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位“上门女婿”的故事。(图片来源:志清/看中国)
赘婿,民间俗称“入赘”、“上门女婿”,在男尊女卑的古代是受到歧视的。但随着“婚姻不问阀阅”现象的普及,有三位大男人竟以赘婿身份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堪称“软饭硬吃”的典型。
第一位:后汉高祖刘知远
在20世纪40年代的鲁西南,曾流传着这样的“妇德”歌谣:“一学走路要安详,二学裁剪做衣裳,三学寒窑的王三姐,四学磨道的李三娘。”(姜淑梅《乱时候,穷时候》)王宝钏和李三娘都被视为古代贤良女性的典范,但她们的丈夫却是在古代不受待见的“赘婿”。
王三姐是指王宝钏,李三娘的故事来自“四大南戏”之一《白兔记》,故事雏形在北宋民间演绎的《五代史平话》中已经出现,讲述了五代时期的一段传奇。
穷汉刘知远被李家招赘为婿,被妻兄陷害看守妖精出没的瓜园,刘知远杀死瓜精、得到兵书宝剑,离家从军,飞黄腾达。妻子李三娘受兄嫂虐待,推磨时生下儿子咬脐郎,托人送到刘知远身边,十六年后咬脐郎打猎追赶白兔,在井边重遇正在挑水的生母,一家终获团圆。
《白兔记》主角也有真实的原型,即后汉高祖刘知远和妻子李氏。刘知远出身寒微,曾先后投身于后唐明宗李嗣源、后晋高祖石敬瑭部下,后来自立“汉国”称帝。《资治通监》记载:“知远微时,为晋阳李氏赘婿。”
第二位:后周开国皇帝郭威
五代十国时期,以赘婿的身份加载史册的不仅刘知远一人,后周开国皇帝郭威也可被视为变相的“赘婿”。
《东都事略》记载,他的妻子柴氏(后来追封圣穆皇后)本是唐庄宗的嫔御,庄宗死后被遣回家中。途中遇到大雨,在旅店暂住时,她遇到了一个衣着破烂的男人,是在马铺充当卒吏的郭雀儿,未来的后周开国君主郭威。
柴氏一看郭雀儿便认定,眼前这个落魄男人未来必将贵不可言,于是不顾父母反对,直接与他在逆旅中成婚,将从皇宫里带出的财物一半给了父母,一半做了自己的嫁妆。这笔嫁妆正是郭威后来起家的第一桶金。
第三位: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的父亲赵弘殷
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的父亲赵弘殷,也没有避讳自己做赘婿的经历。
《东斋记事》记载,赵弘殷孤身一人在杜家庄院门下避雪。庄院里的人悄悄给他饭吃,见他身躯魁伟,做事勤谨,便禀报了主人,留在庄院干活。不久,杜家庄院的四娘子招赵弘殷为婿,生育赵匡胤、赵光义兄弟二人,杜四娘也成为“昭宪太后”。
《烬余录》的记载与之大同小异,还补充说,杜家庄前有一个“双龙潭”,应验了这里将产生两位皇帝的预兆,因杜太后共生五男二女,宋人还将此作为祝祷多子的吉祥之兆,孕妇坐月子时,父母要送来银盆或彩画盆盛的粟秆,上面盖着锦绣或生色帕子,装饰着五男二女花样。
“赘”的含义是“多余”。(看中国后制图)
为什么把“上门女婿”称为“入赘”?
《说文解字》对“赘”的含义解释为:“敖者犹放贝,当复取之也。”“赘”的最初含义与放贷相近,指将钱财放出后再收回。从其字义,亦可看出“入赘婚”与经济的相关性,贫穷的男子无钱娶妻,只能以自身做“抵押物”,为女家效力。
“赘”的另一个广为人知的含义是“多余”。在古代语中,赘和奴婢常常划等号,如《汉书》的“数年岁比不登,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注疏曰:“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意思是,民间遇到灾荒时,百姓只能卖儿卖女,给人家做奴仆的叫“赘子”,如果三年赎不回来就无法摆脱奴籍了。
在古代社会里,“男婚女嫁”的聘娶式婚姻制度占据为主导地位,“入赘婚”只是性别改变的聘娶式婚姻。从这三位乱世枭雄的经历,可以看到五代至两宋时期,婚姻观念改变的一个小小缩影。
责任编辑:伊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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