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前来“劝架”
近期网上流传的“南昌卫生局官员节目中发飙辱骂律师”视频,引起网友热议和“围观”,那位“发飙”的南昌市卫生局女副调研员也“一夜走红”。经查,该视频是主持人自己违反纪律,当天把节目资料私自带回家并传上网。目前这位主持人已被作出停职一个月、扣三个月绩效工资的处罚,并“正在调查他属于有意还是无意行为”。(据大河网11.03.25)
该事件很“有趣”也很“巧合”,本是做一台促进社会“文明”的电视新闻节目,却发生“不文明”的场面,而且发生在“嘉宾”之间……
事发于江西南昌电视台在《文明行风热线》栏目中制作了“3·15特别节目”,话题是“医托”治理,主要参与者除了主持人,还有两位嘉宾———南昌市卫生局一位女副调研员和一位姓罗的律师。
女嘉宾南昌市卫生局女副调研员和律师在讨论“医托坑人患者怎么办?”时,律师称“打击医托就靠卫生行政部门打击,医托屡禁不止,就是管理出现问题”,并质问卫生部门“有没有打击医托骗人的平台?对医院出现医托的行为监督了没有?”
按道理,探讨“非法行医”和“医托”问题,罗律师提出“相应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院出现‘医托’的行为监督了没有?”的质疑也很正常。既然是探讨,就该让人家说话,就该让人家说出心里话。
在正常情况下,对一位“嘉宾”提出的质疑,代表官方的“嘉宾”应该接受对方提出的质疑,并且给以答复或者解释,或者进行驳斥……哪怕是“针锋相对”也不为过。
没想到,这位女官员却做出了令人想不到、也不可思议的举动:
这位女官员很“霸道”,当场要求主持人将节目暂停,称节目变了味。主持人被这位女官员的异常举动弄愣了,询问“怎么了?”
女官员说:“我感觉你不了解这个情况,节目停一下,真的变了味。如果你这么说,我先请你学习一下文件。”女官员先指责主持人。然后指着自己手中的一叠材料指责律师:“这位律师,我不知道是位什么律师……开玩笑,他的说法我不能接受……开玩笑,你这样子说话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你不能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做违法的事情。(节目)我不做了,这位律师这样说我不赞成,你怎么能说没管?”视频中,女副调研员拍着桌子对着律师发问。
律师质疑女调研员:“你们就是坐办公室时间太长了……我觉得就是卫生局的问题,你把医院管好了,谁出现医托,就吊销执照……我是说卫生主管部门,又没有说南昌市卫生局。”
视频末尾,女副调研员还对工作人员大声抱怨:“开玩笑,你不懂法律你不要说,你先学好法律再来做节目啊,你要知道你是媒体。”而律师也在表达不满:“狗屁,你当得了局长吗?你就当不了”,并向工作人员抱怨“你根本就不应该请这样的人来”
看了这段视频,让人感觉可气又可笑。霸道、不能接受意见,是这位女官员给人的第一印象;无故给人“拉纲上线”,拉大旗作虎皮,是这位女官员给人留下的第二印象。当然,还有令人“说不出口”的感觉:素养、修养、素质等方面问题。
这位女官员在台上,在做节目中的表现。她这种表现,必然让人联想到平时、在工作中、在接待投诉人时会是什么样子?……
“官腔,律师骂得爽快”、“心理素质不行,还怎么为民服务?”视频被各大网站转载后,网友纷纷对此发表评论。“女副调研员如果能够代表政府部门,那只能说明我们的官员素质极待提升,一点不理智,那怎么处理民众反映的事件,怎么去作民众的父母官?给人感觉就像是泼妇”,有网友认为,就算律师的观点和指责有些尖酸,女副调研员也不应该如此勃然大怒,行为失大体。
网上传播女官员“发飙”视频,引起网民极大的“兴趣”,也引起网友的热议,社会影响很大。
啥叫新闻?从新闻规律上讲,“新近发生的新闻事实的报道”就是新闻;“新闻就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事实”…… “南昌卫生局官员节目中发飙辱骂律师”这才叫新闻,这才叫好新闻!
它不仅新鲜、新奇,也有“新意”。至于它的新鲜、新奇之处,不必多说。说它有“新意”在于:通过“飙姐”发飙的视频资料,有关方面完全可以把它作为“范本”,对公务人员进行素质教育、“公仆”教育。
3 月24日,南昌市卫生局副局长说,目前,南昌市卫生局已经就此事件要求系统内员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自身修养,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南昌市外宣办主任则表示,节目策划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洞,录制中虽然出现了一些事故,但是并没有进行公开传播,此次在网上的传播是一起个人上网传播行为。他还称,事后,外宣已要求南昌电视台对办肆意传播非公开节目的相关人员也将被加强管理和教育。
女官员在节目中“发飙”,不知道卫生局怎样“进一步提高”这位“飙姐”的“业务水平”和“自身修养”。然而,主持人把节目资料传上网,才实实在在地受到“管理”和“教育”:停职一个月、扣三个月绩效工资。这还没算完,更可怕的是,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主持人“属于有意还是无意行为”。看来,如果主持人是“属于有意”的,很可能会因此而丢了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