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的冤假错案有多少?(网络图片)
证明人
马超元,男,47岁。现住黑龙江省太来县六三农场二分场工人
证明事实
1969年4月份,我在黑龙江省嫩江农场七分场服刑,亲眼目睹看押劳改犯人执行打草任务的解放军战士开枪打死犯人李植荣一事。这是一起冤假错案。事隔16年,现在应该恢复事情本来面目,依法处理这个案子。
那天下午3时许,我们100多名犯人打草。带队的是知识青年李队长。他大概冷了,到较远的昨天打好的草垛那儿去了。三个看押的解放军,在那面一个,这面一个。有一个好像来回巡逻的。李植荣是一个积极超额完成任务的犯人。他在警戒线附近打草,并未出线。但看押战士说他出了警戒线。他解释说没有出线。那战士就令他放下镰刀往前走。李植荣服从命令走到警戒线外约五米左右的地方。过一会另一名看押的解放军,大概是班长过来了,跟战士说了几句话。然后问李植荣:“你过去是干什么的?”回答:“我过去在国民党青年军208师当过排长。”“你犯的什么罪?”“反革命。”“杀过人没有?”“杀过。”班长叫李植荣向后转,往前走。李植荣又服从了,朝前走了五、六步,站住了。班长小声跟战士说“打”。战士就推子弹。李植荣听到子弹上膛声就转过身来。这时李植荣与两名战士相距20米左右。面对面战士举枪就打。李植荣中弹往后倒下去了。班长又对战士说“再打一枪!”战士有点慌了手脚,不知怎的子弹掉在草地上。他拣起来推上,枪口较高朝天打出第二枪。这一枪很响,不像第一枪打到李植荣的腹部枪声不怎么响。我当时离现场70米左右。开头的谈话我没注意听,只顾自己打草。我是听陈文勋说的。后来打枪前后我可认真地看和听。因为西北风,我在下风头。班长叫李植荣往前走,又小声叫战士“打”、“再打一枪。”这些话我确听到了。后来班长对犯人说“叫你们带工组长集合,找队长来。”李队长来了。解放军对他说了几句话。他又到李植荣倒下的地方,用脚踢了李植荣一下。
李植荣未死,我见到他翻身滚了一下。说什么话可都听不到。因为这时我们已集合站队在草垛旁,离现场有100多米远了。李队长到队前宣布:“犯人李植荣逃跑,解放军鸣枪警告不听,还往前跑,被解放军击毙了。现在收工。”我当时想,你李队长在很远的地方,前天打的草垛睡觉,既没看见也没听见。明明第一枪把李植荣打倒,第二枪才朝天打的。你们真是颠倒黑白。
收工回监。两个解放军跟着,留下一个在现场。六小时左右以后,犯人李伯海、郑宝春奉命用小牛车去埋葬李植荣。据他们回来说,李植荣还未全死。警戒的红旗被移动到离死者好几十米远的地方。因为当时两名解放军生怕别人说李植荣未出警戒线。在100多名犯人收工走后,有一个留下,把旗往里移动好几十米。又据说带工犯人组长刘德元第二天带犯人打草还要用红旗。他去拔红旗时发现红旗已被移进现场五、六十米左右。可见这两名解放军是在伪造现场,掩盖故意打死人之罪。
以上事实所见者不止几人,而是100多名犯人。当然不能人人都像我亲眼见开枪的情形。但开两枪,人打死了,离警戒线很近这一点是谁也不能抹杀的。回监舍后,石干指导员问我们犯人当时现场怎么回事。有的犯人就如实告诉了他。但那时是文化大革命军管时期,法制遭到破坏。解放军随便打死人,犯人们又能怎么样呢?但人们心里是永远记住这桩极不公正的事的。现在法制日趋健全。我迫切希望公正的法律机关,正直负责的官员们,把这个冤假错案尽快查清处理,让死者的亲人得以平愤,让违犯法律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全国关心此案的人见到裁处。
我对自己的证言负法律责任,随时准备出庭对质与作证。
据我回忆,当时在场的还有戴有让、胡三江、陈蔚森、郑维、陈世忠、段学礼、魏家庆、李才、李维政、刘德元、陆宇辉、郑远志、张磐、陈文勋、刘永发、王洪、宋光汉、陈月宦、王培良、崔梦庚等等,特供政府参考。
证明人马超元(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