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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26年4月2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亭采访报道)2026年4月10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其中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入罪门槛从30万元大幅提高至300万元,并将“差额巨大”“差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分别设定为3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该解释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两位接受《看中国》采访的人权律师直言,新规本质上是鼓励贪腐,承认“刑不上大夫”,所谓的“反腐”已经成为权力斗争和巩固个人独裁的工具。
入罪门槛升至300万元 变相保护权贵资产
人权律师游飞翥在接受采访时直言,新规本质上是“中共出台新规,大幅护贪”。他指出,原本30万元的追诉门槛已被批评偏高,如今骤然提升至300万元,意味着相当规模的可疑资产将不再进入刑事追诉范围。
“入罪门槛从30万跃升至300万,意味着国家工作人员300万以下的非法资产将处于事实上的监管真空,”游飞翥表示,这种变化“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破坏”。他认为,“法律本应是限制权力的笼子,却逐步变成了保护权贵资产的避风港”。
他进一步对比指出,“普通公民盗窃、诈骗几千元就可能入刑,几十万就可能判十年以上,而官员有299万来历不明资产却不够追诉门槛”,这种差异体现为“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凸显制度适用上的明显倾斜。
制度性不平等 承认“刑不上大夫’”
另一位人权律师吴绍平从人权与制度层面分析指出,贪污腐败行为与普通盗窃、诈骗在性质上虽同属犯罪,但危害程度存在根本差异。
“贪污腐败是利用公权力对人民财富的窃取,它影响的是全民、全社会,伤害的是公共利益、法治和公平正义,”吴绍平表示,其危害“远远大于盗窃、诈骗等发生在私人之间的犯罪”。
然而,他指出,在现实制度中却呈现出明显反差:“从中共的司法解释和立法可以看出,对待公权力犯罪和普通人犯罪是不平等的。”他直言,这种差异“既没有形式上的平等,也没有实质上的平等”,“某种程度上等同于承认了‘刑不上大夫’”。
同时,两位律师均认为,新规可能带来负面激励效应。游飞翥指出,这一调整在实践中传递出危险信号:“只要把来历不明的财产控制在300万以内,就不必担心刑事追诉。”吴绍平亦表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放松对官员的约束,甚至是在鼓励犯罪”。
2025腐败规模破万亿 “越反越腐”
中共最新内部通报指出,2025年查获的党内腐败案件数量达到历史最高值。仅内部确认的贪污、受贿、买官卖官及非法所得金额高达8000亿元(人民币),另有逾3000亿元黑金仍在追缴中,整体规模正式突破万亿元。
“这样的数据非常明显地告诉世人,中共官员几乎是无官不贪,”他说,“查了这么多年,结果是愈演愈烈,腐败金额越来越高,涉及的官员越来越多。”他进一步指出,“官当得越大,贪污就越严重,这说明整个体系上上下下都是一个腐败结构”。
对于反腐本身的效果,吴绍平直言:“越反越腐,说明它没有起到防止腐败的作用。”他认为,提高立案门槛的做法,“就是通过提高犯罪门槛来保护这些贪污分子”,并指出这进一步证明,“所谓反腐,是出于权力斗争和巩固个人独裁的需要”。
游飞翥则认为,当前反腐具有明显的选择性执法特征,“对外树立‘反腐’形象,对内则通过清除异己来强化控制”,本质上兼具政治工具与权力整合功能。
独裁体制是腐败根源
在如何遏制腐败的问题上,吴绍平提出,应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但他同时指出,在现有体制下,这类改革难以真正落实。
在更根本层面,两位律师观点一致。吴绍平直言:“在独裁体制下,权力不受制约、不受监督,必然产生腐败。”他强调,“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解决这个体制本身”。游飞翥亦认为,单靠技术性修补法律无法改变现实。
两位律师均表示,中共独裁体制是腐败的根源,只有结束这一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他们指出,在缺乏制度制衡与透明机制的情况下,即便短期内通过运动式反腐取得一定成效,也难以形成长期约束。权力运行缺乏外部监督,将持续为腐败提供土壤,而司法标准的不断调整,则可能进一步削弱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心,令法治建设面临更深层次的挑战。