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11月02日讯】唉!所有曾经为新快报和陈永洲争取权利的人,应该都不会想要看到这一幕。
啪!长沙警方反手一记耳光,打得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媒体人眼前直冒金星。
前天早晨6时许,央视播出长达9分钟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道》。镜头中,是剃成光头、身穿囚衣的陈永洲亲口承认自己在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后收受了50万元,而那些连续发表在新快报上的负面报道非但“绝对不是客观”,甚至都不是他自己所写,“原稿是他们提供给我弄来之后,我弄好了交给他们,他们拿去发表”。
按照央视解说词所述:“经初步调查后,长沙警方于9月16号正式立案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10月18号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将陈永洲抓获,警方初步查明……自2012年9月29号至2013年8月8号,陈永洲受人指示,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十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其中,那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被陈永洲本人苦笑着承认“完全没有过目”,也因而“格外担心”,因为其中“有硬伤”:“5.13亿元在公告原文里面应该是5.13亿元的广告及业务招待费,他把它砍了一半,变成了5.13亿元的广告费,看了标题之后我就知道他断章取义了……这个是完全超出我预期的事情,搞了一个这么大的事情出来,就是你之前发那些稿子,中联(重科)不理你也好,或者骂你两句也好,这些都是预期之内的,就是也无所谓,但是突然它停牌了,那这件事情就搞大了,我生怕捅什么娄子。”
接下来,就由中联重科董事会秘书申柯出面讲述这个娄子:“5月27号这个报道出来以后,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准则以及深交所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停牌,5月29号公司发布了澄清公告,这一天我们的股价下跌减去同行的平均下跌幅度以后,我们A股和H股的市值比同行多损失了接近14亿人民币。”
根据央视所言:“虽然中国证监会及时向陈永洲做出书面答复,称经核查未发现中联重科华中销售区销售财务造假,未发现中联重科澄清公告与年报数据矛盾情况,但中间人认为负面影响已经客观形成,达到了预期目的,先后多次给陈永洲数十万元人民币和数千元港币作为酬劳。陈永洲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十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下采访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自己只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没看就在新快报上发……此外,陈永洲根据他人授意撰写了三条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评论,经他人审核后发表在为此专门新注册的一个微博账号上,被大量地转发。”
镜头中,一脸严肃的陈永洲低着头开始忏悔:“我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对在事件中造成损伤的,比如说中联重科,它是一个主体,比如说整个新闻行业的这种公信力,比如说我的家人,他们所受到的创伤,我愿意真诚地道歉,对于中联的股民来说,如果我的稿件造成了他们股价的市值的波动,我也愿意道歉……我内心是比较挣扎,因为一边是利益,一边是我职业的操守,所以我只能是说要两者兼得是基本上不可能的,我对此表示非常后悔……当然我也希望整个新闻行业能够以此为戒,对于我个人来说,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那么一定会遵守新闻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诱惑。”
虽然是周末,虽然是早间节目,但这段央视报道仿似一颗重磅炸弹,将中国媒体人从梦中彻底惊醒。那些陈永洲的声援者当初有多么慷慨激昂,现在就有多么情何以堪,当初有多么大义凛然,现在就有多么自取其辱——亲口供述的陈永洲,就像是翻版的薛蛮子,让他的战友们目瞪口呆地陷入了所托非人的尴尬境地。
本来,他们还以为已经找到了对手的漏洞,胜利在望。前一天,根据陈永洲之妻回忆中的办案警察所驾奔驰商务车车牌号码“湘KX885”,有人肉搜索者贴出年审材料截图,确认此车正如人们怀疑的那样由原告中联重科所有。于是,抗议者重新聚拢起来,要求长沙警方作出解释,这其中,更出现了一支令人颇有些意外的援军——@人民日报社辽宁分社。
以“求辟谣”的方式,这个经过认证的媒体官方账号周六晚间留言要求长沙警方回应:“此传言甚广,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公安部门的公信力,责任公民和党员都不可袖手旁观……快速回应媒体舆论、社会公众关切,是湖南警方的当务之急。当然,如属实,有党纪公安部纪律!”
虽然@人民日报社辽宁分社声明了“分社微博不代表人民日报”,但这样一段来自最高喉舌内部的逼问,还是令陈永洲声援者士气大涨。多有微博意见领袖和市场化媒体账号全力转发,要求长沙警方“回应党中央机关报的质疑”。
然而,事实证明,@长沙警事惜字如金绝不是退避三舍,而是时候未到。@人民日报社辽宁分社删帖之后没过几个小时,就是陈永洲的央视出镜时间了。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当那些舆论战对手倾巢出动之后,来自毛泽东家乡的警察们完成了一场经典的围剿。
不是没人提醒过深入敌后的风险。早在陈永洲被抓消息传出当晚,爆料者@蓝鲸财经记者联盟就已援引“深喉”消息,声称“陈永洲在里面已经全部招供,长沙警方掌握了他收黑钱的证据”,但是,在新快报石破天惊的《请放人》头版战书号召下,声援者紧盯损害商业信誉罪入罪标准和记者职务行为这两个主攻方向,几乎完全忽略了这个后防大患。
所以,@雾满拦江复盘之时,已经认定“这其实是一次对公知舆论的诱歼战”:“初,陈永洲被捉,大家都猜测涉嫌收黑钱,可长沙警方答复公众,故意不提这茬,只说陈的文章数据有误。公知阵营顿时哗然,纷纷跃马挺枪,杀上前来,却不料突然一声锣响,只见一彪人马,皆黑色大裤衩,从后面掩杀而来,原来是央视的伏兵……”
浸淫媒体界十数年,并且也曾亲身举报官员,冒安林现在可以庆幸自己当初没有全情背书陈永洲了。早在上周二,他就在微博中表现出与诸多同行有异的谨慎态度:“新快报半年内报道同一家企业十篇负面调查,正常。但采写记者亲自携带材料跑到证监会和港交所举报,回头再写报道,是违反职业纪律的,换哪个企业也没法承受……舆论和媒体全面为记者信任背书,是危险的……我担忧,如果陈永洲涉及经济问题,警方侦查也有合理借口,那整个媒体将公信崩溃。这个因打压而愤怒的行业,正义沦为笑柄,被民众抛弃。”
居然,竟然,果然,一语成谶。
首先,是痛恨公知媒体“党同伐异”的人们喜大普奔。
两司马老当益壮。央视节目首播一个多小时后,@司马南即发布五大追问:“那些义愤填膺声援陈永洲的大V怎么看?为陈永洲提供信息的是哪些人?现在新快报社论改不改口呢?新快报改不改口都会丢脸,丢的是谁的脸呢?新快报要不要再发表一篇新社论,照例通栏大标题‘我认错’?”;@司马平邦则直指“社长总编必然是同案犯”:“陈永洲十几篇失实报道不但能在新快报刊出,而且在受害企业申诉后仍不罢手,在大批股民受损后仍不罢手,你敢说报社领导人与此无干?中国股民天天骂股市黑手,现在黑手就在眼前,你们的血性哪儿去了?那些曾跟着喊‘请放人’的庸众们,我就不相信一个股民也没有,如此麻木,赔死活该!”
少壮派代表周小平也已拍马杀到。一早发表博客,怒批“有那么一部分新闻媒体人在利益的刺激下变得越来越偏执、残忍、冷漠和凶悍”,并反将新快报和网上一些公知大V要求警方“请放人”“再请放人”的行为定义为砸烂公检法的“文革手段”:“媒体不顾自己员工涉嫌犯罪的事实隔空高喊放人,而这位犯罪嫌疑人却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隔空呼吁媒体反思。可以说陈永洲的态度着实给了那些替他‘喊冤’或者叫嚣‘放人’的人一个大嘴巴,但愿他的这一嘴巴能抽醒一些人罢。”
大众网总编辑朱德泉是因为另一起记者被抓风波而亲身感受了你死我活的舆论斗争,他发布微博总结:“从陈宝成事件起我发现,记者、律师,法学专家各成圈子,且三圈相扣,互有交集,内幕不少……律师界、法学界、新闻界‘帮会化’现象暴露愈发清晰。律师团,后援团,行为艺术团团团乱转;同窗系,同事系,南北左右系系系入戏;法律党,带路党,朋党结社党同伐异!”
这不,已有@媣稥开列追责清单:“陈收钱发文侵害商誉当入刑,主编应为共同犯罪,@新快报私用舆论公权干扰司法当取缔,@南都深度@新京报等媒体妄加评论误导舆论当整顿,@广东政法不讲原则随意表态当惩戒,@袁裕来律师@丁来峰等人借机煽动抛售股票当立案侦查,其他大V和盲目跟风人员当反思。”
作为新华社记者,以“自干五总书记”之名行走江湖的@点子正从来就耻于与公知媒体同行为伍。早在新快报刊出《请放人》头版当天上午,他就说过“两根穷骨头还是贱骨头尚需时间”,如今,更可在“贱骨头”后面再骂上一句“装逼犯”,断言“请放人事件已成境内外势力对中国互联网舆论阵地争夺战”,呼吁“支持彻查,揪出团伙”。
@点子正总算没有打自己同事一记耳光。然而,自有@吴法天点名要求新华社和人民日报道歉,因为这两家中央喉舌在事发之初曾分别以电稿和微博发布了倾向于陈永洲一方的文字。
在此前发表的《新快报陈永洲案之我见》中,@吴法天曾以律师身份带头反驳陈永洲声援者对“跨省刑拘”和“先抓后审”的质疑,现在,自然可以放声嘲讽“一骨头等于25万”:“9月30日,新快报的刘虎记者已经因为造谣被批准逮捕了,现在又出来一个收黑钱写不实报道的陈永洲,难道这两位记者就是你们自诩的‘穷骨头’吗?知道网友怎么评论吗——中国大谣公知都有两根骨头:一根见利忘义‘贼骨头’,一根崇洋媚外的‘贱骨头’”;“一个入职才三年的年轻记者是如何在未采访的情况下连发十几篇大稿件的?事后又是谁让报社给他站台背书的?陈永洲只是一颗小棋子,他供出的幕后主谋中有没有报社的领导?报社承诺若发现新证据向警方脱帽致敬、赔偿到关门的话还算数么?”;“每一步都是冷静的决策,绝对不是冲动的产物。若你认为那是某些人的冲动,就太小看这件事情了。一个记者掀不起这么大浪,他们的每一步都是精心策划的。这个案子值得深挖!”
再加上@一清博媒、@平民王小石、@郭松民、@蔡小心、@刘仰、@大众老虎等一众左派人物,这一场对自由派媒体和知识分子的围攻堪称创下近期气势之最,那个反讽新快报昔日战书的“我傻逼”、“万万没想到,节操不见了!”的模仿头版,在微博论坛上汇聚成满堂讥笑声。
于是,被@董路追着嘲笑“精神分裂”——“你见天在电视上说着自己不愿意说的话,然后在微博上又不敢说出自己想说的话”——的@张泉灵,只能忍气吞声。作为陈永洲声援者中最著名的媒体精英,这位央视主播和搜狐前任总编辑刘春都是在微博中为这场剧情颠覆而男默女泪,一声叹息。
愿意反省的还有@王星WX,他既是劝告同行也是自勉:“如果记者这个职业的收入你不满意,不平衡,就转行吧。不要收钱,哪怕是为了自己,为了能安稳睡觉,为了你的家人”;@喻尘则言:“长沙警方是否有问题,问题多大,都要自省新闻这个行业有无问题,问题多大。在抓记者之前,这个行业已经烂透了,与中国的大社团、官僚体制所烂程度别无二样”;@高昱同样痛心疾首:“虽然有所预料,可看到年青的陈永洲一脸平静地供述自己收几十万,不做采访发别人的给的炮弹,心里还是很疼,为这个行业。骂贪官骂强权都没问题,可我们这个行业也烂了。北青法晚新快被抓的同行难道是个案吗,我们不能再自欺欺人了,这个行业同样有很多底线被突破。”
因为感觉自己“又被鸡贼骗了”,@互联网信徒王冠雄已然宣布就此告别村上春树的“鸡蛋石头论”:“上微博以来,我一直为弱者呐喊。但随着药家鑫、唐慧、夏俊峰案一个个狗血反转,我痛苦发现:有一帮恃弱凌强的货在利用人们的善心牟利!以后,不管坚硬高墙还是脆弱鸡蛋,我永远站在事实这边!”
由于在央视当天所播出的画面中,出现了陈永洲亲笔签署供认笔录的场景,多有探究者特意截屏,试图找出更多信息。继@猫财经率先宣布辨认出“朱宗文,王中”这两个名字后,财新网午时发布跟进采访结果:“在央视画面中,短暂出现了陈永洲签署的笔录,其中提到了新快报经济部负责人王中。此外,画面笔录中还出现了一个名叫‘朱宗文’的人。网络搜索显示,一名叫做朱宗文的记者,曾先后供职于21世纪经济报道和每日经济新闻。截至发稿,新快报经济部负责人王中手机仍处于关机状态。财新记者也未能联系上朱宗文。”
除了这两个名字外,惊鸿一瞥的笔录中,还可看出以下文字:“我听王中说……报社……成了协议,三一重工在我们新快报……又追加了四十万,协议达成以后……”
“信息量超大,不解释”——@红嘴乌鸦如是说。对中国新闻从业者来说,确实是不用再细细解释了,越解释,越不堪,中国媒体底裤下的那点腌星龌龊就快要全部曝光了。
“红包”、“车马费”之类的灰色收入,早就是中国记者间的行规,主动退还者甚至会被排挤,而保护费、封口费则比宣传费、开口费更加金额巨大,且多有媒体高管携手下属共同以此谋利之现象。尤其是在以报道公司产业新闻为主的财经专业媒体内部,近在眼前的金钱资本循循善诱,几乎很难有严格意义上的洁身自好者。
而被陈永洲供认出的上司王中,至少已经难逃“白纸黑字说瞎话”。因为就在今年7月13日,这位新快报经济部负责人曾在自家版面上发表《人生有大义,做人须坦荡》,文中所描述的可是另一个陈永洲:“我能看到的是,陈永洲亲赴湖南、江西等地,将现场使用中的一辆辆中联重科设备上的泥土刮开,对应举报材料上的编码,拍下照片。我能看到的是,陈永洲彻夜核对所有举报材料的数据,反复斟酌用词,几易其稿。我收到邮件的时间通常是凌晨三、四点……”
于是,@红嘴乌鸦要为陈永洲一叹:“微博上看到有同行讲这样一句话:拿人钱做正面(报道)是不要脸,拿人钱做负面是不要命。这话不错。本应为社会公器的媒体和媒体人,如果成为利益攸关方操纵的工具,‘黑吃黑’是基本逻辑和必然结果。而没有抗风险能力的记者,在几方博弈中可能成为最大输家……不难看出,在三一重工和和中联重科两上市公司的恶斗中,陈永洲只是枚棋子。从陈的交待内容看,此事还还牵连众多,很可能还涉及报社管理层——任何媒体人都会清楚,如果没有报社高层的支持,陈不可能在半年内针对一个企业发表十余篇批评文章。”
在这位南方周末记者眼中,“这一悲剧绝非仅仅是陈永洲的个人悲剧,更是我们这一代媒体人的悲剧”:“在当前报业不景气的环境下,50万元大概是一个普通记者5年收入的总和……如果说十年前,记者尤其纸媒记者还是一个收入颇高的行业的话。那么今天,这种所谓的‘高收入’至少已经是大大缩水了——如果不是沦为中低收入的话。当然,作为记者,只要勤奋工作、认真写稿,保证正常生活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对于一些欲望日渐膨胀的记者而言,仅靠报社的正常收入显然是越来越不够了……新闻发布会上收红包,离‘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式的负面报道究竟有多远?一个记者如果可以靠表扬和宣传拿不该拿的钱的话,是不是也意味着他可以靠批评和监督拿不该拿的钱?这个问题同样也适合于单位。媒体如果可以登一些不明不白的‘软文’收钱,是不是也会登一些不清不楚的批评报道获利?”
“说这些话,并不是想表白自己有多么干净”——@红嘴乌鸦算是诚实,他将心比心劝告同行“不该拿的钱不要拿”,更多的是因为“江湖险恶”,万一出事“谁都救不了你”。
与此同时,仇子明的登场更加轰动。这位经济观察报记者3年前因为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而被跨省通缉,而后,在当时掀起的一场同行声援浪潮中,收获遂昌警方的登门道歉。3年之后,眼见后来者没能复制光荣,他非但没有出言宽慰,还反戈一击。
从标题开始,这篇《新快报用204根软骨头让媒体的节操和尊严都喂了狗》,就完全体现了仇子明在微博上的毒舌风格:“用华丽丽的矫情文字把自己推向了风口浪尖,声称自己有两三块硬骨头。卖萌么?扮猪吃老虎么?成功了!迅速引起了舆论喧哗,同情的、赞美的,声音一边倒,在这片众声喧哗中,魑魅魍魉你方唱罢我登台,好不热闹。似乎强奸都是错的、政府都是错的,只有媒体和记者才是英雄,只有借着这件事骂骂警方的才是英雄。谬!人一共有206块骨头,做一个铁汉,你必须206块骨头都是硬的,只有2块是硬的,有什么用?你的另外204块骨头都硬不起来,就像60岁的薛某,除了鸡巴能硬,其他骨头都是软的,那不叫男人。”
的确,在“声音一边倒”之时,@仇子明只说了一句“中联重科的新闻稿件不值得写18篇”。于是,他如今大可自豪解读微言大义:“该报记者为什么要一连18篇稿件连续盯着一家上市公司不放?何况该报是区域性的,并非全国性的,为什么一家广东的报纸要死磕一家湖南的上市公司?再怎么罪大恶极的公司,5篇稿子也可以写清楚了……在‘18相送’的过程中,记者有没有实地调查、实地取证,该报在记者出差经费上的投入又是多少?我不相信一家地域媒体会允许记者长期、多次远程出差。”
按照@仇子明的说法,他之所以要写这篇文章是“为了整个新闻界而扼腕痛惜”:“新快报用他们的204根软骨头让全国媒体人蒙羞,让不明真相而喧哗的舆论蒙羞,让真正在做新闻的人蒙羞。下次再遇见警方抓捕记者,舆论还会喧哗吗?大家都会说:‘抓得好!’‘记者又收钱了吧!’‘别急,看看警方怎么说先!’……新快报开了一个恶劣的头,用他们204块软骨头让媒体的节操和尊严都喂了狗。”
当然,仇子明的口若悬河,也并非无人吐槽。事实上,他的记者操守在业内同样广受争议,同行们此前之所以频频将他树为对抗警方的榜样,更多的只是为了替营救陈永洲而自我打气。
真可谓一地鸡毛。
此际,罗昌平通过网易真话频道首发《“陈永洲事件”的食物链》,以其穿透力而广获传播:“其实,这个事件反映的是一条弱肉强食的食物链,遵循着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丛林原则。目前来看,当事各方包括中联重科及其竞争者、新快报及其记者陈永洲(不排除进一步蔓延的可能)、长沙警方、央视等,还有一些高层权力资源。”
将事情简化为四步,这位财经杂志副主编概括道:“第一步:中联重科与竞争者在过去展开了超越市场规制的危险竞争,因政治资源略逊于中科重科,竞争者因此背井离乡。如此商商竞恶的环境中,搬迁的竞争对手显然是弱者,也为它的日后反击提供了前提;第二步:弱者引入媒体,试图通过广告投入定向监督中联重科。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新快报18次报道中联重科,其中14次署名陈永洲。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个时间段里,中联重科成了弱者,从其登门沟通被拒可以看出报馆的傲慢……第三步,就像之前的交恶一样,在回击媒体的过程中,中联重科再次引入警方,立即转成强者。在警方的强制权面前,报馆的监督权不值一提。报纸头版两次‘请放人’的抗议,在于管理层借势扩大影响,有人想防止自己被抓。我对此表示反对,是认为不带情绪的律师函件要优于这种版面抗议。事实上,这样的版面语言与之前18篇报道的风格一脉相承,这绝非一个记者所能决定。第四步,如果说长沙警方成了中联重科的家丁,那么,央视就是长沙警方的美容师。没有律师的抗辩,未经法院的判决,任何嫌疑人都是无罪的,但央视在警方侦查阶段披露如此大量细节,远非触及新闻伦理,而是公权力违背最基本的‘无罪推定’原则。只有法院才是判官,但在本案中,媒体、警权都在进行多场裁决。”
对应这四个环节,派生出不同的四个问题:“记者有没有收钱?报道属不属实?警方是不是被收买?执法程序是不是符合正义?”罗昌平自问自答:“谁的议程设定能力强,哪个问题就会被突出。呈现于大家眼前的争论,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同的议程设置而出现错位。更为核心的问题在于,当事各方对权力的过度依附,以及对市场规制与法治程序的双重破坏,导致这件事情成了一个死结。比如,中联重科与竞争对手的恶斗没有在市场规制下进行,即使出现了纠纷,也没有付诸司法程序;对于央视的伦理谴责,不妨也将新快报一并列入,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受制于权力,后者受制于金钱,或为权钱的交叉作用;同样,中联重科对于媒体行为的约束,也没有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而是以警察权与监督权双管齐下。”
于是,这篇《“陈永洲事件”的食物链》旨在厘清大恶与小恶:“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滥权越大伤害越大。如果一定要以次优轻重进行排序,媒体对于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个体的监督毕竟是定向伤害,而警权跨省刑拘记者以及媒体审判,则是全局伤害。正如南方日报原社长范以锦的观点:‘果真有敲诈勒索等行为应该追究。但执法的目的性、合法性和‘先抓后审、审出问题’的程序问题必须质疑,并对由此造成的记者‘人人自危’的局面深表忧虑。’一个无所不往的警察系统,两个瑕疵不断的上市公司,几家难被尊重的新闻机构,以及隐身其后的高层权力对赌等,构成了这宗企、警、媒公共事件的关键要素。显然,两家公司的商业互斗不可能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公权力在这里面介入太深——至少调动省城警力与央媒资源,非一般人士可为——深得几乎让外人看不清楚。市场精神与法治精神被蹂躏,被遗弃。以斗恶扭曲市场,以结果扭曲程序;用道德取代法律,用警权取代司法,这是陈永洲事件表现出的多层复杂结构。”
沿用罗昌平的“食物链”说法,钛媒体网站发表《别嘲笑,这就是扭曲的中国媒体利益场》。作者马乔质问:“陈永洲就是最典型的悲剧。自以为掌握了高高在上俯视一切的铅字人,最终都不过是交易中的一颗棋子……陈永洲用金钱交易为自己挣了钱,央视用政治交易为电视台挣了国家补贴和央视领导的政治资本,确实,谁告诉我有何本质区别?陈永洲的钱或许来自中联重科的竞争对手,谁又能保证中联重科的钱没有流向另一场交易?”
正如这两篇文章所言,尽管已经被嘲笑成“贱骨头”、“黑骨头”,但微博微信上仍然有大把“硬骨头”,在被央视一记闷棍打得晕头转向后不久,就努力苏醒过来,站稳了防守反击的位置。
姑且放下“入罪标准”和“职务行为”这两个曾经的主攻方向,他们死守“程序正义”,强调在法庭审判之前以如此形式播映陈永洲的供认,实乃“未审先判”、“自证其罪”,CCTV成了“央视法院”。
笑蜀的四点看法得到广泛传阅:“没有律师抗辫,未经法庭确认,任何嫌疑人都是无罪的,任何供述、任何侦查结果都是可疑的,都不能作为确定事实来报道。把侦查机关单方面的说法包括嫌疑人的供述作为确定的事实报道,是对嫌疑人新的构陷、新的迫害,更是典型的舆论审判,干预司法。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样还在侦查阶段就披露大量细节和侦查机关单方面说辞,无视后续司法和嫌疑人权利一边倒为侦查机关背书、为其当打手的公开报道,不仅涉嫌违法,法学界尤其律师界应予重点关注;而且严重违背新闻伦理,非常无耻,新闻界当群起声讨”;“陈永洲囹圄中的表现未可厚非……没必要因陈永洲的供认及悔罪而沮丧,法庭宣判前都不是事实,他都属于无罪,他的法定权利都必须得到全力维护,我们仍应继续为他声援”;“如今天一位学者所说,借个案的所谓事实拼接钳制舆论有理的假地图,以恫吓公众,狙击与论监督,已成有司套路。这是必须警惕的。我并不认为陈永洲一定干净,但第一是否干净只能依据法庭认定,第二就算他不干净,也并不能为有司违法尤其为央视舆论审判免罪,有司违法尤其央视舆论审判仍是最大之恶及对公民权利之最大威胁。污点证人不能证明迫害有理,仍然是徒劳,舆论界必须在这点上展开反击,不能后退半步。”
斯伟江本就是最早向新快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赶在微博账号被再一次注销前,他也火速发表观点:“陈口供不排除存在被刑讯可能,未经法庭认定之前,未必属实,赵作海佘祥林都承认杀人;即便陈收钱,只要报道基本属实不构成损坏商业信誉罪,只能涉嫌商业受贿,长沙警方对此案无管辖权;本案长沙警方程序违法仍需深究;央视播放时应有其辩护人观点以平衡。”
作为教育部前发言人,@王旭明郑重建议:“无论警方抓了什么人,所谓网络大V也好,媒体记者被拘也罢,在法院没有最终断案宣判前,都属嫌疑人,不应对嫌疑人采访、尤其是镜头曝光。我国现行公检法体制各司其职,最终断定是否违法由法院确定,作为第三方的媒体应该在依法治国方面做表率。”
再加上石扉客的“应反思畸形警媒关系”、朱智勇的“央视定罪前介入有违法治精神”、李方平的“未经审判公布供述录像违反刑法”……他们不仅没有理屈词穷,反倒迎难直上。
那辆奔驰商务车自然不能忘记,此外,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对湖南警方恐吓威逼的控诉被反复宣讲,陈永洲的光头被拿来与薄熙来的出庭待遇相对比,至于央视那幢办公楼,则被刚刚获释的漫画家@变态辣椒描绘成绞刑架,讽刺五花大绑之人所犯为“大裤衩罪”。
千言万语,总之,这些“硬骨头”坚称自己当初对新快报和陈永洲的声援并没有错,因为“并不是为他个人背书,而是在为程序正义背书”。用@仝宗锦的话来说就是:“一个记者因为文章被警察坐着利益方的奔驰车跨省了,在未给出相应罪名证据前舆论当然有权呼吁放人,此后事态变化并不能证明当初此呼吁的错误,更无法推出舆论信誉问题。每个人都只能根据不完全信息做出判断和行动。何况该罪名核心问题是文章是否属实,警方理应先回应文章问题,然后再讨论相应动机问题。”
因为担心“反省”会成为官方借势打击的工具,@宋志标、@孙旭阳、@超级低俗tufu等更是公开对“理中客”嗤之以鼻,@作家-天佑以恨铁不成钢的心情赌咒发誓:“即使新快报真有问题,作为同类,谁落井下石都是给自己挖坑,他们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
由@左志坚发布的一段无法确认出处的评论写道:“我以为那些已准备低下头作自我反省状的同行们,不要太殷勤自虐。你所在行业的道德水准,未必就低于了这个国家的平均水准……一个坏记者,乃至一个坏报社,毁不了一个行业,如果我们有良好的法制,和调到合法模式的警察。但是如果暴力机器‘合法机构’常常都被调到‘非法模式’,它一定会毁掉所有人的生活,最后毁掉一个国家。”
只不过,在@彭远文看来,这些骨头硬嘴巴也硬的朋友们,未免是陷入精英主义而不自知:“现在只强调办案程序,不强调媒体沦落,当普通人是傻子吗?”
作为反公知先锋,@陈果_George更加不客气:“真正捍卫新闻自由理想的媒体工作者,在陈记者招供后,不应该再去扯啥‘程序合法’,而应该立即与新闻造假划清关系,因为新闻工作者的尊严不是由自由而是由诚信来保障,越扯程序合法,离新闻自由越远。至于程序合法性,对他们来说又是一个坑,当公安证明所有程序都合法后,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再找台阶下。”
的确,一个名叫“韩东言”的微博账号,已经代替警方近乎全盘否定了对“程序不正义”的指控。至于@何兵昨天指着视频截图中陈永洲脖颈处指控那里有一道刑讯逼供的伤痕,则是又给公知们带来了“猪一样的队友”的称号。
“几乎所有的当事者,都被博弈的另一方证实:看,你一屁股的屎!“——@孙春龙话糙理不糙。这位曾经担任过暸望东方周刊总编助理的媒体老兵,发布《看,你一屁股的屎》:“这场博弈在公众舆论场的胜负,正在以屎的多少成为分水岭……遗憾的是,至今,几乎所有的当事方,都没有对自己屁股上的屎作出任何回应,而是在不遗余力地用放大镜窥探着对方的屁眼。无疑,这是一个无耻者无畏的时代。这更是一个比谁的底线更低的年代。扒出董事长岳父的高管背景,和以损害商业信誉罪拘捕陈永洲,同样应受到鄙视。陈永洲的‘招供’,也让这个行业的烂疮昭然若揭。但这个以良知和理想标榜的行业的从业者,对职业底线的洞穿,不仅仅是这个行业的溃烂,而是整个国家的沉沦已开始变本加利。这种沉沦还表现在权力的日趋肆无忌惮,这种肆无忌惮,是因为在这个如同粪缸的社会里,每一个个体的屁股上,多多少少都沾上了屎,所有想和强权对抗的人,都或将成为砧鱼。中国官场的温顺和屈服,就是最好的佐证。而这种畸形的权力控制,正在蔓延到更为广阔的领域,艾未未被查偷税漏税、薛蛮子嫖娼被抓、边民被查虚假注册,甚至连薄督,位高权重,依然难逃窠臼。这正是让我们感到恐惧和可怕之处。我们力挺陈永洲,不是为他开脱,只是希望我们自己能免于恐惧。”
@何三畏也有类似总结:“这是一场社会危机。标志着权力堕落和社会溃败。新闻涉嫌商业受贿。警方开公司的车跨省,涉嫌跟它所抓对象同样的罪名。企业非法竞争,两败俱伤后仍然使阴招而不找法院。最后是京城‘权威媒体’协同警方行使法院权力,把看守所当法庭审判记者,并当庭宣判原报道失实。谁都不自省。守住自己的恶就是本分。”
比谁更烂、集体溃败。不管是愿意反省,还是仍旧保持战斗姿势,这些因为声援新快报而陷入沼泽的媒体人和网络意见领袖,多少都承认,在一个大酱缸里,没有几个人的屁股是干净的。
用搜狐今日专题的话来说,这就是“满盘皆输”——说起来,今天的门户网站上倒是有了一些声音。周末两天里,本来只有央视的那段视频以及新华社、央广的同题报道,可以被推荐在首页,此外就是中国记协前天下午发布的“严厉谴责”,再加上新快报自家刊登在昨日封面左下方的那一小块致歉声明:“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我们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采编人员和出版流程管理,严格要求采编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有别于互联网上对中国社会整体的连根批判,作为全中国媒体的“老大哥”,人民日报着力将讨论方向控制在了媒体伦理职责的领域内。
先是昨日短评《守住记者的职业底线》:“当许多记者怀着理想和道义,追问事实与真相的同时,也有一些害群之马,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吃拿卡要、敲诈勒索,把本是服务大众的媒体,当成谋取个人、小团体利益的私器。这种行为,让公众厌恶,令同行不齿,也使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损害。坚决反对新闻敲诈,是维护法纪的需要,也是行业整风的需要”。
及至今晨发表人民时评《有职业操守才有媒体公信》时,更是拳拳之心溢于言表:“接连几日,围绕着新快报和这家报纸记者陈永洲的风波,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关于媒体道德的揶揄段子在民间瞬间流行,不断加剧着中国新闻人的内心憾恨……人们最为关切的其实是:转型期的中国,面对错综复杂的生存环境,新闻人何以立足、如何自处、怎样作为?当十八大报告将舆论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并列,提升到新的高度,我们的舆论监督生态是否健康,我们的媒体从业者能否当得起这份信任?”
比起京华时报昨天那篇《《客观看媒体自律与新闻监督》和新京报今日社评《打击虚假新闻,捍卫舆论监督》,最高党报甚至表现出了更多的勉励之情:“正是记者调查揭开了‘孙志刚之死’的谜团,引发全社会反思,推动了收容制度最终废除;正是媒体坚决不为私利所诱、秉持正义良知,“封口费”最终没能封住山西繁峙矿难的真相,也催生了一场新闻行业的清理门户行动;正是财经媒体独立、专业的报道,令基金黑幕大白于公众,迎来了证券基金市场的行业整治;正因有对‘被精神病’现象的不断批评监督,推动了‘精神卫生法’有关条文对这一现象的关切……对于那些坚持新闻理想、职业操守的媒体和记者编辑来说,这份职责,神圣而崇高;这种奉献,虽九死而不悔。”
“养活一团春意思,撑起两根穷骨头”——最高党报特意借用这两句新快报当初宣言中所引古诗,提醒同行,“允中守直的媒体风骨,时常被无孔不入的名缰利锁绑架”:“今天的媒体人,本着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操守。坚持真理,实在非常重要……新闻界尤须铭记自身使命、恪守职业操守,清理门户、整肃力量。如此,才守得住铁肩道义的媒体风骨,当得起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
新快报现在自然不配谈什么风骨,因为当初那“两根穷骨头”的宣言而想起民国报人,现在看起来真是自作多情。在题为“记者与报格”的微信文章中,新闻观察者邹思聪重提当年大公报总编王芸生发现内部人士做投机生意后的怒不可遏——“我们报纸成天写文章骂政府有一帮贪官污吏,现在我们报馆也出这种事,叫我们还怎么写文章?”,并寄望于这个时代的中国媒体人要有“道德的勇气,深厚的知识,专业的精神”,更重要的,他点明了必须这么做的时代背景:“在这件事情上,必须把公权的滥用和报社之恶一视同仁,大恶小恶还真不好量化,而新快报如此做法,在此意识形态严峻的环境里,不仅授人以柄,更可能殃及池鱼,实在令人心寒……这些天‘声援’新快报的其他报纸的评论……基本上都围绕在法治上,没有为报纸和记者背书,这些报纸的专业素养和价值判断值得称赞,但是,这件事和年初的南方周末新闻献词事件虽然形似,实则却南辕北辙,南方周末可谓悲壮,新快报一事多少让媒体人颜面无光……警权滥用、央视作为固然需要人批评,但作为媒体人本身,把这样的错误全推给这些抽象出来的公权,则是精神的癌症,和自己批评的对象相反相成了。”
只不过,当初成就了南方周末之“悲壮”的那份人民日报子报可不会认为,对新快报的声援评论有多少值得称赞之处。环球时报今日社评嘲笑的是“舆论场像舞台,一些人入戏太深”:“陈永洲被抓后,《新快报》本来是有机会通过司法渠道或体制内其他途径进行维权的。但该报走向破天荒的断然对抗,成了中国媒体之最。如果说新快报领导层有些冲动的话,23日、24日两天有不少媒体也跟着一起‘冲动’了。铺天盖地的评论充满了遭受警方欺压的悲情,而这些情绪的事实依据一眼看上去就那么悬乎……那么多媒体一起为新快报那两天显然不够冷静的奇特头版叫好,这决非中国社会时下的真实情绪写照。舆论场又一次掉进了虚假的悲壮中不可自拔。如果新快报几乎‘倒射点球’的乌龙都不能带来些稍微像样点的反思,那么中国舆论场可就真是病入膏肓了。当然,社会和官方也需加入反思的行列,后者成为舆论场那么固定的靶子,岂能仅仅归咎于他人。如果所有人都固守自己的意识形态城楼,不肯将思想角度挪动半步,那么我们就只能为今后不断纷至沓来的新公共危机事件一次次喟然长叹了。”
也就像环球时报拥有绝大多数论战对手无法企及的发行量一样,在知识分子群体之外,新快报事件已经测量出了更大意义上的“人心向背”。在那些宁愿看热闹的中国民众心目中,程序正义远没有那么神圣,因为一个陈永洲,记者的标签上已经被牢牢地印上了污点,未来的日子里也势必将被反复拿来当作话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自“头版战书”到“命运共同体”,再到“三而竭”,直至大翻转后的“四而溃散”,整个中国媒体行业——尤其是亲近自由派知识分子的那一批——遭遇了一次巨大的信誉危机,也很有可能,是系列舆论斗争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惨败。
终究只能唾面自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