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上海静安区封控期间警察站在警车旁边。(图片来源:HECTOR RETAMAL/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2年5月9日讯】(看中国记者黎小葵综合报导)自上海今年3月起疫情愈加严重后,当地采取各式偏激防疫手段引发民怨。对此,上海律师刘大力紧急请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武肺密接者全部隔离这种防疫措施的合法性。而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童之伟更直言,当局对民众强制送往方舱隔离行为属于非法,应立即停止。随后便传出,上海律师协会口头通知律师不得转发他们的言论,两人微博帐号也遭封杀。
5月8日网络传出上海律师刘大力致上海官方、名为《 紧急请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新冠密接者全部隔离的防疫措施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并紧急讨论如何在防疫的同时保障市民的民生权利不被侵犯的建议》的公开信。文中写到,从5月7日起“上海数个街道出现了把整幢居民楼的居民或同层居民(即楼里或同层有阳性患者)作为新冠密接者连夜全部转运,进行方舱或酒店隔离的突发情况,据称这是政府上级新的规定,同时出现了没有出示、公布相关政府文件,警察协助强制转运的情况”。
刘大力建议,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人大有权撤销同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和命令,并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的重大事项。此外,《传染病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都没有赋予地方政府对上述状况的正常居民采取这样整体隔离措施的权力。
“虽然疫情的发生有其紧急性、可以不按正常程序走,但法律的原则是行政决定在涉及个人权利的时候应该谨慎、论证,这些都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法律体现。”因此,刘大力促请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些行为依法进行审查。
上海律师刘大力紧急请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武肺密接者全部隔离这种防疫措施的合法性。(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百度百科显示,1989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的刘大力,获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上海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执业。英国权威评级机构Chambers & Partners出版的《世界领先律师》连续多年将其列为杰出律师。 Asia Law & Practice出版《亚洲杰出律师》2001年至2004年连续将刘大力律师评为亚洲地区杰出律师之一。
事实上,除了刘大力质疑上海防疫手法外,另一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童之伟日前也具名发表《对上海新冠防疫两措施的法律意见》直言,上海官方将民众强制送往方舱隔离为非法行为。
童之伟提及,“紧急状态”是一种法律状态,必须经有权机关依宪法宣布才出现或存在,“绝对不是任何机构或官员可以随意认定和信口开河宣告的”。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外,没有任何组织和官员有权决定或宣布,上海全市或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因此,依据中国宪法,目前上海市决定和宣称全市或某地现在处于“紧急状态”,那“一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虚假的”。
值得一提的是,童之伟这封公开信文末写着,这项意见在形成过程中,获得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社科院、华南理工大学、武汉大学、湖北大学、北京大学等校共20多位教授表达意见,同时复旦大学教授桑玉成提出了重要修改意见。
随着上海这两位法律界人士的公开信持续发酵后,当地有关部门传出,已通知上海律师协会不得转发刘大力和童之伟的文章。 “各位,市局和市律协口头指导,涉及刘大力和童教授的文章,大家不要转发或者朋友圈。目前情况下,市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高度关注”。
随着事件持续发酵,中共官方疑似迅速启动维稳行动。(图片来源:网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