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5年01月10日讯】(续昨)
无缝不入的课税点
(旁白:广州的摄影师黄先生,拍照片的技术很专业,在朋友圈中颇有口碑。他有时会帮一些设计师朋友或者设计事务所拍照,工作的成本和交税的费用加起来约占拍摄毛收入的30%。他曾想过开一家专业的、小型摄影公司,但朋友告诉他,即便是小公司,纳税计算方法也很复杂,他只能把这个想法暂时取消。)
A先生现在所住的房子是在2008年购入,这是他的第二套房。当时的成交价格为140万,该价格中包含了5%的营业税7万元,城市建设维护 税4900元,以及由开发商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约为20万元(土地增值税的具体计算与土地的增值额和房产面积有关)。而A先生在购买房产的同时,还需另外缴 纳3%的契税,税额高达4.2万元,再加上印花税700元。
在老房子出售之前,A先生拥有两套房产,老房子当时正以3000元每月的价格进行出租,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对于非自住房,A先生要从房租中拿出12%作为房产税,每年的此项支出为4320元(3000×12月×12%)。现在最让A先生揪心的是房产税的改革。
当年的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2010年11月16日的《求是》杂志上撰文表示,在“十二五”时期要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恢复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
据财政部数据,2010年1-9月,中国契税收入完成1741.49亿元,房产税收入646.28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和1.2%。
2009年,在楼价疯涨,股市低迷的时候。A先生决定将房产套现,进入股市。他以150万的价格出售了购入价为100万元的房产,并缴纳了7.5万元的营业税和4.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还有5250元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和750元的印花税。
最后,A先生拿到手的现金约为135万元。他将这笔钱全部投入到了股市之中。然而,最终证明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原先的那套住房,到2010年已经涨到了近180万元,而股市却始终在3000点左右徘徊。A先生欲哭无泪,追悔莫及。
事实上,A先生手上的几只股票刚刚在前几个月止损。炒股炒了一年,却是个不赚不赔的结果。尽管如此,A先生还是支出了炒股印花税近5000 元。目前他已经将全部解套资金抽出股市,由于证券业的持续低迷,当年1至9月,证券交易印花税持续负增长,收入为362.23亿元,同比下降4.4%,占税收收入的比例也进一步下降为0.6%。
原理上,只要有经济行为,政府就能征税。世界著名的经济学家R•A•马斯格雷夫(1910~1989)曾经制作过一个社会资金运动流程图,告诉政策制定者经济活动中金钱的流向,从而找到可以建“收费站”的最佳结点。
在马斯格雷夫的描述中,社会货币经济活动分为两类,货币流和货币积。在货币流的经济活动中:无非是个人向单位提供生产要素,单位向个人支付货币收入;单位向个人提供商品和服务,个人向单位支付货币。在货币积的经济活动中,个人支付货币取得财产。
于是,家庭收入、消费、储蓄或投资都是课税点,而对企业,无论其采购原材料还是销售货物,也都构成课税点。马斯格雷夫共找到16个课税点, 政府要征税,要么在资金的流动中,也就是流转税;要么在流入口,也就是所得税;要么在流出口,也就是支出税;要么干脆对静止的资本收税,也就是财产税,几 乎无缝不入。
A先生目前正处于持币观望阶段。因为近期连续的加息,为了保险起见,他打算还是先将手上的100多万现金存在银行。从2008年10月9日开始,国家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A先生来说,这也许是唯一可以躲避税收的避风港。
A先生的家庭税单(单位:元)
假设A先生的妻子税前月收入为12000元,扣除社会基本保险后,应纳税1221.64元。最后,让我们来统计一下A先生一家从2008年到2010年,这三年时间大约要支出多少税:
A先生的个人所得税:2337.64 × 12(月)× 3(年)= 84155.04
A先生妻子的个人所得税:1221.64 × 12(月)× 3(年)= 43979.04
增值税:600 × 12(月) × 3(年)= 21600
营业税:150 × 12(月) × 3(年)= 5400
消费税:200 × 12(月) × 3(年)= 7200
关税:50000元(斯巴鲁森林人汽车)
海关征收的消费税:10000元(Subaru Forester汽车)
海关征收的增值税:44200元(Subaru Forester汽车)
汽车购置税:30000
车船税:450×3(年)= 1350
契税:42000(购买不动产)
营业税:70000(购买不动产)
土地增值税:200000(购买不动产)
房产税:4200(房屋租赁1年)
营业税:75000(售卖不动产)
个人所得税:45000(售卖不动产)
印花税:700(买房)+ 750(卖房)+ 5000(炒股)= 6450
城市建设维护税:(21600 + 5400 + 7200 + 10000 + 44200 + 70000 + 75000)× 7% = 16338
税支出合计:84155.04 + 43979.04 + 21600 + 5400 + 7200 + 50000 + 10000 + 44200 + 30000 + 1350 + 42000 + 70000 + 200000 + 4200 + 75000 + 45000 + 6450 + 16338 = 756872.08
A先生一家的总收入:
A先生3年的收入:18000 × 12(月)× 3(年)= 648000
A先生妻子3年的收入:12000 × 12(月)× 3(年)= 432000
出售不动产收入:1350000-1000000 = 350000
1年房租收入:3000×12(月)= 36000
合计总收入:648000 + 432000 + 350000 + 36000 = 1466000
【结论】A先生一家三年的总税负占其总收入之比为:756872.08/1466000 = 51.6%
于是,A先生终于弄明白了,他的税负到底有多少……
(感谢上海财经大学胡怡健教授、黄天华教授、上海海阳税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邓女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金融学院潘渭河教授对本文的帮助和贡献)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