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做错用处罚提醒是可以的,但不是用打的。
其实我也不想打小孩,但失控的那天是在女儿两岁时,在浴室门口,我强迫女儿遵守睡觉时间,结果她脾气闹很大。
女儿原来在玩的游戏被中断,我大声凶她快一点收,她也大声回不要。
再三要求都没用,我气到拿衣架威胁打人,要女儿乖乖就范。这下她不敢回话,但情绪写在臭脸上,身体一动也不动。
打在儿身,痛在我心
“数到三不去做,我就打下去啰……一、二……”我很严肃地说。女儿还是不说话,也不动作,眼睛用力瞪着地板。
“三!”我上前把她身体转向,拿衣架用两成力打在屁股上。
我虽然生气,但仍知道不能用大人的力度,女儿该遵守规矩,而不是闹脾气,给她知道痛就好,希望她能屈服去做。
衣架打下去闷闷的,没有声音,这种最痛。我看到女儿的表情,知道会痛,但不到一秒,她居然大声回话:“一点都不痛!”
“!!!”不痛是怎样?这个倔强是对大人的挑衅吗?此时理智断线。
“不痛”于是我抓她过来,再打一下,“怎样会痛吗?”,她不吭声,我用了三分力再打第三下……这时,她终于大哭,我才停手。
虽然得到力量上的胜利,愤怒缓降,但这是空虚的胜利。
太太马上安慰女儿,带她完成盥洗,然后上床睡觉。我在旁边看着,直到太太带她进房间。
不一会,太太出来谴责我说“你太大力了,她的屁股红肿,也有瘀青,现在只能趴着睡。”
“我真的没有很用力,可能是打三下才这样,小孩皮肤本来就比较薄,本来就会这样……”我强辩着。
太太回房间,我在客厅沉淀。坚持孩子去睡是因为规则,我感到理亏是觉得不该用大人的力量对付小孩,这很不公平。情绪退去后,思考焦点从自己的气愤转到了女儿心理,开始忏悔是否让她惊吓,屁股痛得难受、自尊挫折,会不会觉得爸爸很可怕……。
我的童年:父亲坚持管教原则
童年时很少被修理,父亲管教方式是让我有选择,例如吃饭,如果挑食不想吃,那么也不能吃其他非正餐的东西,像是冰箱里的冰红茶。那时高兴地逃离现场,能不吃讨厌的东西什么都好,没想到炎炎夏日这个处罚很有用,冰凉解渴的饮料没有了,只剩温开水可以喝,整个人都焦躁起来。父亲是坚持原则的人,即使后悔也得乖乖地等下餐吃完饭才能解禁,知道代价与比较后,就很少挑食了。
我主张不该打小孩,因为大人本来就比小孩力气大,用暴力屈服不算好汉,而该思考其他沟通方式。然实际遇到时,当下却想不到其他方式,而是情绪激动直接动手,怎么会这样呢?
我回想儿子小时候也曾被衣架打过两次,情境类似,都是要孩子遵守规矩他却闹脾气而打。孩子皮肤真的比较薄,厚度只有大人的一半,打一两下,屁股皮肤微血管破裂,就显得红肿、瘀青。当时我已警惕自己不可再犯,往后也没有再打,没想到面对女儿,在两岁的关卡时同样又跌了一跤。
心理学观点:打孩子的暴力冲动来自何方?
我辅导过很多家庭,替父母上亲职教育时,发现没有家长打孩子时会甘之如饴,多数来自管教上的无奈,最后才用打的,他们认为体罚让孩子“至少不敢再做”,也才能对学校、老师有些交代。
“人类并不擅长暴力!”社会学大师德尔‧柯林斯在《暴力:从常态到残暴,以微观角度探索个人、家庭和社会中超过三十种暴力的形成和真相》书里说明,人类天性中有制衡暴力的屏障,并非天生暴力性格,因此暴力的出现是一个发展进程,要有各种条件一起发生才会启动。其中最常发动的条件,是双方发展成“强VS弱”的相对位置,亦即“我打你,可是你不敢打我”的关系,而管教孩子上就有这样的位置:打小孩,他不会也不敢还手。小孩因惧怕而屈服,让家长得到“错误的有效性”,误认孩子屈服是被矫正的结果,长期下来养成“习惯”暴力沟通。
除了相对位置,另一个是情绪冲动,像我本来就不会大欺小,但瞬间之所以失去理智,是因为还有别的压力事件一起囤积所导致的情绪爆炸。
夫妻间的不愉快,又不敢对妻子生气,刚好孩子犯错而迁怒。
我回想打孩子事件的前面,还发生①那时牙痛不舒服忍耐很久,刚好孩子犯错而情绪迁怒。②夫妻间的不愉快,又不敢对妻子生气,刚好孩子犯错而迁怒。③孩子在原地久久不动,还回嘴挑衅,被激怒而气到动手。
我的情形也验证了儿虐统计上会体罚的父母,原因有六成来自“对于儿童发展缺乏认知”、四成是“因应压力或冲突能力的不足”,三成是“遇到心情沮丧或愤怒时,缺少自我控制能力”,可见父母都需要“学习知道自己怎么了”,才能避免憾事。
要阻止暴力产生,一是靠正确信念,不断提醒自己不能欺负弱小,每次出现冲动时,信念价值要出来阻挡变成防线:“总之,不可以用打的。”再怎么混乱也要记得这个底线;另一个是靠情绪觉察,在发怒的当下,审视自己怒气合不合理?孩子行为确实不好,“但是我怎么会这么火大?”不等比例的情绪显示了“还有别的原因”,通常跟眼前的孩子无关,而是自己内藏的(如牙痛)或外在的(如夫妻吵架)其他因素。
认知和情绪的觉察都需要练习才会上手,最简单的方式是“先离开现场求冷静”。若不幸冲动打了孩子,事后也要自我检讨,厘清情绪来源与因果,才能提醒自己就事论事不再犯。然后,也要向孩子道歉。
孩子做错用处罚提醒是可以的,但不是用打的,体罚所造成的惧怕情绪盖过了他自我反省的空间,父母以为“被打的孩子会怕,不敢再犯”,但其实是“他学到若不小心再犯,要怎么躲才不会再被抓到”,亲子双方想的并不一样。
孩子只是自我中心观点,不是忤逆
在客厅冷静了,我就带着冰箱里的芦荟膏(能缓解皮肤晒伤的痛感),进去帮女儿涂药。女儿的小屁屁上,红又紫的血痕令人心疼,无论如何,她是个孩子啊。
把芦荟涂在皮肤表层,冰冰凉凉,转移红肿带来的不适,女儿趴着笑笑地说:“嘻嘻!好凉唷,这是什么~”一副很好玩的样子,跟我有说有笑,一点也不记仇。
后来我才明了“孩子在情绪当下,身体、头脑是被情绪卡住的”,她的头脑也许知道该做什么,但无法控制情绪,于是身体僵住不动,自言自语脱口而出。大人越凶,越是激发她的情绪能量,让她若不是压抑自责,就是本能反抗。
要提醒自己理解两岁的孩子是“自我中心观点”,她以为她知道的就是全世界,事实上她常常出错,且情绪怎么来的都一头雾水,更不可能知道“怎么挑衅大人”。我想女儿的哪一句:“一点都不痛!”,更可能是说给自己听的,她面对身体皮肉痛的方式是对自己喊话:“一点都不痛!”,好像催眠自己一样减轻痛楚,但大人却听成“好啊!你针对我来是不是……”。结果是大人不了解孩子,而孩子也无法表达清楚,亲子之间太多误解。
孩子是爱父母的,在替女儿涂药时她就已能有说有笑,忘记父亲刚刚的凶,又回到“嘻嘻!好凉唷,这是什么~”的自言自语。只有大人还很计较,事后还会数落孩子忤逆,想起来真是惭愧,大人应该多向孩子学习,在管教上单纯就事论事,给孩子一个心服口服的处罚,然后还要和好(拥抱)表示爱他。
孩子是爱父母的。(以上图片来源皆为Adobe Stock)
可以这样做合情合理的处罚
1.处罚的用意在“知错”:处罚前先说明“哪里做错、为什么做错,和应该怎么做比较好”,必要时可做“实验”让孩子去体验错误的结果,以验证管教时的道理。不建议以“抄写”作为处罚,因为跟“知错改过”没有对应关系。
2.处罚以“剥夺形式”为佳:体罚在短时间内可以遏止再犯,然“孩子会哭是因为害怕,而不是知错”,同时有贬低自信的副作用,处罚较小的孩子建议剥夺活动自由,采“面壁思过”,一次最多五分钟,以免伤害未发展好的腿部肌肉。处罚较大的孩子建议则剥夺时间与选择,减少玩耍的时间,让他“自己闯的祸自己收拾”。
3.先离开现场求冷静:大人觉得很生气时,先离开现场,喝杯水也可以,冷静后较能恢复理性决定怎么处罚。处罚后,记得要抱抱孩子,提醒亲子关系不会受影响。
*本文由新自然主义出版社授权刊载,摘自《教养:够好,就好》,作者:林仁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