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弓鞋”承载了多少中国妇女的血泪!(组图)

发表:2012-05-0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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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年轻人可能无法想像,在100年前,中国的妇女判断自己是否美丽,其最主要的标准并不是拥有美丽的容貌、丰满的身材,而是自己的脚小不小,“三寸金莲”就是对当时妇女审美的一种评断。在清代服饰收藏鉴赏家何志华先生家中,记者看到了一双双做工精美,已经绝迹的“三寸金莲”,这些“金莲”的大部分比记者的手掌还要小。缠足——这种虽与吸食鸦片、男子留辫子齐名的陋俗曾被列为近代中国人在世界上最可耻或最野蛮的三桩丑事,而男权社会崇拜小脚的畸形风尚却在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痛苦挣扎中千年不衰。

弓鞋

古代缠足妇女所穿的鞋子。妇女因缠足脚呈弓形,故其鞋有此名。妇人缠足一说起于南朝,一说起于五代。明、清两代样式有平、高底多种,并饰以刺绣与珠玉等


靴子

由下面的‘套鞋'和上面的‘饰裤'相联而成的形式,流行于清末光绪年间,盛行于河北、山东各地。


网子鞋

起于明代盛行于清代,分布于河北、山东、陕西、甘肃等地。鞋头尖锐,成角锥状,鞋面以丝线为网络,用两帮合成。


棉鞋

为河北、山东等地冬天妇女穿着的鞋子,帮内塞有棉絮或衬以毯子。


喜鞋

新娘子穿的,通长是黄色或红色,又称喜靴、上厅鞋、踏堂鞋。


丧鞋

丧事或守丧时穿的,全鞋为白色,鞋面不绣花。


尖口鞋 

清末民初最流行的形式,鞋帮由两片合拢,鞋头纤瘦尖锐,走路时只有瘦窄尖锐的鞋尖外露,看起来更觉金莲纤小。


套鞋

清末河北、山东等地居家最常用的鞋子。鞋底中间弯曲如弓,有的嵌入小金铃走起路来叮当有声。


坤鞋

民国初期最流行的形式,木底


合脸鞋

盛行于民国十几年,前部圆尖,后部圆肥,有系鞋带与鞋带鼻,有皮底也有布底,鞋店制售的。


深脸圆口鞋

创于民国二十年间,是最广泛的流行鞋式,鞋帮很高,鞋脸也深,前面肥尖后面肥圆,鞋底为皮底,多为鞋店制售。


雨鞋

在下雨天穿用,鞋跟不高,皮底或木头底,帮为布制的,上面敷上桐油以免受潮。


睡鞋

为避免裹脚布在睡觉时松开,睡觉时需另穿睡鞋。


方口两截鞋

盛行于民国二十年左右,大多为鞋店所制。由三片鞋帮合成,前面一片橄榄形,后面两片长方型鞋帮。  


皂鞋

民国初年盛行于平、津、鲁各地,鞋帮为两片,平底或布制,脸极浅,口作尖形,鞋帮窄浅,常制用青色制造,故名为皂鞋。


跷底弓鞋

清代流行于西安、兰州、山西一带。鞋跟很高,鞋尖常饰上鸡嘴凤头状,样子好看但行走时极不方便。


古式晋鞋

是一种平底鞋,前端常做倒钩状翘起,鞋形作梯形,帮很高。


粤式弓鞋

鞋跟多垫有木头或布纳矮底,前端略上翘,形式较为短胖。

大脚没人要 小脚一裹几千年

何志华展示了自己珍藏的小鞋,他拿起其中一双比手掌还要小的鞋说:“所谓缠足,就是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成为一种特殊的形状。一双鞋就是一个妇女的血泪史。据史家考证,中国缠足之俗,约始于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李后主时代。”

在那个时代,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必须要缠足,如果不缠,长大是没有人愿意娶的。脚缠得好不好看,直接影响了女孩子的一生。缠足之前先要准备好各种用具,包括缠脚布、缠足时用的针线、棉花、木盆、温水、剪刀、明矾等。女孩子先把脚洗干净、修剪趾甲、涂上明矾。长长的缠脚布一层层地围绕上去,直到把除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都缠到妥帖地靠在脚底为止。缠脚布一般宽三寸,最宽不超过三寸五分,最窄不少于二寸五分,一般长七尺,最长的达十尺左右。

“天津有句俗语叫‘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就是指裹脚布很长,而且当时为了便于把脚缠小,一般大约十几天才会洗一次脚,其味道当然可想而知。” 死刑吓不住 崇拜“金莲”是时尚

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妇女缠足风气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最为流行。清朝统治者本来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三年,皇帝曾经下诏禁止,违者拿其父母家长问罪。可是风俗一时不容易挽回,最后闹得康熙皇帝的禁令仅颁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销了。

不仅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顺治皇帝曾下达“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的禁令,都难达到目的。直到乾隆皇帝屡次下旨严禁,才刹了些旗人女子缠脚的风气。格格们无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类似金莲形状的木屐充充门面。眼见皇帝拿平民百姓的缠足没办法,小脚狂们自是欣喜,奔走相告,还演生出缠小脚是汉人“男降女不降”的说法,于是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女子的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小鞋变宝贝 天津成了“莲中心”

天津作为九河下梢的地区,商贸发达,客商云集,缠足的风气最为炽盛,有“魂随沽水到天津”的说法,产生了所谓的小、瘦、尖、弯、香、软、正七字诀。此外,由于天津地区是繁华商埠,鞋的花样要比其他地区多很多。何志华给记者拿出了一双双制作精美的小鞋,说道:“天津的小鞋融合了全国各地的设计样子与做工手法的特点,从样子设计上看虽然没有南方鞋精致小巧,但刺绣却古朴端庄。妇女之间经常会相互比较自己的鞋的花式。”何志华说:“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苦中作乐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当时的妇女基本都不外出劳动,在家里除了日常生活以外,就是做鞋面。天津的鞋面不比南方的鞋面精细,但面料和花式是别处不能比的。何志华说:“当时天津的一些有钱人家,有‘一日三开箱'的说法,就是妇女一天要换几次鞋。比如清晨穿的鞋,上面绣的花是含苞待放的,到了下午你再看,鞋面上的花已经是完全开放了。”

另据介绍,当时天津可以说是汇集了天下小鞋,无论南方北方,各式各样的小鞋在天津都能找得到。在何志华家中,记者看到了图案各异的小鞋。有结婚时穿的龙凤呈祥图案,有石榴花的图案,有桃子的图案等等。面料也是各种各样,有绸缎的、布面的,还有一双用油布做的,在当时也许就是想起到防雨水的作用。何志华还说:“除了这些,小鞋还有已婚妇女穿的同一只鞋左右两面着色不同的鸳鸯履、鞋内暗藏香料的贮香鞋、睡觉时穿的猩红面的软底睡鞋,以及莲花底、梅花底的小鞋,可谓是百鞋汇津门。有这么多种鞋的主要原因就是,妇女一旦缠上小脚,一辈子都不能离开小鞋了,无论是做饭还是睡觉,是脚不离鞋,鞋不离脚,鞋成了她们生活的影子。”另外,由于小鞋的鞋底都是向上弯曲的,又被称为弓鞋,所以还出现了一种在鞋底弯曲处安置小金铃的金铃鞋,行走时叮当有声,人未出现,清韵先闻。

刀割虱子咬 笑脸背后藏苦痛

在天津及附近广大地区,缠脚的痛苦已经被人民编写成了顺口溜,一些方法和经验也被编在其中。诸如“天光起来就缠足,缠得污秽满床褥”,说得就是早起就缠足。另外,更为残忍的是,当时还有“不烂不小,越烂越好”的说法。为了使肌肉糜烂,往往有人在缠脚布内故意放入碎石、瓦砾、瓷片,还有的人把虱子放在伤口处,更有甚者,还用刀把自己的皮肉划破,让其感染。

缠足之苦,层层切骨,刻刻痛心。每至缠束,剧痛难耐,小女孩哀哭之声不绝于耳。但是在缠足时代,崇拜金莲的风气让这些女子不得不忍受这痛彻心扉的苦难,以求得到一双社会公认为美的“金莲”。但纤足缠成之后,这些女子们就可以作为炫耀美丽的资本了。纤足女子与大脚女子相遇,前者趾高气扬,自以为高人一等,歌谣中就有“大脚婆娘去降香,瞧着小脚心里慌”这样的话。“真小脚,要爱俏”更是把纤足女子炫耀小脚、洋洋得意的表情刻画得入木三分。苦中作乐,满脸笑容的背后所忍受的痛苦,也许只有她们自己才清楚。

骨科专家说小脚 缠足挛缩软组织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三寸金莲”名字虽雅,但却是女孩子以健康为代价用血泪换来的。缠足开始的年龄,各地不同,天津大概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据介绍,当时的女子,从还是孩子时开始就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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