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7月22日讯】7月1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和第六版(要闻版)刊发大篇幅文章,介绍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变化,同时透露,中纪委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党内法规,向中央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并将于未来加快落实这一举措,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根据中纪委网站公布的资料,目前中纪委和监察部对外派驻的纪检组共有53个,其中48个设于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等部、委、办、局,其他设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电网等机构与央企,而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如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则一直没有派驻纪检机构。对这些部门的监督、执纪和问责,实际上是一个空白点。
近年来,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及其直属的相关机构,不时冒出“老虎”被查的消息,如铁道部刘志军、发改委(能源局)刘铁男、国资委蒋洁敏等即是。但中共中央的直属机关如中共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部、中联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党校、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外事办公室、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台办、中央外宣办等,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如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机关等,却鲜有官员“出事”。
当然这可能是因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掌管国计民生等经济大权,而中共中央的直属机关是党的工作部门,不直接掌管经济。但不直接掌管经济,并不意味着它的权力不大,其寻租的空间还是非常多的。比如中共中央组织部,掌管着副省级以上官员的任免和调配大权,中组部的官员里面,难道就没有受贿帮人买官卖官的?副省级的官帽,买卖起来,相信金额一定相当惊人。再比如中宣部,掌管着对全国媒体的新闻发布或不发布的权力,谁能保证中宣部的每一个禁令,都是为了中共党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谁能保证没有一条禁令是中宣部个别官员受贿后受腐败分子之托而发、没有一条是为了掩饰某些腐败分子的恶行而下?
今年中央级党的机构里就查出了几个“蛀虫”。如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五局副局长高剑云等。虽然他们的查处是“特例”,是由其他窝案或其他原因“拨出萝卜带出泥”,但也可见,中央一级党的机构里,腐败分子不是没有,而是查得不够多、不够深。中纪委向这些中央级党和国家机构派驻纪检机构,实现纪检组“全覆盖”,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它的意义却远不止于此。这一次,这一举措,意味着中纪委向一个党内的真正独立机构迈出了重要一步。按照中共党章的规定,中纪委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理论上应该是一个平行于中共中央的党内机构,按照最初的设计,其职能应该是对中共中央实行监督。但实际上,多年来中纪委都只是中共中央的一个工作部门、一个下属机构。下属机构怎么可能监督上级?甚至中纪委监督平级的中央机关、向平级的中央直属机构派驻纪检组,都面临着诸多尴尬和难题。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中纪委成立了组织部和宣传部,就像中共中央也有组织部、宣传部一样,中纪委似乎要从形式上独立出来,形成和中共中央在党内具有同等权威的架构。3月28日,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时,谈及中央纪委为何成立组织部和宣传部,他指出,“这是由中央纪委的地位决定的”,并明确表示“按党章规定,中央纪委是党的委员会机构,而不是党的一个工作部门”。这与过去官方列举中共中央的直属机构和工作部门时,总是把中纪委也列入其中,说法上大相径庭。
根据境外媒体报道,有消息人士透露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可能提前召开,会议的主题将是讨论法治,这是中共第一次以中央全会的规格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治党。如果这一消息准确,我个人认为,很可能全会不仅仅是提出宪法修改建议等问题,还极有可能通过党内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明确中央纪委的独立监督职能,赋予其接近于中共中央委员会的更高权力,使之在中共的组成机构中具有更高地位。
当然,我们乐见中共自己查自己,能取得更多成效,抓出更多“老虎”。但毕竟它仍然只是党内机构,再“独立”,再有权力和地位,也还是“自己监督自己”,不可能对它寄予太高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