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之神在南京“被抓” 包公喊冤视习近平法制(组图)

作者:今涛拍暗 发表:2024-11-20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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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青天
11月17日,包青天的扮演者南京理工大学教授王广在南京马拉松比赛中喊冤(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4年11月20日讯】就在大学生“夜骑开封”吃包子被当局以疫情封禁模式叫停之后,“包公”11月17日出现在南京举办的马拉松比赛上,包青天的扮演者南京理工大学教授王广,手举有平反昭雪字样的白纸喊冤,遭警方强制带离。而素有“中国司法之神”的“包公”被多名警察抓捕的戏剧性场面,意义非凡。

网传视频显示,南京教授王广背上背有17430的号牌,可能始于起跑线,而举白纸字牌则稍后。王广身着正三品官员包拯在担任开封府尹期间,所传穿的暗紫色长袍,“官服”上绣有蟒纹,且“佩戴玉带”,头顶乌纱帽。

王广被抓走
南京教授王广被警察抓走(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王广手举白纸正面是其冤情的概述,背面为“马拉松虽长有终,教授王广蒙冤八年无果”。

八年前的2016年10月,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指控王广教授贪污公款40.875万元。而案件的起因是则是王广在“2014年担任南京理工金宁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处理公司股东退股事宜”中的经济问题。

从王广律师披露的情况看,王广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遭遇过“疲劳审讯和刑讯逼供”,而办案人员还涉嫌修改、杜撰有罪笔录等不法行为。

一审法院依据检方指控,判处王广教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个刑期与贪官贪污受贿1000万的刑期相比较也有天壤之别,虽然不能以金额换算刑期。

王广在一审判决下达后上诉,二审法院在认定罪名不变的情况下,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删除了部分非法证据,在不撤销贪污指控的基础上,将贪污金额修改为11.475万元,刑期随之变动为二年六个月。

王广自认无罪,2020年,申诉至江苏高院,2024年3月12日,代理案件的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致信高院,“王广教授退股被冤贪污案应尽快启动再审”,披露案件详情——退股交割过程中被“认定”贪污。

文章
王广微博帖文截图,帖文中称,“还有破窗效应下不断出现的恶性事件”指向目前不断发生的小车撞人、砍人事件(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律师的信件透露出来的信息中显示,是由于“经济不景气”导致的公司出现股权退股等问题,因此颇有纠结。涉及资金来源与流向中的获利与损失问题。

重点在于,这是一场“党员”与“党员”之间的金钱纷争,律师强调了王广的党员身份,但可知其他人也是党员。而且显示,王广的党员在判刑后并未受到影响。

从这个角度看,王广认识到党的危害才是最最重要的,但愿王广已经在海外退党网站上匿名退党。

也就是说,一场冤案可以颠覆当事人的或被告的认知,也可以教化民众看清这个党控制的公检法体系对权力的的维护。

说白了,拥有更多党权的家伙,可以任意构陷拥有党权少的人。

这无疑是专制独裁“丛林法则”的范本。

不过,此案疑窦不小,百度网页不允许境外IP访问的网页显示提要中有:“2021年7月5日6月30日,南京市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在南京市民众来访接待中心(苜蓿园东街8号)接待南京理工大学教授王广以及家属与王广的申诉代理律师李长青等人”——显示政法委与南京高院之间在较劲,至少有“错案率”影响奖金法官晋升的问题在里面。

还有,2020年11月14日,大陆搜狐文章“王广教授提起再审,曾被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制作假笔录办成贪污案”的呼叫舆论,看着怎么都像该“结案”的样子。

这篇为王广喊冤的文章中,还有截图证明“办案人员吴某盘、刘某茂对王广无罪陈述多处不记录”的情况——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其一,办案人员被收买,其二,办案人员被授意或安排,如果是真的,法院系统中人会不会被“问责”?

所有的这一切,没有“惊动”江苏高院的原因也就不好说了。

按照中共法律规定,高等法院对申诉案件不受理时,通常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那么受理了呢?中共法律又有“申诉时限”,所以,王广今年3月18日所称“立案审查已经2年3个月了,冤案抗争也8年了”,就稀罕又不稀罕了,说稀罕是高院对“高知”的模棱两可,说不稀罕是中共有法律法规,但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官员都说过,“我就是法”——习近平教唆的。

因为法律被权力的控制之后,权力的任性可以将法律踩在脚下,任何独裁专制政府莫过于此。

所以,这样看来,南京教授王广案件本身的重要性似乎可以“搁置”,而庞大的国家机器在专制独裁的怀抱中扭曲运转才是“恶源”。

11月18日当天“南京教授王广”在微博上转贴了“上窜下跳的冤猹”的一篇帖文,显示王广没有被“寻衅滋事”,这又是运气还是王广角色定位的原因?

但帖文却呼应了王广以及广大民众所面临的“逆境”与惨烈遭遇。

“世间难觅青天,请不要轻易下跪”。“上窜下跳的冤猹”18日的帖文给予了中共“法制”的多个特写镜头,告诉人们没有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这回事,欲加之罪,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威吓与党权的强行控制中,法律是商鞅的愚民之术的外延而已。

中共在实施暴力,镇压民众中,根据被告的惧怕程度量刑,以及认罪与不认罪不同的严惩方式,都不过是为了维护其邪恶统治,帖文没直说,但意思到了。

作者看到了中共“万事皆可刑”的法制,追求“认罪认罚率”,为中共在犯罪率结案率等谎言统计中提供“伪证”,而执法者已经具备了以党的利益为原则而戕害道德标准,所有邪恶手段都应用到具体的案件中,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挂羊头卖狗肉的招贴篡改为“以假丑恶为依据,以私欲贪为准绳”的丛林法则。

作者举出的例证显示,许多法官明明知道自己的在办冤案,也做好了被惨遭报复的准备,如送子女出国等。

问题是他们为什么要办理冤案?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为了升职,无论为了什么,他们都在助纣为虐。但从法律的“顶层”作恶,流弊于社会,其恶性循环方式就极其可怕:如作者所言:每个人都不可能是一座孤岛,种色素瓜的总会吃到激素肉,打黑心针的也许正盖着黑心棉。今天你欠了民工工资,明天可能就开着你的宝马坠入了豆腐渣断桥下的悬崖。

体制强迫每一个法官成为罪犯,甚至是犯罪的教唆者而不是矫正者。也就是说习近平要的法制效果,只能以这种方式来完成,在表面的光鲜之下,以恐怖法律抑制人性,杀死道德。而这个逻辑线索告诉人们,罪不在法官,在被权力玩弄的法律。

所以,无论王广的案件是冤还是其他,只能看到偌大的一个大学教授喊冤竟然是如此结果,草民就只能隐忍,但作恶者必有恶报。

包公
“中国司法之神”包拯(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王广的喊冤,谁给他的主意穿成包公的模样,这才不是偶然。就如同我在前面文章中所言,开封与包拯成为同义词的时候,大学生夜骑开封,是有冥冥之中的感召,向着自由公平民主权利与法制的方向前进,令当局大惊失色,而王广喊冤,以包公扮相,再到至少六名警察的推搡强拽,岂不是暗示了“中国司法之神”被逮捕关押,人们除了起义还能怎样?

至少,南京教授王广,以再次呼唤正义的到来的方式,是可以被借鉴从而会有更多的以“偶像”召唤精神的方式,演变为以正义窒息邪恶的觉醒运动出现:其中,更能点燃民变的“图腾”包青天正在走向前台,这也是中国反抗暴政的特色。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看法)



来源:看中国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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