也是启蒙。
几年前有一个叫王斌余的人,也很年轻。农民工的王斌余向雇主苦苦索要血汗工钱而不得,愤而杀人。这件事在当时也引起了民间广泛关注。我那时尚未从机械的法治观中跳脱,认为无良资本家固然可恨,但不可以采取这种暴力反抗的方式。然而到了杨佳,我改变了观点。形式的法治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如果没有对人民抗暴权的肯定,人权和法治是自欺欺人的空谈。当法本身是恶法,并且操之在专制强权手中时,仍斤斤于形式之法,那就是帮凶。
一年前一个晚上,天已微寒。我走至户外,内心怆然。这天上午,一根罪恶的毒针被国家注入了杨佳体内。这是他再也不能经历的第一个晚上,英灵不远,世间已无斯人。他以牺牲生命实现了尊严和正义,纵死侠骨香。人间不平不幸之事尚多,但这些已与他无关,而我们要继续生活和抗争。他是一个可交的朋友,却永远不能结识了。
毒树结的毒果:判决无效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杨佳宁死为了一个"说法"。这个说法,就是权利。用宪政的语言就是,国家侵犯公民的权利,那么公民就反抗你的权力。暴政并不是抽象存在的,它建立在无数具体的恶之上。那些警察就是暴力机器的有机组成部份。有人说,无论怎样把杨佳抽象地定义为公民反抗暴政,但落到具体的行为上他就是滥杀无辜,甚至是恐怖主义,因为那些警察未必都有罪,更未必其罪至死。此言差矣!杨佳并非滥杀无辜,更非超限战,而是发动了一场武装起义,那些警察就是极权的一部份。而应不应致死,不能以日常法律标准来衡量。战场之上,特定敌人该不该死?战士杀死一个敌人,并没有经过一个程序正义的审判来判决他的罪行,甚至不知道他的姓名,是这种战争状态本身造成了这些警察的死。也许有人说,杨佳不是为了明确的政治纲领来革命。而我认为他的伟大正在于此。他誓死捍卫的是具体的人权,而非是意识形态的抽象概念。杨佳是一个好公民的典范。杨佳虽然死了,但极大震慑了凶顽,他虽死犹生。今年以来手刃淫官抗暴的邓玉娇可谓是杨佳的后来人。遍地烽火,如果每个人都能坚决捍卫自己的人权,那么社会的实质进步和转型就能大大推进。
认为杨佳一案虽有程序瑕疵但结果正义的人,既不懂正义也不懂法律。从政治角度说,这是公民对国家暴政的反抗和战争,应适用战争法和《关于战俘的日内瓦公约》。从法律角度说,杨佳没有得到一个程序正当证据充分合法的审判,根本不存在正义的判决。严格根据正当程序,杨佳至死未被确定有罪。此案程序违法,取证违法,毒树结的毒果不能食用,判决应该无效。
杨佳让人们看到了希望和未来
在沉闷无风漆黑如铁的时代,杨佳是根自焚的火柴,牺牲了自己,击退了片刻的黑暗,给人们以希望。在象征意义上,杨佳身系中共生死之转机。以革命反抗为标榜而起家的共产党,杀了抗暴反抗的杨佳。杀杨佳,不祥也。
杨佳是不是侠?这是一个审美而非法律上的判断。有人读《水浒》读武侠热血澎湃,有人兴味索然,端看禀性能否与那悲壮豪迈的情怀相契合。在我看来,杨佳当然是侠。从他的事蹟上我所得到的震撼,与阅读太史公《游侠列传》生发的豪情,性质和程度是相同的。重义轻生,非侠而何?盘古乐队说的好,"很久没有英雄出现了!......杨佳让人们看到了一种豪气,那是希望和未来。"有感于此,他们创作了多首激荡人心的歌,如著名的《我们相信杨佳》。就用另外一首来结束本文,献给不死的杨佳吧。
《故乡的刀》:昨天如影随风,那刀光依然闪亮,你的尊严带上天堂,回首间血海飘香。来啊点燃烛光,黑夜里照亮梦想,你的豪情像太阳一样,化作彩虹回到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